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成都市新都区大法弟子阳从梅从4月4日在三河场被新都区公安分局、三河派出所绑架后已失踪两个多月了,遭受迫害情况不明。阳从梅的丈夫在省外打工,婆婆双目失明,最近公公又摔伤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本来以前常常回家照顾老人,现在她被绑架,两个老人在家无依无靠。5月底,她那双目失明的婆婆不得已在素不相识的好心人的带路下,到三河场派出所要求立即释放自己孝顺的儿媳阳从梅。三河场派出所的恶警不但不释放人,还对老人恶语相向,并扣留了带路陪同的好心人。直到现在为止家属也没见到她的面。
阳从梅,新都区新民镇何屯五大队,从2002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然而,在2007年4月4日上午10点左右,新都和三河场的十多名警察,开了四辆警车,没有说明任何理由,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及手续,冲进阳从梅在三河场开的理发店便粗暴的将阳从梅打翻在地,强行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
阳从梅的娘家父母到三河派出所询问,被告之是新都公安分局把人抓走了,可新都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负责接待的年轻女警察蛮横地说:“人是我们抓的,关在哪里我不知道,即便知道也不可能告诉你。”阳的父母又提出要见女儿一面并给她送一些换洗衣服也遭到拒绝。
4月17日阳从梅的家属及亲友再一次到新都公安分局要人,但仍然未得到任何消息,这么热的天气连换洗衣服都送不进去。当家属及亲友质问警察为什么不按照法律执行时得到的回答是:“没有通知你们家属送换洗衣服,说明她不需要。法轮功是特殊情况,特殊情况特殊处理。”阳从梅被绑架到哪里去了,是否遭到殴打,刑讯逼供,酷刑迫害,一切都不得而知。
一直到4月28日,阳从梅的父母才得到三河派出所的刑事拘留证,是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予以拘留,没有拘留期限,甚至拘留证上既没有办案警察的名字,要求的“如未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请注明原因”一栏也是空白的。只有一个“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的章。
5月8日新都公安分局、三河派出所的警察把阳的父母带到了新民派出所分别审问。5月9号阳从梅的嫂子和妈妈刚要出门去要人,就被十几个警察堵在了家里,并威胁她嫂子说:“你又把你妈带哪去?不准把你妈东带西带,不然把你也抓起来。”
阳从梅的姐姐阳从清在2005年6月29日晚发放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关押在新都区大马桥看守所期间,被恶警强行戴上脚镣手铐,身体无法站直,无法正常脱穿衣裤。恶警主管张惠叫嚣:不写保证,不交待,不写悔过,就不开锁。要无期限关押。后来阳从清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到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阳从梅从4月4日被绑架后消失了两个多月,家属数次到相关各部门询问,各个部门都推三阻四,家属均未得到任何消息。难道家属连到有关部门询问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吗?想见家人一面都要冒着被抓的危险吗?难道只要是修炼法轮功的,就不是中华民族的公民了吗?就被剥夺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了吗?这种严重违法、侵犯人权、执法犯法的行为,难道就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在此,我们正告新都国保大队、三河派出所执法犯法、迫害阳从梅一案的涉案人员,立即停止迫害,无条件释放阳从梅,将功补过,为了自己的前程,为了中华民族的未来,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同时也请善良的新都人民看清这场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残酷与邪恶。
那些还在迫害大法弟子阳从梅的、国保、警察及各级官员们,赶快清醒吧!你们应该忠于的是国家而不是政党。中共恶党作恶多端,天要灭这邪党,抓紧时间退党、退团、退队,保命吧!法轮大法珍惜每一个生命,不管你以前对和大法弟子做过什么,只要真心忏悔,将功补过,神看人心!大法弟子愿意帮助每一个愿意回归善良的人。
迫害责任人:
新都公安分局:028--83972293 吴影梦(局长)13438067700
新都国保大队:028--83964801 谭队长、陈德荃
三河派出所值班室:028--83909230
三河派出所:王以东(所长)13908089116、郑波(副所长)13881788033、邓海柯(副所长)、刘灿(教导员)13980797567
610主任:周江
政法委主任:张建蓉
民警:蒲雄 13880298372
曹玺贝13438323988
宋建军 13980471918
新都区纪委:028-83972439/83972830/83974444
组织部:028-83975347
法院院长:邓桦 83970909
副院长:李小英 83994644
刑庭庭长:陈伦富 83977181
院长:蒋莉
副院长:高钰 任东海 谢武
政治处副主任:李立斌
侦察监督科科长:李晓峰
公诉科科长:谢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