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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七旬老人王彦香遭恶警非法起诉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七旬老人王彦香遭非法起诉。

七十岁的大庆大法弟子王彦香,是被非法判刑十一年的大法弟子刘淑芬的母亲。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王彦香老人在自己家中被恶警绑架,绝食五天后正念闯出。和王彦香老人一起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刘生被迫害致死。

王彦香老人回家后,几次上红岗公安分局索要自己被非法抄家抄去的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法像。一次警察敷衍说:我们不要那些东西,什么都给你,只是放你东西的人不在家,锁在他屋里,等人回来就给你;下次要又说:你在家等着吧,明后天去找你,处理你这些东西。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王彦香老人又去红岗公安分局要,结果警察张某和李某将老人骗上车,拉到红岗区检察院、红岗区法院,强行给老人一纸非法起诉书,并不许老人离开。后法院打电话让她老伴单位去人将她接回。

大法弟子刘生被迫害致死还不到二十天,尸骨未寒,红岗区的恶警又向七旬的善良老人下黑手。

王彦香老人的独生女刘淑芬因坚持信仰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至今已八年,还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老伴去世快一年了,王彦香老人在失去家人的同时也失去了唯一的生活经济来源。孤苦无依的老人让周围善良的人们无不为她感到唏嘘心痛。可是大庆市红岗分局的警察们,却无半点良心,助纣为虐,跟从邪党迫害善良老人,真是天理不容!

奉劝大庆市红岗区“六一零”、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的警察们立即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害人就是害己,在已有2600多万觉醒的中国民众退出邪党的今天,也冷静思考思考,为自己及家人留一条后路,否则追悔莫及。

红岗区“六一零”成员:
范守祥 办0459-4197338、家0459-6781099
夏洪彬 办0459-4192165
杨进  办0459-4197388
张小东 办0459-4197388
席某 家0459-6786500

红岗区法院院长李方春
红岗区公安分局局长 孙化成 0459-4993110、0459-6687388
红岗区检察院检察员姜波(向法院起诉的直接责任人)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10/6/90230p.html)

成文:2007年09月28日  发稿:2007年09月29日  更新:2007年09月28日 23: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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