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8/162315p.html


驳劳教所的“母亲打孩子是为孩子好”


文/唐人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作为一个正常的家庭,孩子不听母亲的话,母亲出于气愤打了孩子,说“我打你是为你好”,存在个教育方法的问题,但好象也用不着大惊小怪。但一个正常的母亲绝不会将孩子残害致残致死。然而,迫害法轮功女学员的重庆女子劳教所的女警察,对被毒打的法轮功女学员说“母亲打孩子是为孩子好”,那就太荒谬了。

大家知道,“母亲”是个受人崇敬的名词,是一个神圣的让人充满情感的称呼。一个女性结婚后,愿意生育儿女,并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将儿女抚养长大,这是为人之母人性中善良秉性的体现。当然,受社会的污染,每个女性也有恶的一面,也就是“魔性”的一面。就看她是抑恶扬善,还是抑善扬恶。

中国传统美德讲究孝道:母亲生养了我们,对我们有恩:母亲疼爱着我们,对我们有情。小时候,我们依赖母亲。成年后,我们孝敬母亲,供养母亲,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使权力至高无上的帝王将相和流芳百世的名人学者,也非常敬重自己的母亲。中共劳教所的女警们利用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普世的孝道,把自己装扮成受害者的母亲,对人行了恶却叫嚷什么“母亲打孩子是为孩子好”。

好一个“母亲打孩子是为孩子好”?且不说,一群二、三十岁的女警察从年龄上讲,根本不配是被非法关押的四,五十岁,乃至六,七十岁的法轮功女学员的母亲。即使碰到个别年龄偏大的女警与二十几岁的法轮功女学员的母亲年龄相仿,她也不配自称年轻女大法弟子的母亲。为什么呢?明白真相的人都清楚,法轮功学员是按照李洪志老师所讲的“真善忍”法理,重德修心,努力在社会上堂堂正正做个好人的人。试问,这样好的儿女,这样好的孩子,哪个母亲能忍心将其关进铁窗牢笼,遭受那非人的折磨?除非那个母亲是个疯子。

再看看,以下的事实—

一,法轮功学员唐梅君,女,49,重庆铁路分局铁通公司话务员,2003年12月28日,在被非法劳教二年期间,遭重庆女子劳教所以刁效兰为首的女所长及恶警毒打致死。死时尸体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二,法轮功学员周成渝,女,55岁,渝州大学图书馆职员,2001年9月30日,在遭非法劳教期内,被重庆女子劳教所以杨明为首的女恶警毒害致死。对周成渝的突然死亡,劳教所做不出任何合理的解释。

三,法轮功学员邱翠香,女,现年54岁,重庆除尘器退休工人。2000年7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重庆女子劳教所,后勇敢机智的闯出“杀人魔窟”。不幸于2001年5月再遭毒手,从新投入女劳教所。劳教所内从所长至一般警察,加上七、八个吸毒女犯象毒蛇一样蜂拥而至,对其进行惨无人道的摧残。连续吊铐119天,拳打脚踢,家常便饭。五花大绑批斗游监,致使邱翠香腰脊椎骨遭压缩性断裂。等等,等等,如此暴行,只是冰山一角。

四,这帮女警,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女学员的目的,使用的酷刑有:暴打,吊铐,背铐,电击,罚站,罚蹲,曝晒,杀警绳,五花大绑游监舍,野蛮灌食,灌不明药水,辱骂,奴工,不准睡觉,逼写不修炼保证,逼看诽谤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逼开批判会等等。致使唐梅君,周成渝,蒲新江,王积琴,莫水金,张国珍,杜娟,周良柱,张素芳,张大碧,龙岗,何廷煊,李兰英,薛珍等十多名法轮功女学员惨遭杀害:江涛,邱翠香,方敏,梁华英,唐斌等一大批女学员被迫害致疯,致残。如此暴虐,狠毒和残忍,这是稍有良知的母亲做得出来的吗?这是“为孩子好”吗?什么逻辑,难道还不清楚吗?

其实“母亲打孩子是为孩子好”也不是这帮女警们的专利发明。几十年来,在共产党一教统治中国大陆的现代,什么“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什么“天大地大不如共产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亲”;什么党啊党啊,亲爱的党,你就象妈妈一样把我培养大”。这些耳熟能详的歌曲不断的向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灌输着一个主题:“共产党是中华儿女的母亲”。所以共产党打了人,还要叫挨打者对它感恩戴德,不计前嫌。更有甚者,江泽民这个民族败类,利用共产党政权镇压法轮功以来,下令对付法轮功群众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有共产党的伪装,又有江泽民撑腰,共产党这帮女匪们才敢肆无忌惮,大打出手,还美其名曰:“母亲打孩子是为孩子好”。

只有读过《九评共产党》这本书的人们都知道;中国共产党自1949年掌握政权以来,是横征暴敛,巧取豪夺;杀人如麻,欺压百姓;独裁专制,民心丧尽;破坏传统,道德沦丧;贪官遍地,民不聊生;贫富悬殊,邪恶猖獗;杀鸡取卵,生态恶劣。共产党是“大恶小恶都敢做,大善小善都不积”,是一个十恶俱全的大邪教组织。中国共产党既不是华夏儿女的母亲,更不是中国老百姓的救星,而是实实在在的中国人民的灾星。

江泽民具有中共一样的发家史。一个父子两代均为侵华日军汉奸的家伙,依靠欺上压下,谎报历史;吹嘘拍马,投机钻营;敛财贪色,无德无能的尖滑小人,居然当上了中共党首,不能不说是共产党的悲哀。江泽民嫉妒法轮功,下令“打”,劳教所的警匪们紧紧跟上,对付善良的手无寸铁的法轮功民众无所不用其极,什么“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构建和谐社会”都是执行上级命令的障碍,有道是,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执政党的头头带头违反宪法,破坏法律而不加追究,下面的警察怕丢掉饭碗,所以它们明知打压法轮功是错误的,也要一撑到底,一条道走到黑。

好一个“母亲打孩子是为孩子好”?镇压修炼“真善忍”大法的好人,充份暴露了江泽民与中共“假恶斗”的流氓本性,暴露了中共监狱,劳教所,拘留所,洗脑班暗无天日,人间地狱的狰狞面目。其实,重庆女子劳教所的女警们把关系颠倒了:没有人民,共产党一天也活不成:没有老百姓,江氏集团喝西北风去。人民才是共产党的衣食父母;老百姓才是中共警察的爹娘!

成文:2007年09月07日  发稿:2007年09月08日  更新:2007年09月11日 11:29:12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7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