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在精神上,肉体上残酷迫害在押人员,尤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令人发指,是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人性的政策的忠实执行者。一.精神上的摧残
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江西省女子劳教所的恶警、管教人员为了达到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采取中共劳教所一贯的整人伎俩,从精神上,肉体上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常用的办法是:关小黑屋。把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关在一个不足六6平方米的小屋内,长期与外界隔绝,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蚊虫叮咬,臭气熏人,妄图以此达到摧残修炼人的精神,摧毁修炼人的意志。为了捞到更多的奖金,使用卑鄙下流的手段,搞所谓的“攻坚”,就是强制洗脑,不让人睡觉,没有正常的休息,致使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神智不清,甚至精神失常。
二.肉体上的折磨
对于那些敢于为争取基本生存权而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的恶警们采用最野蛮的灌食方法,他们不是为了救人,而是为了折磨人,让你不敢绝食。法轮功学员吴井军(会计师),在绝食抗议期间,双手被十字拉开,铐在床上,四米长的管子强行从鼻孔一直插入胃里,呼吸道被插的鲜血淋淋,毫无医德的狱医还使劲往里插。吴井军身上到处是血与呕吐的污物,还不许清理,不让吴井军大小便,屎尿就拉在床上。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陈小娟(会计师)在一次绝食抗议时,手被铐起来,恶警们竟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塞进其屁股底下,让屎尿拉在上面,还暗中指使吸毒人员对其毒打。陈小娟全身被打的青紫。家属探望时,还威胁陈小娟不准告诉家人,害怕自己的罪行被曝光。
恶警严格限制法轮功学员购买生活用品,强迫她们清洗厕所,强制所谓的军训等,如不服从,则指使吸毒犯对其任意殴打,谩骂。
三.经济上的变相迫害
劳教所为克扣专用款项,长期安排没有经济来源的劳教人员看管法轮功学员,利用法轮功学员的善良,长期接济她们,有的干警直接指使没有经济来源的吸毒犯向法轮功学员“借”,没东西吃就吃法轮功学员的。真是警匪一家。
四.延期迫害
延期是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一贯手段,随意加期,不需要任何法律依据,和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判劳教一样,不讲法律。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江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了大量善良无辜的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近期又非法关押学员吴井军,陈小娟。
劳教所所长:宋波 13907090285,
副所长:邓俭 13007280123
教导员:周西芹,
一大队大队长:洪创华、吕秀英
恶警:罗凤香
协从人员: 黎立新、陈文、张鲲、郑雅玲、陈瑛、魏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