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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邪党对左立志非法开庭 自暴其丑 |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上午十时,辽宁义县邪党法院刑事庭,对法轮功学员左立志绑架劫持案进行非法开庭。整个庭审过程,左立志自诉如何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身心受益讲真相,律师并为左立志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法官和检察官就象嘴里含着东西似的说不出来,只说了“开庭”和 “休庭”这几个字,而草草收场。 二零零八年的八月二日,辽宁义县“六一零”、县公安局恶警将大榆树堡镇中学法轮功学员左立志绑架到县看守所,在两个多月非法关押期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怀疑她家是大法真相资料点,所以施压给镇派出所前去搜查,甚至连柴禾垛都翻了个个儿,也未搜到任何资料点的证据。 九月十八日,义县邪党检察院非法起诉左立志。 十月八日义县邪党法院刑事庭欲非法开庭。 左立志的家人得到通知,及时来到法院,质问法院刑事庭庭长王德久:“非法开庭的法律依据何在?”跟他讲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冤案错案是要遭报的。王德久狂妄地说:“我这法官就听中共产党的,这是锦州市第一大案,我不怕遭报,也不怕死。”之后非法开庭未成。 十月十日,义县邪党法院刑事庭又对左立志绑架劫持案进行非法开庭。 在此之前,听说县邪党法院事先指定好了义县蘅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官方律师,做左立志的出庭辩护律师,还请了省高法,市中法,市反邪教办等恶党官员参加,怕市中法不来人,特强调说:“这是锦州市第一大案。”制造邪恶恐怖假相。 十日上午十时,非法开庭,省里没来人,市里来了四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全员出动,在庭审会场周围站岗,指定律师变为义县燕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左立志的辩护律师。审判长改为刑事庭副庭长杨春福,宣布开庭后,主审法官李净秋,王健,聂力光和大榆树堡镇法庭的书记员陈凯,郭营,及刑事庭王德久坐在各自的席位上,整个庭审都是倾耳静听一言未发。 开庭时,先是出庭两位检察官放录相,一边放一边指录相说左立志如何“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然后左立志自述,最后律师无罪辩护。在法庭辩护时, 检察官说:左立志在家看电脑是传播,是危害社会,扰乱公共秩序。 律师:自己的电脑在自己的家里看,对社会构不上危害,也没有危害。 检察官:那她是通过电脑在里面传播。 律师:她也未出去,怎么的?又传播谁了? 检察官无言已对。便说:那她看电脑就有罪。 接着检察官:那她有师父的法像,成天供着看。 律师:人家师父的法像,自己愿意怎么供就怎么供,愿意怎么看就怎么看呗。 检察官无话。又提出:那她用真诚,善良,忍让作代号,是网上博客。 律师:人家真诚,善良,忍让去做人那有啥不好。 检察官:那她看网上的东西。 律师:网上既然发表了,那就得允许看,要怕人家看,那就别发表。 检察官又是无言已对,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了。 最后,还没等审判长说:“休庭”呢,锦州市来的四个人就中途先撤了,一边撤一边相互议论说:“人家(指左立志)也没做错,没啥事,这纯粹是小题大做。”台下的法官也陆续的撤了。 审判长一看整个庭快剩下的只是旁听的了,忙敲锤说:“休庭”。 整个庭审的过程,人们完全可以看出法官、旁听人员、检察官那么集中精力在听左立志讲真相,在听律师的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是在明白真相,是在看清邪党诬蔑法轮功学员这样的好人,是荒唐的,法轮功学员没有罪。 义县法院院长季晓秋 办7732228 义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阳 办7768588、宅7732008、手机13841670668 |
成文:2008年10月11日 发稿:2008年10月13日 更新:2008年10月15日 09:3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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