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1/155261p.html |
公安部秘发通知 千万人被中共奥运所禁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据公安部门人士透露,2007年4月初,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密发《关于严格开展奥运会及测试赛申请人员背景审查的通知》。这份通知中,除了中共的“三代表”等假、大、空套话和制造政治迫害理由的渲染之外,主要是布置类别审查与严密监控,将数以千万计的中外人士排除于2008年预计在中国举办的奥运之外。 现将该通知中的审查对象、审查原则摘录如下: 一、背景审查对象: (一)、奥林匹克大家庭(IOC)成员。 1、国际奥运会成员,国际奥委会邀请的客人; (二)、新闻媒体、转播商及已购转播权的机构; (三)、奥运会所有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奥组委正式受聘人员、志愿者、合同商、保安人员及临时聘请人员等。 二、背景审查标准: 凡属下列11类43种人,一律不予通过奥运会及测试赛背景审查: (一)、敌对分子 1、境外敌对势力、敌对组织成员; (二)、“法轮功”等×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人员 1、“法轮功”等×教组织,其衍生功法组织人员以及曾经习练人员; (三)、宗教极端及宗教渗透人员 1、境内外宗教非法组织成员; (四)、民族分裂分子 1、新疆“三股势力”人员及其境内外关系人; (五)、有危害奥运会的传媒人员 1、境外敌对事业和敌对组织传媒机构的从业人员; (六)、针对奥运会有现实危害活动的非政府组织 1、有境外政府背景,对我党和政府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七)、危险分子、上访重点人及其他对党严重不满人员 1、对我党和政府严重不满人员 (八)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采取刑事、行政强制措施人员 1、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的人员; (九)被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被监外执行的刑事犯罪分子,以及被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所外执行人员 1、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的罪犯; (十)暴力恐怖分子 1、恐怖组织成员; (十一)、非法组织成员 1、未经合法注册的政治性组织人员;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州、直辖市公安厅、局要对这一工作高度重视并纳入一把手工程,各级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副职要亲自抓。相关的部门要积极配合。要特别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授人以柄,要坚持内紧外松原则,要对“两非”组织人员、法轮功人员、上访人员盯死看牢,严密监控,对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对外不作任何解释等。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5/25/86066p.html) |
成文:2007年05月20日 发稿:2007年05月21日 更新:2007年06月16日 10:48: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