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Banner
  •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下载中心  
  •  
     
  • 北京女子监狱真的“人性化”吗
  • 湖北麻城“610”同时绑架近二十名大法弟子
  • 中国高级冰球教练因修炼面临非法审判
  • 邓毓联含冤离世 白马垅劳教所难逃罪责(图)
  • 看护曹爱华遗体七个月 家人求告无门悲愤满腔
  • 成都大法弟子范秀英被以“政治犯”判刑四年
  • 曹爱华惨死半年 新疆多部门联合下文欲毁尸灭迹
  • 公安部秘发通知 千万人被中共奥运所禁
  • 山海关恶警借奥运会非法劳教大法弟子
  • 音乐才女的凄婉故事(图)
  • 淄博劳教所为死去法轮功学员穿衣者有五六人
  • 湖北范家台:四年监禁不许探视 “六一零”作祟
  • 从限制出境方面浅谈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图)
  • 六位北京律师致函石家庄中级法院,要求重审王博一案
  • 新疆大法弟子曹爱华被害死近四月,家人继续伸冤
  •  

    首页 > 大陆消息 > 迫害详情


    辽宁本溪劳教所用酷刑“抻床”折磨大法弟子(图)


     
      打印版本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辽宁省本溪劳动教养院为了强制大法学员放弃对“真、善、忍”大法的信仰,目前正在用酷刑“抻床”残酷迫害大法学员,其中有大法学员王玉珠。


    演示图 抻床1
    高精度图片
    演示图 抻床2
    高精度图片
    演示图 抻床后用小皮锤敲打

    “抻床”,是将两张单人铁床并上,将学员按在两床中间的角铁上,四肢分别铐(绑)在床的四个角上拉紧,手脚不能随意活动。抻床可以摇、抻、拉、拽。遭受此酷刑后,人马上就会全身疼痛难忍。有的大法学员被折磨的死去活来,直至筋断骨折。有的大法学员被迫害的精神失常,有的致残。

    更残忍的是,恶警对大法学员施暴上刑后,就不再松绑,包括大小便、灌食等也不松绑;等到人快不行时,才放下来。然后强制洗脑,如果不转化,坚定修炼,恶警就继续施行这种酷刑折磨。

    盘锦大法学员王玉珠(山东海阳人)2006年8月16日,蹬三轮车往生态园小区送乘客,向其讲真相、劝三退,并送真相资料,被小区的保安举报(5区的保安),遭恶警绑架,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关押在本溪教养院。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恶警院长刘绍实指使恶警郭铁英、丁会波、郭宝刚将大法学员王玉珠绑在床上两个小时,两条腿各压五十斤重的大米袋子,王玉珠说:“坚修大法到底,强制转化不成。”刘绍实恶狠狠的说:“我要说了算,法轮功都活埋了。”

    本溪劳教院从二零零零年至今,采用各种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如:抻床、小号等,将多名大法学员折磨致心脏病、高血压、脑血栓、精神失常及迫害致死。被上过抻床迫害的大法学员有:李光文(抚顺)、王学正(盘锦)、张苏明、王景石(营口)、贾敬文(锦州)、赵伟(丹东)、焦林、梁运城(凤城)、江虎林、宋月刚、杨满志、孙铁青(本溪)。

    恶警院长刘绍实原在教养院卫生所担任所长,现年54岁,人送绰号“刘小鬼”,专用伪善的一面诱惑、迷惑人,欺骗大法学员及家属手段很多,说起话来过份热情,口蜜腹剑,每句话都暗含心机,稍不留神就把你引进他已布好的邪恶圈套。主任郑涛威胁利诱并施,经常以各种借口给不“转化”的大法学员加期,以达到其目地;副院长郭铁鹰每天恐吓威胁不“转化”的大法学员,而且他们利用犹大的歪理邪说对未转化的进行所谓“帮教”,借这些人的手干坏事。

    本溪威宁营教养院
    院长刘绍实:办公室电话:0414-4618971
    院长室:0414-4618998
    管理科:0414-4618911
    接见室:0414-4618953
    主管新收进的学员往哪个大队分的:0414-4618980
    法制中心:0414-4618972
    法制中心:0414-4618973
    本溪市教养院总机:0414-4512310
    院长室(院长吕文斌):0414-4511709
    院长室:0414-4512310转301
    政委室:0414-4512310转303
    管教副院长(吴刚):0414-4512310转101
    生产副院长:0414-4512310转201
    经营副院长:0414-4512443
    经营副院长:0414-4512443转108
    副院长(工会主席):0414-4512443转208
    纪委书记:0414-4512443转401
    政治处主任:0414-4512443转408
    院长助理:0414-4512660
    院长助理:4512660转215
    办公室(传真):0414-4512080,0414-4512080转406(传真)
    纪检监察室:0414-4512080转415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7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