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刚开始炒作“天安门自焚”,就有美国记者发现,没人见过刘春玲母女练过法轮功。紧接着,经海外人权组织分析发现,前后出现在镜头中的王进东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录像中刘春玲被警察用重物击中头部致死,之后被积水潭医院的院长宣布“情况稳定”的刘思影,不久之后被中共说成是“心肌炎”突然死亡;等等疑点不一而足。这部自焚恐怖片很快被联合国人权组织认定为伪案。
尽管中共厚着脸皮剪去被质疑的片段又接着演了两次“续集”,但没过多久也不敢再提了……。
近来一段时间,中共的喉舌包括被质疑为海外代言人的加拿大蒙特利尔《华侨时报》“××特刊”忽然又开始炒作天安门自焚伪案,所不同的是原来的配角陈果母女变成了主角,翻来覆去大谈特谈“陈果自焚”。
对以前男女主角穿帮的情节,它们自我解嘲道:“不想再谈所谓的疑点了,这早已是真相大白于天下了。”然后逼问道:“你们为什么不多讲讲陈果?”
好一个“真相大白于天下”,既然中共从来没有真正解释过那些疑点的“真相”,那么是不是承认了法轮功学员提出的那些自焚伪案造假的证据?中共是成熟的流氓,即便被人看出破绽,还要在伪造多少的程度上争辩。它们不允许第三方对案发的人证、物证进行核查,却声称你没拿到陈果的证据就说明我没问题,而是你有问题。
在自焚伪案发生后,法轮功学员通过各种渠道希望世界上人权组织,第三方团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到中国针对这件事做调查,可中共拒绝给这些调查人员签证,还把陈果母女送到医院“监护”,至今仍隔绝陈果母女和外界的联系,近年来,公众看到和听到的都是她们在中共的控制下“所说的话”。
试问,如果中共报导中的事是真的,是否敢让陈果母女到美国自由的环境下接受更好的治疗?让国际组织公开调查,让国际媒体公开采访曝光,这不正好是中共向全世界证明法轮功正如它所说是“×教”的好机会吗?为什么反倒是法轮功学员在积极主动的推动调查?
《华侨时报》“××特刊”等媒体中刊登的中共文章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形容陈果是“年轻美貌、引人注目、前途无量又令人同情的少女”。诚然,在中国象陈果这样,能考上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都是千里不挑一的。可同样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一位韩姓女学生,却因为对法轮功的精神信仰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七大队一年多,被洗脑迫害,月经时腹痛还被警察逼着“跳舞”。警察还逼她为“陈果自焚”做什么证,但在这样的高压下,警察们也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供词”。
在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中,王博是一位好学生,应该说和陈果一样“前途无量”。可是她却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受尽折磨和欺骗,原因是她是陈果的同学,中共逼她做伪证。王博离开劳教所后,被警察软禁,逃脱后不久全家被抓捕。这样的冤屈,就是非亲非故,不修炼法轮功的律师们都受不了,六位律师出于职业道德,义务为她和她父母做无罪辩护,可她全家还是被判重刑,原因是讲出了自己在劳教所遭受的肉体精神迫害、以及陈果一九九九年以前就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事实。
王博和父亲
陈果本人要是能得到外界的消息,她会愿意自己的同学们因为自己的“自焚”而入狱、或在劳教所那种人间地狱的环境中煎熬吗?
即便陈果以前曾一度炼过法轮功,那么她后来个人去天安门自焚就说明法轮功是“×教”了吗?一个人去过几次教堂,就可以把以后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推给耶稣负责吗?
为什么陈果个人的“自焚”行为能成为让数百万法轮功学员遭受肉体和精神迫害的理由?
中共及其喉舌所关心的根本不是陈果,而是把陈果当作政治工具煽动群众斗群众、迫害法轮功这个善良群体。
从美貌才女变成了面目全非、终日卧床的残疾人,是非常令人惋惜的。而且,自己的痛苦被中共用来作为工具给别人增加更多的痛苦,就更加不幸!很多法轮功学员谈论起陈果母女,都希望她们能比现在的情况好一些,无论她是否真的是法轮功学员。但至今她们仍是被中共扣押、利用的囚犯。
现在退党大潮席卷全世界,已经有两千三百多万人退出了中共及其相关组织,觉醒的人们纷纷站出来控诉中共的邪恶。中共盖也盖不住,躲也躲不开,反正大家都知道中共是流氓了,中共就不装了,反正流氓不要脸,接着炒“天安门自焚案”,一方面企图转移人们的视线,减轻退党造成的压力。
在这种末日情结的驱使下,中共的喉舌们和周锦兴(《华侨时报》的社长)等人即便在对陈果母女生活的描述中,都掩盖不住对她们的冷嘲热讽,幸灾乐祸。当年,中共央视记者采访完刘思影不久,这个小女孩就被灭口了。这些对陈果母女的丑恶报导,让人更加关心那对被人欺骗后幸存下来的母女现在的命运。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关心陈果母女的实际生活状况,协助调查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真相,防止中共对她们杀人灭口,并帮助她们早日恢复人身和精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