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九九年七二零前,周来新奉命深入到法轮功学员中“摸底调查”,他清楚法轮功学员处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衡量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办事先看对别人是否有伤害;每个法轮功的学员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外,早上或是晚上在家或公园炼炼功,看看书,处处都要求自己做一个更好的人。九九年七二零后,法轮功受到迫害,法轮功学员上访、申诉;控告一些别有用心人的诬陷、造谣、迫害。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学员拿出自己的收入所得自发的印发真相资料、讲真相,让受谎言欺骗的民众了解真相;这些行为完全符合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面对这一群好人,周来新等在江氏流氓集团的步步高压紧逼下,其心灵发生了严重的扭曲,为了利益与所谓的“前程”,他出卖了良心,充当江氏集团在盘锦市镇压法轮功的帮凶,是盘锦市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组织者与策划及具体实施者之一。他指挥并积极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抄家关押、洗脑、酷刑等直至迫害致死的全过程。
到目前为止,盘锦市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学员有齐金胜,刘德俊、刘文萍、彭庚、李宝杰、辛敏铎、白金齐等人;被非法判刑的学员达数十人,被非法拘禁关押的近三千人次,被非法劳动教养的超过八百人次,被迫害致伤致残的人无法统计。
周来新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而多次受到省、市“六一零”的表扬,这都将成为周来新的犯罪证据;也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多次上《法网恢恢恶人榜》。其编号为:17805。
一、秘密抓捕、强行绑架
周来新多次策划、并亲自参与对大法学员的绑架。他通常采取的策略是“秘密跟踪”、“手机监控”、“引而不发”、“突然袭击”、“多点突破”等方式。
以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绑架大法学员为例。事先他用几个月的时间搞秘密监控,派人跟踪等方式,等他认为时机成熟后采取突然袭击。多点突破。这次对大法学员的绑架,他现场亲自指挥;由于要绑架人员多,国保人手不够,他亲自打电话请求警察支援。这一次绑架十八名大法学员及两名家属并非法抄八户家庭。被绑架的学员是:孟健(女)、汪友梅(女)及俩儿子和一个女儿、潘学书和李宝杰夫妇、孟亮、王凤芹(女)、贾宝奇、滕连香、曲之栾、张月香(女)、李素云(女)、庞显芝(女)、邹立明、徐祥福、刘德俊和楚德福、吕博文(女)。把这二十人强行绑架到市看守所,周来新当时就大喊大叫:“女的送马三家劳教,男的送盘锦市教养院劳教。”
二零零五年,在周来新的直接密谋策划下,国保大队事先采取定位监控,跟踪、蹲坑、秘密拍照等非法手段,迫害大法学员。8月3日国保大队警察在不穿警服、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在光天化日下明目张胆的以“传销“的名义或以黑社会流氓形式公开绑架,抓捕了九名大法学员他们是:杨立新、辛敏铎与鲍俊岑夫妻、胡哲辉(女)、侯云飞、王秀丽(女)、王贺畅与齐长坤夫妻。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周来新的指挥下,国保大队警察以各种借口骗开大法弟子的家门,强行将大法弟子王福兴、邹立明、王宝富、李姐(开理发店,她丈夫同时也被绑架)、刘广庆、赵明杰、李有明、还有白金齐、孙晓静(女)、李华(女)、张春桂(女)、杨柳(女)、郑艳(女)、赵丹(女)、张翠贵等二十多位大法弟子和家人绑架,并抄家。
再如二零零四年绑架大法学员李尚诗就是采用手机监控、秘密盯梢等非法手段。
在周来新的授意下,盘锦市对上访的学员、讲真相的学员、频繁抓捕、秘密绑架;使大法学员不能过正常生活;有的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如辛敏铎、李宝杰被迫害致死就是典型的例子。
二、非法抄家、勒索钱财
周来新绑架法轮功学员并抄家,将家中的现金、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脑、炊具、自行车、穿的、戴的、盖的、用的全部抢走,其价值达几十万人民币。与此同时勒索被抓捕的大法学员及家属。给钱就放人,不给钱就送劳教或监狱。少则上千元,多则达十几万元。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潘学书、李宝杰被绑架后,周来新带人去抄家,将羊绒衫、运动服、旅游鞋、皮箱、西服、睡衣、台灯、吃饭用的桌子、电脑及电脑桌和椅子、就连被罩都拆下抄走,连炒菜用的大勺也被抄走,还给列下了清单字据。当家人索要物品时,只要回了行李与旧衣服,值钱一点的东西全部没有归还。
潘学书、李宝杰夫妇家中的自行车都被周来新说成是法轮功交通工具,不给归还。其中包括父母给的二万元钱。潘学书被劫持到盘锦劳动教养院,正赶上“非典”时期,高烧不退,被放回家。李宝杰在盘锦市拘留所绝食十天左右,被迫害致吐血、生命垂危,被放回家。每人又被敲诈一千元。抚顺大法弟子楚德福,男,在盘锦打工;于二零零三年五月被盘锦市国保支队周来新绑架,他的住处被查抄;钱、物被抢走。其岳父卖房子而得的让女儿存放的三万六千元钱,也被盘锦市国保支队周来新抄走。后经多次讨要,国保支队长周来新才退还三万元。余下的六千元资金至今不见归还。钱被抄走时,其岳父老泪纵横地说:“这是我一辈子的积蓄!这不是抢吗!”楚德福被秘密判刑十一年半。现被关押在锦州南山监狱。自其入狱的这几年来,未被允许探视过。家属多次要求探视,均被拒绝。
如: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晚上六时三十分左右,恶警在大法弟子汪永梅(已被绑架)家的楼下又把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也都劫持到盘锦市看守所。当天大法弟子汪永梅和庞显芝的家属被周来新分别勒索一万元保证金后被放回。连汪永梅的俩儿子及一个女儿也被勒索一万元保证金后被家属接回。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国保大队在路上强行绑架大法学员辛敏铎后,从辛敏铎身上抢走钥匙趁家中无人抄家;把刚买回来三天的冰箱、洗衣机等抢劫一空,放在冰箱中的一万一千六百元现金及他父亲的五千元存折也一并抢走。经核实辛敏铎家中的物品发现:刚买回三天的新冰箱,自己还没用过呢,有一层里已长黑毛了;洗衣机的上水管也没有了;家中两个液化气罐只给回一个,还不是原来的气罐,没法用。储额为五千元的辛敏铎父亲名字的存折归还。直到现在还没归还的物品有:现金还缺七千多,手机、手表、电脑、电熨斗等;三个女式小坤包两个皮的已没有了,连厨房新的调料盒都给抢走了,还有冰箱的保修卡、说明书没有归还等。
辛敏铎妻子鲍俊岑在邻居家串门也被绑架,被兴隆台区国保警察许皓、黄海欧造假陷害,被无理判十二年;家人上诉盘锦市中级法院后,因造假事实太离谱,后被退回兴区国保;家人到盘锦市中级法院索要凭据,告之没有。后被兴隆台区国保许皓、黄海欧勒索家人八千元、无理劳教一年所外执行。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刘德俊被绑架后送盘锦市教养院,后批捕送盘锦市看守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时,刘德俊的妻子去看望,周来新明目张胆的说:“拿两万就放人”。因刘德俊家几年来的被迫害,家中的值钱物甚至连小孩的尿布都被抄走,等,刘德俊妻子拿不出钱来,周来新就不让放人,直至把刘德俊迫害致死。
三、酷刑迫害、虐杀学员
为强迫大法学员放弃信仰,在周来新的直接干预下,对绑架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的学员实施定位等等酷刑、强行转化,强迫写所谓的“”。对不放弃信仰的学员大打出手,如用警棍打、电棍电、打脚踢、四肢定位,上大挂、罚站、跪等,对绝食反迫害的进行鼻饲灌食等非人折磨迫害。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周来新指使、策划下,盘锦兴隆台区国保警察黄海欧等在家中将王福兴、邹立明、王宝富、李姐(开理发店,她丈夫同时也被绑架)、刘广庆、赵明杰、李有明、还有白金齐、孙晓静、李华(女)、张春桂(女)、杨柳(女)、郑艳(女)、赵丹(女)、张翠贵等二十多位大法弟子和家人绑架,并抄家。恶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抓人、抄家;并有大法弟子的家属亲人被殴打,甚至被抓。如:邹利明的女儿被打,身上多处青紫;张亚威的妻子被打,其连襟被绑架。刘广庆、邹立明、白金齐、赵明杰4人被绑架到本溪教养院;白金齐在本溪劳教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本溪劳教所怕承担责任让家人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九日接回,于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含冤离世。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大法学员刘德俊被绑架到市教养院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不能进食,市一院诊断为食道粘连,无法进食,每日靠输液维持生命,市教养院怕承担责任请示放人,周来新却以刘德俊网上有个信箱为由,反将其批捕。教养院不敢留人,周来新就将刘德俊送进盘锦市看守所关押,周来新毫无顾忌地指使看守所的警察对刘德俊强行饲鼻灌食,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在插管灌食中造成刘德俊食道破裂,气入胸部窒息而亡。周来新还假装将刘德俊的遗体送往医院抢救,让人看的是刘的遗体双脚还戴着脚镣,伤痕累累。事后周来新为掩盖罪行,指使市看守所与教养院互相推责任,又在验尸中造假,称刘德俊因肾脏病变而亡。刘德俊是饮服行业的名人,了解他的人都知道刘的身体健壮哪有什么肾脏病,周来新等造假也太离谱了,谎说的也太大了。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大法学员李宝杰被绑架到市看守所,由于不放弃信仰“真善忍”,拒写所谓的“三书”而遭到毒打,因绝食抗议而遭到灌食迫害;如五月三十日,李宝杰的手、脚固定在地上,身体定位成十字形,给其插管;让刑事犯强行灌食,致使李宝杰吐血不止,生命垂危。二零零四年周来新将李宝杰送马三家教养院劳教三年,在马三家教养院,李宝杰受尽了各种人格侮辱与种种酷刑折磨后,于二零零五年四月八日被迫害致死。
大法学员辛敏铎三次被抓捕,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被非法判三年劳教,在盘锦市教养院因拒绝写“三书”不愿昧着良心骂大法,在操场上当着众人的面被警察拳脚相加打倒后,用皮鞋踹,再抓其头各国面包车上撞,然后又拖屋里打,打的他大小便失禁;同时还把辛敏铎关小号,上大挂,吊起来,用电棍电多次,每次半小时左右;同时警察还指使犯人对其皮肉连掐带拧;吊的时间长了,脚肿的吓人,双手也不好使了,个别警察专门向小便,小腹部位猛踢猛打,有一次穿皮鞋踢其脸,一脚就踢下一块皮肉,警察非法提审说辛还有书,说完就用电棍电,警棍打,连手带胳膊全打紫青色,后期体罚其坐塑料板凳,每次长达十八小时,屁股都坐烂了,淌黏液。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辛敏铎第二次被抓送看守所,由于绝食抗议迫害,在看守所遭到野蛮的灌食,遭到惨无人道的定位二十八天,出现生命危险,警察要勒索辛家人二万元保证金的情况下才放他回家,回家后全身一次次剧烈在疼痛,坐不住,躺不下,上肢全失灵,躺坐翻身不能自理,手连手纸都不能撕,折腾三天三夜没合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辛敏铎再次被绑架,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在乔家突然从面包车中跳出四、五个凶神恶煞的打手,向正在骑着自行车赶路的辛敏铎冲击:不由分说,打手们把他摁倒在地,有人踩其脑袋,紧扣其双手,有人摁腿脚,有的踹,有的踢,有的用拳击,并从辛敏铎身上抢走了钥匙。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关入盘锦市看守所。在盘锦市看守所受到警察的毒打、定位酷刑迫害及用手捏睾丸等性迫害。之后,兴隆台区国保许皓、黄海欧等捏造伪证,在法庭上造假事实已众所周知;可是,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和中级法院不公裁决被判冤狱十三年,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被秘送辽宁锦州南山监狱关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被锦州南山监狱虐杀。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大法学员胡哲辉在家中被绑架,被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遭到酷刑折磨,连续三十九天身体被二十四小时固定成“大”字型,身体一动也不能动。盘锦兴隆台区法院却于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上午用被子抬进法庭。上午十时左右,胡哲辉突然心脏供血不足,四肢抽搐,脸色青紫,警察怕出事审判进行不下去,打电话叫来了120救护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胡的生命暂时脱离了危险。大约十一点二十分左右,法庭开始非法审判。当盘锦警察把胡送到沈阳女子监狱时,那里警察不敢收,周来新等通过用钱贿赂等方式将大法学员胡哲辉送进沈阳女子监狱。
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大法学员杨立新在家中被绑架,在盘锦市看守所遭到沈阳监狱狱警的毒打,并于八月四日送沈阳监狱,现被沈阳监狱狱警注射或灌食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当时有警察说“上面有指示,死就死,死也不放人。”
四、诬告陷害、执法犯法
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是受宪法保护的。符合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所以对信仰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迫害都是违犯中国宪法的。是侵犯公民的合法人权。
大法弟子鲍俊岑被绑架后,遭到造假陷害。鲍于二零零零年元旦期间,因拒绝在“不上访、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字。曾一次拘留达三个月,这本是警察们的犯法行为。然而,就这一次行政拘留被窜改成七次,企图要按所谓的法律判重刑,被兴隆台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欲判十二年,家人上诉盘锦市中级法院后,因造假事实太离谱,后被退回,家人到中级法院索要证据,告之没有。最后,被国保无理改为劳教一年所外执行;大法弟子蒋季兰,因家中有大法资料,大洼县法院以她预备犯罪为由判刑二年,家人知道时,二审都已判完;家人索要判决书都不给。给大法弟子判刑多是秘密进行,如李尚诗的妻子接到其被判刑的通知后,去看守所看他时,李尚诗已被送监狱,家人要判判决书没有。
以人们知道的为例,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兴隆台区法院非法审判胡哲辉、侯云飞、辛敏铎等四人时,被非法分别被判十五年、十四年、十三年、十二年;为了欺骗民众,法院指定几个人为被告辩护律师,但却不准这些律师真正为大法弟子辩护,于是多数律师不与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接触,法庭上也看法官脸色行事,不敢多言;虽然有的律师讲几句真话,事后却遭到恐吓,甚至扬言要整死你,也不准当事人为自己辩护。如当胡哲辉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时,法官马上打断说:“我们不听你讲故事”。
而这些所谓犯罪证据,也是造假炮制的。以辛敏铎案为例,国保人员在无家人在的情况下抄家,他们还无中生有的在搜查家的清单上写屋内有一千一百个光盘,再冒充当事人辛敏铎本人在“清单”上签名。做个假现场,放上百张光盘,再拍照下来说是辛敏铎家里的,这纯属移花接木,栽赃陷害的把戏。当所谓的公诉员诉讼完时,辛、鲍的律师问辛:“你家里有一千一百个光盘和三个母盘吗?”辛答:“根本没有,也没有母盘,母盘的概念是什么?”审判长马利没等辛说完就不许说了。律师又问:“清单上你签过字吗?”辛回答:“从绑架到现在没写过一个字。”这时一个警员拿来了清单让当事人看,辛说:“这不是我写的字。”又拿了一个彩色照片的本子,说上面有拍照光盘的证据,辛看了说:“我家是瓷砖地。这些光盘是放在木地板上的。”当场否定了。最后当事人陈述时,鲍俊岑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无罪!我家的电冰箱、洗衣机、现金、存折哪去了?”审判长说:“这和法轮功无关,不许说。”
当辛敏铎的母亲质问警察时,你们抄家没有家人在场生效吗?警察竟耍起无赖说:“有三人证明就可以代签”。警察又说你儿子签字了,辛的母亲看后说,这不是我儿子签的字,我儿子的字我认识。辛母亲说:“谁代签谁写上自己的名字,怎么能写上我儿子的名字呢?”就是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所谓证据,也堂堂正正的拿到法庭上。可见,公、检、法相互勾结邪恶至极。当法官问辛敏铎是否是你签字,辛敏铎说:“从你们抓我那一天到现在,我没写过一个字,我是无罪的”。辛敏铎的律师做了强有力的辩护,推翻了警察造假的证据,认为辛是无罪的,当天庭审不宣布任何结果,事后秘密判刑十三年,家属上诉市中级法院,警察又重新制造假证据,无罪也得判十三年。
就这样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李尚诗。二零零二年被判三年半,二零零五年又被判十四年;杨立新,一九九九年被判六年,张秀玉(女)二零零二年被判五年;孟健(女),二零零三年被判十三年,楚福德,2003年被盘锦双台子判十一年半,肖志军,二零零三年被判四年,叶喜明,二零零三年被判四年等等数十人。
在此,我们正告周来新及所有参与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之徒,立即停止你们的恶行,赎回你们的未来,并及时挽回所造成的损失——立即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不然,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和天理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