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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淄博王村)迫害事实


文/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里的目击者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九日】我于2006年目睹了山东省第二劳教所七大队(淄博王村)这个渣滓洞的黑暗,里面严重的侵犯了公民的人权。

恶警采用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不准说话,限制大、小便,罚坐小板凳,克扣食物不给吃饱等等手段进行迫害。所有严管人员不得接见亲属和打电话,封闭隔离消息,不准加餐和互赠食物。聊城市冠县法轮功学员董新海和其他两名法轮功学员,因为不做分类教材作业(污蔑大法的作业),一段时间内,恶警一顿饭只给一个馒头,甚至不给菜吃,还被熬夜迫害至凌晨四点,任意打骂并有意污辱。

恶警采用欺骗手段,强迫观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相,指使其他因打、砸、摸、抢进去的非法轮功劳教人员看管法轮功学员,这些人在很多方面凶性很大,经常打骂法轮功学员,惹是生非,甚至用打火机烧学员的鼻子和手指头,行为极端恶劣。

法轮功学员董新海(42岁,聊城冠县人,第二次被非法迫害劳教,后被转移到6队即所谓的“攻坚队”进行严管迫害);刘泉义(38岁,滨州无棣县人,后分别被转移到8队和攻坚队迫害)都被因贩黄碟进去的河南人刘梦超(非法轮功值班人员)用烟头和打火机烧过。法轮功学员李爱民(35岁,山东省东营人)因主持公道,在众人面前揭露非法轮功值班人员的恶行,对恶警提意见,加上点名时不向其他非法轮功值班人员卑躬屈膝,遭到恶警的嫉恨,歪曲并捏造事实,伙同管理科恶警把他送入禁闭室的铁笼子里,用手铐把双手铐住,用三根电棍同时电他,折磨他。后被调往四队进行苦役劳动,并非法加期三个月。

非法轮功值班人员在幕后恶警的指使下,严重歪曲事实,造谣诽谤大法,形成了一个高压欺骗充斥的邪恶环境。严管室里更是严重的限制了人身自由,甚至捏一下鼻子吐一口痰都要受到这些人的污辱、打骂;稍有动作就要打报告请示,如得不到允许时,要一天坐或站在那里不让动;故意刁难人时,不让进厕所大、小便。被严管的人员及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只能进去一个人,哪怕全队一百四五十人都在队里的那层楼里时,也必须先打报告,经恶警允许后,也只能一个一个的去。

刘炳友(男,38岁,山东潍坊人)为抗议此非法恶举就不打报告,被恶人及恶警李公明、王新江阻挠推搡到宿舍里,直到把大便拉在裤子里;有的被憋急了,打报告恶警也不理睬。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被憋的膀胱出了问题,恶警没办法才送往医务室治疗。这种非法限制在2006年一直持续了大半年多。

山东威海市的杨溟(35岁,于2006年8月18日被恶警绑架,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被非法判两年劳教)因不小心将卫生纸掉在地上而遭到辱骂。恶警李公明、王新江、宋男等三天两头的搜学员的身体,打着检查违禁品与经文的幌子侮辱学员的身体。恶警靖绪盛、李公明、高铖伟于二月至七月期间,伙同教育科、管理科恶警多次拿电棍电学员,原因仅仅是思想上不配合它们的要求。所里管理科多名恶警于2006年6月公然拿着电棍强行镇压和恐吓七大队学员,原因是这个队里三十多名学员不配合所谓的分类考试,内容是诽谤污蔑大法的。一些坚定正念、没转化的学员不用考试除外,有24人笔试交白卷,拒绝回答问题,有8人在口试时正面洪扬了大法,这是在劳教所建所以来从没有的现象。恶警一下严管了四、五十人,并采取罚坐小板凳等极端手段。

2006 年7月,在所谓的“半年奖惩大会”上,所里恶人辛政委等指使恶警多人,拿着近20根电棍围住上千人的室内会场,宣布延期劳教名单中(加期三个月),共有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九人是七大队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分别是:孟广艳,男,40岁左右;秦海杰,23岁,威海人;李爱民;王玉亭,52岁,济宁梁山县人;薛玉军,38岁左右,蒙阴县人;林永顺,潍坊昌邑人;李作卿,43岁左右,青岛人;沈孝园,60岁,胜利油田人,龙口市学员;还有没有公开宣布的其他学员分别被加期半个月到三个月不等。

其实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劳教期限也是很长的,判期三年的早期是占多数,而因打砸摸抢等非法轮功人员判两年以上的占极少数。宣布延期劳教名单时,潍坊市昌邑县法轮功学员林永顺,男,48岁,站起来高呼“法轮大法好”。后来恶警把他关拷到禁闭室,动用了数根电警棍折磨他,禁闭时间达七、八天。济南学员刘如平,45岁,济南历下区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因拒绝观看诽谤大法的录像,而被恶警李公明和值班恶人王永刚等数人打的两脚脖子都淌出血来。后来,又被恶警李公明等扭送到办公室进行打骂。刘如平高呼”打人啦……”杀人恶警靖绪盛(大队长)非常恐惧,钻进去,同几个恶人把刘如平双手铐在队长休息室的铁架子上,恶警靖绪盛将高压电棍插进刘如平的嘴里电,嘴周围被电的黑糊糊的,嘴唇裂开淌血。后又被双手铐在教学楼下的地下室(禁闭室),管理科恶警数人动用了八根电棍折磨他,一只脚的大拇指指甲被砸的撬起来,几乎脱落。地下室的厕所特别脏,正值夏天七、八月份,蚊叮虫咬严重,白天、黑夜被铐立在那里,伤口上叮满了苍蝇、蚊子,嘴上淌着血水,肿的变形,不能进食,五天没吃没喝。

冯德行,53岁,菏泽巨野人;杨溟,35岁,威海市区人,为反抗这种残酷无理的迫害,进行绝食绝水。恶警李公明伙同恶人王永刚等分别将这俩人双手铐在椅子背后,两脚硬生生给别在椅子腿上,双脚死死踩在手铐上,把他们的手腕都勒出血印来,恶警故意拧大开口器,好象要把双腭撑裂开一样,加长时间,意图迫使学员就范。

2005年恶警靖绪盛、孙丰俊、宋男等为转化法轮功学员张峰(聊城市实验中学英语老师,32岁,曾在聊城市医院被迫断断续续绝食三年,后又被送入山东省王村第二劳教所七大队)耍尽流氓无赖手段,利用高压、恐吓、打骂、诽谤大法等恶毒欺骗等方式,连续对身体虚弱躺在地上的张峰进行残酷的折磨迫害。后又迫使他象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参加奴役劳动,在封闭、脏乱、窒息、污浊、有毒气味充斥着的车间用毒胶贴玻璃。胶里有硝酸钠,每个人被强迫规定任务,张峰的眼睛本来就对气味敏感,并且近视,眼睛长时间被毒气侵袭,致使右眼萎缩变形,日见缩小,最后竟成一条缝,被迫害的近乎失明。后经过淄博市83医院及淄博市中心医院鉴定,完全符合所外就医条件,有病情证明书,但是恶警却迟迟不放人。

在强迫的奴役劳动中,恶警们迫害这些好人,还把这些法轮功学员变成它们赚钱的工具,不断诱骗逼使这些学员完成任务后又强加任务,也意图利用其瓦解他们的正念正信。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6/4/86432p.html)

成文:2007年05月18日  发稿:2007年05月19日  更新:2007年05月19日 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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