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13/158764p.html


用智慧清除邪党迫害的一次经历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三日】我负责单位合同的审核。保卫科长按照邪党公安局的要求起草了各部门二零零七年安全保卫承包责任书合同,暗含了迫害大法弟子的因素。他印好六十份,已让各部门负责人都稀里糊涂签了字,只等局方盖章生效。审核时,我发现,合同有“无职工闹事、无集会游行等危害安定的事件”、“抓好重点人口的帮教与管理”等迫害职工和大法弟子的中共邪教言词。我决定用智慧清除邪党迫害。

首先,我向单位管公章的文秘放出风声:本合同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我不会同意签。这正的能量一发出,文秘理所当然就拒绝盖章。

其次,我对保卫科长说,比如退休职工到省政府请愿要求发工资,是依法维权,可能被说成闹事,你又界定不了,会自找麻烦;所谓“重点人口”可能正好是维护宪法的人,还要你来帮教?再说,哪些是“重点人口”,哪些不是“重点人口”,职工额头上还要贴个标签?我明知故问:这是公安部门的要求吧?保卫科长脸上变得害怕与紧张。我立即進攻:当公安部门违反宪法时,我们以宪法为准,不能以通知为准;当共产党违反宪法时,我们以宪法为准,不能以党章为准。他无言以对。

几天后,在主管安全的副局长办公室,他对我说:今年就不改动了,因为局长办公会已通过,明年再按你的要求签订。我猜到,他已同该副局长商定了。看来,另外空间的邪恶想耍赖。

怎么办?大法弟子是宇宙的保护神,邪不压正。通过学法,师父给了我智慧与法力。因为邪恶最怕声张,我就把合同违法的事悄悄告诉更多的部门和人员。局办公室主任证实说,是开了办公会,但会上没念这一条(指违法条款)。我又告诉主管法律的副局长,通过他的手划掉了“无职工闹事、无集会游行等危害安定的事件”一句,该副局长说:我们还得讲法律嘛!可是后一句邪教言词不同意划掉,他认为“重点人口”是泛泛而谈的。

至此,另外空间的邪恶大势已去。我必须抓住战机,乘胜追击,将邪恶彻底销毁。邪党利用恶人整大法弟子,我何不指挥邪党工会制约邪党保卫,让妖怪打妖怪?我打电话给工会主席说,保卫合同侵犯了职工的人权,涉及职工权益就与工会有关了,我看到你也在那份合同上签了字,所以告诉一声。她忙说自己没注意看,一定告诉保卫科改。还连说谢谢。

彻底除恶的时机完全成熟,我提起笔,在维持字数不变的前提下,将“抓好重点人口的帮教与管理”改为“抓好后台窗口的服务与管理”,保卫科二话没说,照办。事后,保卫科长说,这合同是应付“公安”局检查的,不放企业存档。

这次正邪大战,以邪恶大败告终,说明了大法弟子只要正念足,邪恶见了就害怕。

成文:2007年07月12日  发稿:2007年07月13日  更新:2007年07月12日 23:11:36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7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