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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人应充份发挥作用,带动同修跟上正法進程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在前几年,在本地区的邪恶比较疯狂的情况下,协调人积极参与资料点的运作,使大法资料与真相资料在大法弟子中能正常流通。资料点的正常、稳定的运行在揭露邪恶和讲清真相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参与的毕竟只是一少部份同修。随着正法進程的向前推行、邪恶因素的减少,法对我们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协调人首先要学好法、发好正念、遇到矛盾无条件向内找、修好自己。随着资料点的遍地开花,走出来参与的人越来越多,怎么样能够做的更好,效率更高,影响更大,救人更多,就成了我们每个人必修的课题。

当初大法弟子敢冒天胆下走人间、助师正法,就是因为我们坚信:“当我在人间迷失了,在我身边的弟子一定会叫醒我”。师父在多次讲法中也都讲到过:“不想落下一个弟子”。我们在历史上是不是曾有过这样的誓约,叫醒身边的人?如果有,那就是我们的历史责任与使命。

怎样才能使整体共同提高、协调一致,叫身边所有大法弟子都走出来,共同做好三件事,特别是面对面讲真相、劝三退救人,就成为我们协调人的主要任务之一。

在以往的协调工作中,我们看到能够常年坚持集体学法的同修在法理上提高都很快,学法小组里一旦形成向内找的机制,遇到矛盾问题很快都能化解,学法小组成了提高不可缺少的因素。而且能够有整体意识、知道共同配合。在三件事上、特别是面对面讲真相上大多数同修都做的很好,并能及时的交流经验。而不参加集体学法的同修,很多还处在家庭的矛盾当中,个人修炼的各种各样的魔难当中,因为他(她)没有走师父给安排的修炼道路。我们师父留下的修炼形式就是集体学法、集体炼功和法会。由于协调人接触的同修多、片区广,对周围同修的情况了解方便,尽快的叫还没出来的弟子参加集体学法小组和参加法会交流。

说到法会也是协调人应该积极主动协调的一件事。师父在《致澳洲法会》中讲到:“法会是大法弟子的盛会,是互相提高的好机会,是学好法的印证。”在《致美中地区明州法会》中讲到:“通过法会,总结和交流好修炼与救度众生的经验,更好的完成大法弟子应该做的,这也是大法弟子的愿望。希望大家通过法会都能有所收获。”

前一阶段时间,我们片区成功召开三次小型法会,通过法会交流每个人都有不同成度的收获提高。每天都能出来讲真相、劝三退的功友意识到:不能只顾自己讲了,要有整体意识、带动更多的同修走出来,相互配合、救度更多的众生。刚走出来的同修参加法会时,看到满屋子的人,怕心上来了:警察来了怎么办?可法会开了一半,不好的思想和怕心全解体了,直到交流结束,大家都走了,那位老同修还不愿走,还想和同修多交流一会儿,并谈了自己体会,下回有法会我一定还参加。而提高升华最大、最快的是为交流会提供场所的同修。该同修家环境很好,房间大,丈夫出差,女儿在外地工作。可是由于怕心,就是不敢。通过交流,认识到怕心是私,应该修去,自己要提高。从不行到行,从为自己的提高升华到应该是为了整体的提高,圆容师父所要的,直到真正认识到自己还在旧势力的安排中修、思想中没有彻底结束迫害,到自己的一切都是大法所给,为大法所用就是自己应该做的,这是多大的升华呀?

大家知道一切都是师父在做,当我们在法中的时候,发挥的才是法力。而协调人只是在具体做事中也是在不断的修正自己、纯净自己的过程。那么谁是协调人?没有人封,也没有人指定,当我们看到对整体提高有利,对救度众生有利的事时都能积极主动去做的时候,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协调人,充份发挥我们的作用,不等、不靠。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1/21/93474p.html)

成文:2007年10月17日  发稿:2008年01月11日  更新:2008年01月15日 22: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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