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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警察迫害善良老人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八日】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武汉市青山区有七位修炼法轮大法的老人,在法轮功学员胡家秀家学习《转法轮》。大约九点钟,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居委会巡视员阮丽华(是某派出所警察的妻子,因没工作安排在五十八街坊当巡视员)。她一进来看见几位老人坐在一起,就大声的喊:“你们法轮功太不象话,在这里搞反动组织集会。”并马上打110报警。很快屋里来了不少610、派出所、公安局、居委会的人。

当时一女学员一看气氛那样恐怖,觉的又好笑又不解。就平心静气的对他们说:“你们也犯不着动这么大的干戈,我们又没做什么坏事,只是觉的《转法轮》很好,想集体学习,因集体学习能量场很大。七个老人有五个72岁以上,另外两个也分别是63和56岁。你们这样做,要是把老人搞得怎么样,你们是要负责任的,你们来这么多年青力壮的小伙子,恨不得几个年青人对付一个老人,你们单位也太超员了吧!有精力多抓几个坏人呗!”

他们却不由分说道:“走,到派出所再说。”

到了派出所,恶警将几位老人看管在一间房子里好长时间,没有人身自由。然后一个个叫到审讯室审问。在审问的同时,他们又分别派人到老人家里抄家,将老人炼功用的MP3、随身听、坐垫及学习用的《转法轮》书等私人用品洗劫一空。其中一位75岁老人家里供孙子学习外语及玩游戏用的电脑也拿走了。

几位老人在派出所耗了一天,下午五点左右才放回家;有一位76岁老人被认为是组织者,被拘留10天,因年岁太大才免执行,直到晚上11点后才放出来。胡家秀因提供学习场地拘留十天。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务人员,没有任何证据,轻信恶言、私闯民宅、抓人、抄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光天化日之下行恶,这样的事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都不会发生。

成文:2007年08月17日  发稿:2007年08月18日  更新:2007年08月18日 0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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