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1. 河北省涿州市孙庄乡南横歧村大法弟子苏振英
二零零三年六月,乡政府的邢国平,王瑞东,柴玉桥等五人把孙庄乡南横歧村苏振英(女,五十一岁)从家中绑架到孙庄乡政府。
当时,肖立新、侯某、邢国平、柴玉桥等五、六个人围住她,用橡胶棒打苏振英臀部,打了一个多小时。苏振英被打得臀部青紫,不能坐卧。恶人还把她铐在大树上。恶人柴玉桥说:你要不把别人“招”出来,就用电棍电你。说着就把电棍打 开。这几个恶人向她家人勒索三千五百元钱,并向家人索要五百元的烟钱。苏振英被迫害一天一夜,才被放回家。
事隔几天,邢国平、王碳东、柴玉桥等五人把她从家中绑架到乡政府一天一夜,后来把她转到南马洗脑班迫害,每天单手铐在床上,十多天后放回家。
2. 孙庄乡北横歧村李文花,五十岁,女。二零零三年六月,乡政府的邢国平、王瑞东、柴玉桥等五人把她从家中绑架到乡政府,并把她铐在大树上,向家人勒索200元钱,才把她放回家。
3. 孙庄乡北横歧村王文树,女,六十二岁。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她去北京证实法,被天安门执勤警察绑架到保定,连夜又被涞水公安局接到涞水转送涿州公安局。后被转送孙庄乡政府。王文树被勒索五十元钱,非法关押7天后,逼迫写“保证”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司法所所长张华带领三个人来她家把她绑架到乡政府,四个人看着她。她因抗议非法关押,绝食四天,张华说:你们绝食,灌死白死,让你们游街示众。四天后,王文树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司法所长张华带领五六个人闯入她家,从她家绑架走七个同修。当时,家中只剩四岁的小孙子,孩子哭喊叫奶奶,恶人却无动于衷,强行把她们送乡政府。邢国平把她铐在椅子上,刘保华用皮带抽她的脸,一边抽还逼她骂师父。然后把她铐在大树上,一恶徒用皮鞭抽她腿,臀部和腿部青紫。
正值寒冬,让她穿着单衣服,在树上铐了一夜。第二天开始所谓的审讯,张华让四五个恶人把她按在椅子上用木板和皮鞭抽打。当时,她一个六十岁的老太太承受不住,坐在椅子上,张华用铁锨打她头部,把铁锨打掉了。张华又用铁锨把打她数不清多少下,又用钢筋棍打她肩部。接着又让她跪着,用电棍电她。国保大队谢玉宝打她嘴巴。
她在乡政府期间,谢玉宝带人四次到她家搜查,把她家的粮食囤,院子里用铁棍子都扎了。翻走四千五百元的存折,五百元钱现金。谢玉宝威胁家人交出横幅,如不交就把她判刑,老伴吓的精神崩溃,整天顺着村北大道来回走,不敢进家。
张华逼她两个已出嫁的女儿要钱,两个女儿拿着三千元钱交到乡政府。后来又把她转到拘留所,提审期间,谢玉宝对她拳打脚踢。谢玉宝说,如果她说的不是实话,就打死她。半月后转看守所,腊月二十八晚,张华逼她说出上下线,不说就判刑,别想回家。杨玉刚、谢玉宝逼她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并向家人勒索二千元现金。二零零一年三月才把她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她正在房山二女儿家侍候月子,张华带人闯进二女儿家,逼她回乡政府。她被迫流离失所到八月,因恶人找不到她,抓她两个女儿和两个孙子做人质(孙子五岁,孙女儿五个月),把她大女儿和五岁的孙子关在乡派出所铁笼子里,小孙子哭喊不停,隔着铁栏杆给孩子要了口水喝。逼她二女儿把孩子托付给亲戚,张华、郭芳、禇某、王瑞东拉着她二女儿到处找她,还在吃奶的小孙女被饿了一天一夜。
八个月后恶人又把她从外地非法抓到孙庄派出所,在铁笼子关了五天五夜,禇某说他们想放她,王瑞东和张华不让放。后来把她骗到看守所,说十天放她回家,却非法判她劳教三年。劳教所恶警对她强行转化,二零零二年春天她因劳累过度,出现心脏病,胸闷,浑身无力,昏迷不醒。把她送医院检查,骗她说问题不大,拒绝放人。二零零二年九月她发高烧达四十度,上吐下泻,三天昏迷不醒,生活不能自理,恶人并没有放人的意思。直到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才放她回家。乡政府邢国平等恶人经常上门骚扰。
孙庄乡北横歧村,闫秀香,女,五十三岁。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北京证实法,被天安门执勤警察绑架到保定转送涿州市公安局,并送孙庄乡政府,勒索五十元钱,数天后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司法所所长张华等三人,把她绑架到乡政府,为抗议非法关押绝食四天,张华说:“你们绝食,灌死白灌。”后来恶人经常上门骚扰,曾被绑架拘留所三次,洗脑班两次。二零零二年一月被送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劳教两年。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期满回家。二零零四年腊月二十一日,派出所的赵义宗等两人,把她绑架到涿州看守所,又被非法送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劳教三年。在劳教所被逼迫得精神失常,女儿多次找到劳教所要求放人却遭拒绝。
4. 孙庄乡北横歧村,刘凤然,四十二岁,女。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她去北京证实法,被天安门执勤警察绑架到保定转涿州公安局,又送乡政府,非法关押七天,勒索五十元钱。十一月乡里组织照相勒索二十元。二零零零年夏天,司法所所长张华、邢国平、柴玉桥等五、六个人,把她绑架到乡政府转送涿州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秋天,司法所所长张华、派出所所长郭芳、邢国平、柴玉桥等五、六个人把她绑架到派出所,转至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后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乡政府张华、郭芳、邢国平、柴玉桥等五、六个人把她绑架到孙庄乡司法所,张华、郭芳、侯某、柴玉桥等十多个人让她脱了衣服,穿秋衣趴在椅子上,围着她打她,用胶皮管、木板、铁锨、电棍打,抽嘴巴,拳打脚踢。对她进行毒打,共打了她两个多小时。打得她脸肿的变了形,眼睛被打出血,臀部至小腿被打得肌肉腐烂,流出脓水,臀部已烂的露出骨头。现在疤痕犹在。脸部青紫半年才恢复正常。被打后只能蹲着走路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月时间。半年后生活才能自理,恢复正常。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孙庄乡政府和国保大队等五、六个人,翻墙闯入她家,把门踹开,家中只有八十多岁的婆婆,到处乱翻,抄走大法书和一部手机,她被迫流离失所,在外流亡直到麦秋回家收割。她去买化肥在街市和恶人相遇,当时车里四五个人对她围攻追堵截,把她绑架到乡政府转拘留所,直到被迫害的呕吐不止,不能进食,四肢抽搐,并向家人勒索一千元现金,八天后放回家。九九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当地恶人经常上门骚扰。
5. 孙庄乡北横歧村,景秀珍,女,六十七岁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她去北京证实法,被天安门执勤警察绑架送保定后转涿州公安局,又送到当地乡政府。勒索五十元钱,五天后放回家。十一月以照相为名勒索二十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司法所长张华来她家叫她用刀划师父的像,并非法搜家。
6. 孙庄乡南横歧村,董秀芝,五十七岁,女。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村里凡是炼法轮功的每人被勒索五十元钱。二零零零年夏天,司法所长张华带乡政府及本村干部闫学义、苑福海来她家非法搜查,拿走录音机和磁带。第二天,苑福海、闫学义强迫她去学校义务劳动,共去了十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夜里十二点钟,司法所长张华、村干部苑福海、闫学义等七八个人翻墙而入,手里拿着枪、手电问她是否还炼法轮功。当时的情景把她吓的愣在那儿了。不知如何是好。
二零零零年春天,因联名上书给朱镕基一封信,被本村闫学义勒索五百元钱。每到所谓的恶人经常上门骚扰。
7. 孙庄乡南横歧村,王玉凤,三十六岁,女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村里因她炼,勒索五十元钱。二零零零年夏天,闫学义和苑福海强迫她去学校义务劳动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以照相为名勒索二十元钱。
8. 孙庄乡南横歧村闫利剑,男,三十七岁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村委员勒索闫利剑五十元钱。二零零零年夏天,村委会苑福海、闫学义来他家,把他骗至乡政府,向家人勒索一千元钱,二天后放回家。又强迫闫利剑义务劳动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