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2/156639p.html |
因坚持信仰 我被强迫离婚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我是广东电白县陈村镇那行村人,一九九八年有幸得大法,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当时丈夫邓栋(电话13500074389)也学大法,多年来的腰痛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他因中共镇压法轮功放弃了修炼。之后,他整个人都变了,做出很不道德的事。二零零一年邓栋(电话13500074389)与外地一个有夫之妇(陈群娟,电话13535947935)勾搭上。他们为了可以结婚,把我举报到市“610”,我被非法抓去劳教二年。我走后他就带那个女人回家一起生活,还把她的儿女一起带来。 我从劳教所出来后,过了一段时间,在二零零六年我丈夫又多次叫人抓我,说我还继续炼法轮功。派出所的人不肯抓,他就自己动手打我,要把我赶出家门。很多次把我打成重伤,有次右眼被打出血。我是修炼人不跟他计较,默默地承受着痛苦。不管他怎样做,我希望他能明白“浪子回头金不换”。 二零零七年四月电白县法院民事一庭送来应诉通知书,说因我修炼法轮功丈夫提出要离婚。五月八日丈夫回到家,我劝他不要这样做,这样对你、对我、儿女都不好。你还不回头,怎能说我炼功就要离婚呢?他说:“你现在再说下去我就打死你,叫我马上拿衣服走人。否则明天早上全部烧掉。” 五月九日我接到法院通知,叫我到法院出庭。我到法院等了50分钟未见法官开庭,10点整,有个女法官叫陈小珍的用手机通知我到民一庭办公室。我到办公室后,女法官说:“原告愿给你八千元,儿女和楼房及其它的财产归原告所有,被告不能分割原告的财产和楼房。”说完女法官叫我进一个房间进一步威迫、引诱我说:“给你八千元,我还帮你多要了三千元呢。儿女不用你理了,你还年轻,可以去嫁人,找工作。我也可以给你介绍工作,或者给我当保姆。你是炼法轮功的不同意也得离,这是新规定的。”我问她:“请给新的规定文件给我看。”她拿不出来,并说不能给我拖太长时间,凡是炼法轮功的家人有提出离婚的都批准,她批过五、六家了。据我了解,在此之前电白县只有一例。 在这里我向作为法官的陈小珍提出几个问题: 一、为什么用声东击西的计谋通知我去五庭,然后又叫我去办公室? 我希望有良知的人能帮助我,救救我的孩子吧! |
成文:2007年06月09日 发稿:2007年06月12日 更新:2007年06月12日 11:4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