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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密山市张传富、薛颜荣遭绑架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2007年7月28日,密山市大法弟子张传富、薛颜荣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挡壁镇派出所绑架,非法送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后又被国保大队李刚、高世同非法关押到密山市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 7月28日,张传富、薛颜荣在密山市挡壁镇实边村,向当地民众发送法轮功弟子受迫害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而遭绑架。在国保大队,李刚叫人在挡壁镇派出所交来的所谓“证据”上,用各种角度拍照后,作为进一步迫害张传富、薛颜荣的“证据”,上交给大队长王耀光。 当被害者家属找到李刚要人时,李刚说是王耀光让把张传富、薛颜荣送进看守所的。家属问王耀光,王耀光先说不知道此事,后看家属要的紧迫,却说:“撒法轮功传单是犯法,等几天把材料上交给610、政法委以后,你们就知道了,你们也不用去找了”等等。家属让其拿出《宪法》来对照一下,看是谁触犯法律时,他却拿出一本警察法来。当家属问到,如果警察法和《宪法》相抵触时,应以哪个法为准时,他回答是以《宪法〉》为准。再问那是谁在犯法时,他回答不出来,却蛮横的说:你们赶快出去,要不以后不再接待你们。就这样家属被蛮横的推了出去。 被害者家属找到市610头目于晓峰要人,于晓峰说:“共产党不让干的事你干了就是犯罪”, 并且告诉保安“以后不许再放法轮功的人进来”。 被害者家属找到市政法委副书记赵树贤,赵树贤却欺骗家属说:“这事我不管,你们找副书记王魁秀吧,他主抓法轮功的事”,可是当家属从赵树贤的办公室出来后,赵树贤马上叫来两个保安,叫他们把被害人家属撵出去,并且威胁两个保安说;“你们两个每人罚款5元,今后再放他们进来,你们就失业回家。” 被害者家属无奈,找到一位熟人帮忙。公安局局长冯晓东勒索1万元就放人,被害人家属拿不出这么多钱,最后公安局副局长韩景欣答应交5千元放人。被害人家属凑够5千元后送去给韩景欣,韩景欣让交给法制科的一个女警察,女警察把钱收下,家属问她要收据,她说:“我们从来都不给开收据”。 两位大法弟子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公安局拿了钱并未放人。 参与迫害的有关人员: |
成文:2007年09月24日 发稿:2007年09月25日 更新:2007年09月30日 13:4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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