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9/157826p.html


葫芦岛市交警绑架曾是同行的大法弟子邢智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2007年6月26日上午,大法弟子邢智到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交警队办理相关手续时,被警察以所谓“在逃”的名义将其扣押,然后把人交到龙港国保大队,现在被劫持到葫芦岛市拘留所非法关押,望国内外大法弟子特别是葫芦岛市大法弟子紧急关注。

大法弟子邢智,男,36岁。95年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交警,每天在交通岗位上值勤,96年4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通过学炼大法,邢智倍感身心受益,用他自己的话说:“法轮功使我身体健康,家庭和睦,生活中都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没有抽烟喝酒等坏习惯。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收礼品,对工作负责,我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然而,当江氏集团开始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时,这个仅仅为了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的善良法轮功修炼者,却遭到了非人的折磨。

99年4.25以后,邢智多次被市公安局找去谈话,强迫其放弃修炼法轮功,否则开除。

同年7月19日,邢智充满着对政府的希望和信任,依法进京上访,只是想向政府反映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哪曾想上访办变成了拘捕房,邢智被北京公安绑架,当晚送至锦州,21日被葫芦岛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7天。

7月26日,市公安局胁迫家人把邢智强行送进锦州市康宁医院(精神病医院),在那里邢智被强迫注射大量破坏神经的药物,身心遭到极大摧残,使其度日如年,整整煎熬了3个月之久。

10月30日左右,市政法委(610之首)陈丕志找邢智谈话:“还炼不炼?”“炼!法轮功讲‘真、善、忍’,大法好。”邢智坚定的回答。仅仅因为他说了这几句真话,又被强行关入葫芦岛市拘留所,非法关押7天。

11月5日,邢智接到葫芦岛市公安局督察部通知:被开除公职。理由是:“修炼法轮功,屡教不改。”

2000年7月4日,当地派出所在无任何事实根据情况下,以怕邢智进京上访为由,扣上“扰乱公共秩序”的莫须有罪名将其非法拘留一个月。

在众多大法弟子无辜被抓惨遭迫害,在申诉无门,上访无路的情况下,2000年12月邢智毅然走上了天安门,喊出了心里话:“法轮大法好”,想让被恶毒谎言蒙蔽的善良人们听到他的心声,却被非法关押到石景山看守所。在那仅一宿,邢智就被那里的恶徒折磨致双耳膜穿孔,浑身多处青紫色,腰部严重受伤,当时无法正常行走。2001年1月3日,被所在地派出所接回,直接关到当地拘留所非法拘留1个月。接着将其非法判3年劳教,关押在葫芦岛市教养院。

葫芦岛教养院是邪恶集团在葫芦岛地区迫害大法弟子的集中营,曾关押法轮功人数多达数百人。邢智出来时曾这样叙述:“在劳教所,对于和我一样的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恶警强迫我们干各种力工活,强制洗脑,并兼有威胁、恐吓,稍有不顺,就被拖出去施电刑、毒打,各种折磨的残暴行径令人发指。”

在面对大法弟子的被迫害,邢智说:“我作为一名普通法轮功修炼人,仅仅说了几句心里话,为了按‘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就被这样残酷迫害。还有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正在邪恶的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各种洗脑班遭受着史无前例的残酷迫害和痛苦煎熬,可他们仍以各种和平方式不厌其烦地告诉身边人也包括迫害他们的人:‘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千万别反对大法。他们不图名利,不需任何回报,只希望听到和看到大法真相的人们在当前乱世中对大法心存正念,真的为自己的生命选择一个美好未来。”

现如今,大法弟子邢智再一次遭到了不法警察的非法拘捕,原因很简单:他还在例行真善忍,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在此我们奉劝葫芦岛参与绑架邢智的所有交警和国保警察:你们确是在配合邪恶干着迫害无辜、善良的学真善忍的好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参与都是在做与宇宙天理背道而驰的事情,任何逆天理道德的事都不会长久,相信你们会知道善恶有报的道理,但是我们真心希望还在迫害法轮功上持支持态度的人,你们要想一想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了,选择光明吧!

附相关电话(区号0429)

龙港交警支队3172252

龙港区国保大队:3180776(办)、3186077、 3121711
大队长3180210 6019(专)
教导员3180210 6017(专)

葫芦岛市拘留所电话:3960823、3960820
其他相关电话见《2004年2月12日大陆综合消息》中的《葫芦岛市大法弟子陶山被龙港区恶警绑架》。

交警支队副科以上干部联系电话 (来源网络,更新时间:2006-11-24)

职 务 姓 名 联系电话
副局长、支队长 张 迎 3170003
政   委 黄忠民 3171501
副支队长 赵锦利 3171503
副支队长 李 权 3171504
副支队长 路 浩 3171506
副支队长 季俊如 3171507
副支队长 戴高尔 3171505
办 公 室
主 任 苑春利 3171511
副 主 任 刘 刚 3171510
政 治 处
主 任 赵小平 3171508
副 主 任 佟菊光 3171514
副 主 任 白锁贵 3171515
纪  检  委
书 记 李国忠 3171509
副 书 记 王殿卿 3171516
指 挥 中 心
主 任 王 力 3171517
副 主 任 陈久兴 3171548
装  备  科
科 长 牛国昌 3171532
宣  教  科
科  长 董广军 3171521
副 科 长 王观旭 3171546
法  制  科
科 长 杨玉民 3171523
副 科 长 吴树斌 3171547
秩  序  科
科 长 任宝祥 3171522
副 科 长 郝仲超 3171522
档  案  室
主  任 许树人 317236
驾  管  科
科 长 霍亚义 3172631
副 科 长 孙宏坤 3172362
副 科 长 樊 勇
车  辆  科
科 长 刘青山 3172355
副 科 长 齐国印 3172357
副 科 长 陈忠生 3172356
客  管  科
科 长 王忠诚 3172365
机 动 大 队
大 队 长 刘玉奎 3171301
教 导 员 杜 勇 3171302
工 程 大 队
大 队 长 刘景林 3171526
事 故 大 队
大 队 长 刘 坚 3172351
教 导 员 吕 彪 3172352
副大队长 张学明 3172353
副大队长 张智勇 3172353
特 勤 大 队
大 队 长 齐艳华 3171524
副大队长 刘 泰 3171524
直 属 一 大 队
大 队 长 刘庆奇 3171201
教 导 员 王庆利 3171202
副大队长 马洪义 3171203
副大队长 赵永刚 3171203
副大队长 游志强 3171204
直 属 二 大 队
大 队 长 张树坤 4115599
教 导 员 刘学军 4115599
副大队长 张继林 4115599
塔山中队 谭 峰 4115001
寺儿卜中队 柏志刚 4503499
杨杖子中队 赵庆和 4405566
钢屯中队 关 琦 4132355
虹螺岘中队 李国权 4203318
直 属 三 大 队
大 队 长 张洪义 3171543
教 导 员 马洪宇 3171544
副大队长 刘忠铭 3171544
副大队长 王雅春 3171544
副大队长 李维学 3171544
直 属 四 大 队
大 队 长 石 峰 3172251
教 导 员 顾长双 3172252
副大队长 李振民 3172253
副大队长 朱慧秋 3172254
高 速 一 大 队
大 队 长 张 昆 6184333
教 导 员 高玉平 6183444
副大队长 曹长清 6180666
副大队长 郝树森 6180444
副大队长 曲伟绪 6185111
高 速 二 大 队
大 队 长 林剑平 5431191
教 导 员 江 涛 5434555
副大队长 王大鹏 5434555
副大队长 李 哲 5434555
副大队长  邱 宏 5436666
副大队长 田福斌 5434555
副大队长  陈东升 5434555
高 速 三 大 队
大 队 长 李树成 2620200
教 导 员 赵 刚 2620144
副大队长 杨树军 2620222
副大队长 金国定 2620222
副大队长 曾 鸣 2620222

成文:2007年06月28日  发稿:2007年06月29日  更新:2007年06月28日 22:53:55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7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