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0/162426p.html |
吉林通化市二位教师遭受的迫害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 一、沿江小学副校长胡松被非法劳教 胡松,女,六十岁左右,原吉林省通化市沿江小学副校长,重点抓学校教学。在炼功前体弱多病,一天只能上半天班。一九九四年喜得大法后身体康复,不但精力充沛,而且还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公费医疗)。在她工作期间,沿江小学教学质量在市名列前茅。每当教师及学生有什么困难时她都是主动去帮助他们。当教师给学生补课,未吃晚饭,她就自己拿钱给每位教师买饭吃,看到学校的玻璃碎了,就量了一下尺寸便自己付钱镶上玻璃。 由于工作认真出色,教育局领导特别称赞并找胡松谈话,准备提她为正校长,她不求名不求利主动让贤给年轻人,把位置留给年轻有为的教师。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在“十一”前夕,东昌派出所警察到她家要求写不炼功的“保证书”,被胡松拒绝,她和儿子便被非法送到看守所关押十五天。在此后每逢“敏感日”都有警察或各个部门的人上门骚扰谈话或者监视,就连上街买菜都有两个警察跟着,晚上都有警察在她家门口守候。 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胡松被非法强制参加通化市党校办的洗脑班。期间她被迫每天带着患有尿毒症并且失明的丈夫去洗脑班,还要受着非人性的洗脑和恶人的威逼和利诱。就是这样还是被恶人强迫索取每天十元的宿费和每天十五元的伙食费。 之后,在胡松上班期间经常有教育局和公安等一些人员前来骚扰,严重的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就连其丈夫做手术都必须要这些部门的非法干涉,使丈夫的手术被耽误了两次,最后都是耽误时间的情况下做了手术。 在二零零五年过年前后,胡松被二道江公安分局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劳教关押在长春劳教所至今。 二、财经学校高级讲师周富俭几年来遭受的迫害 周富俭,女,六十六岁,工作在原商业学校(现财经学校),任高级讲师,家住胜利路食品公司家属楼。丈夫焦存仁,原食品公司副经理,于一九九五年夫妻喜得大法,在得法之前二人患多种疾病,高血压,心脏病,脉管炎,肺病等。炼功不久各种疾病不翼而飞,身体健康,他们周围不少人看到他们身体的改变也跟着走入大法修炼。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通化市新站派出所及双方单位领导经常找他们谈话,让他们放弃修炼。片警朱某某及教导员尹斌多次到他们家骚扰并让签字,按手印等。于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九半夜片警等多人到他们家,硬砸门叫开,闯了进去,把他们夫妻两人带到新站所,逼写保证,按手印,签字后才放他们回家过年。 由于不断的骚扰,二零零二年周富俭被迫流离失所,因没有稳定的居住环境,他们儿、女都在外地住,也常常遭电话骚扰及恐吓,并骗他们说让他的母亲回来给开工资。 由于焦存仁旧病复发,于二零零三年春回到家中,五月底市公安局有五、六个恶警闯入家中,不顾老人已病危仍砸开门后恐吓,并抄家翻东西,什么也没有得到,病人心脏病突发,脸色苍白,他们才走掉了。焦存仁住院不到一周就去世了。 周富俭单位校长及同事经常到她家让写保证,否则就不发工资,因为她身体受益,坚持修炼,单位于二零零二年开始至今未发工资,她找单位领导,领导就推托说市610定的,她又找到市610结果他们互相推托。由于单位不断骚扰,至今使她被迫流离失所。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10/6/90222p.html) |
成文:2007年09月09日 发稿:2007年09月10日 更新:2007年09月10日 12:3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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