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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传文化】事在人为 行恶自毁


文/大法弟子 智真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书生余某,浙江鄞县人。出生时的那天晚上,他的外祖父,梦见自己进了文昌宫,见文昌帝君亲自送一位身材魁伟的男子走出殿阁,前有旌旗仪仗开路,后有节幢长队护拥,真是威仪万方,十分气派。

旁边一位绿衣吏,拿着一本簿子,瞟了一眼老先生,说:“这是一位星君下凡,就是你的外孙。”把手中的黄色簿子给老先生看,翻到第一页,上面大字写着姓名,下面开列了官品等位,小字注写了一页多。九岁入学馆,十七岁中解元,接着登进士,廷试第一中状元。历任清贵之职,做官遍及京城和外省,最后升任宰相,赐爵上公,文治武功,勋业彪炳。还没有看完,被家人叫醒,原来是女婿家派人来报,生了个儿子。

天亮以后,去婿家探视,各自叙说遇到的奇异现象,都感惊喜,肯定这孩子将来会成国家之栋梁!

他从小就相貌不凡,稍长,聪颖绝伦,读书一目十行,七岁能写文章,九岁入县庠(学馆),一时被称为神童。

恰在此时,他舅父以进士身份被外放,去广东做县令,就把他带去了。在广东住了几年,当时他已十七岁,博学丰才,见过他的人,都赞不绝口。他舅父的两个儿子,与他同学,比他就差远了。

恰好当年逢秋试,舅父因为两个儿子学业未成,准备让他们等下一次科考,想让余生和两个儿子到时一同回老家。正犹豫之时,还未最后决定。

一天夜里,舅父梦见神人对他说:“余生不归,浙江省今年就没有解元了。你让他快点回老家。”醒来后,就赶忙为外甥准备好行装,催他快些回去,并多给他路费。

余生很以自己风雅而自得,非常喜欢眠花宿柳,一路挥金如土,刚过大庾岭,就花光了钱。路过江西一县,县令正是舅父之同年学友,一向很器重余生。余生就前去拜见,县令对他特别优厚,并把他推荐给一学馆任教。

馆主人品狡猾。县里有一富家妇人,怀孕未产,丈夫已故。族中人想夺她的财产,诬陷她因奸受孕,告到官府。学馆馆主就是提出这一谋略的人。

由于县令明辨是非,族人就要败诉了。馆主见余生是县令的座上客,就用巨款贿赂他,求他想办法挽救败局。

余生正缺钱用,就巧言对县令说:“这女人秽声四著,全县都知道,而明公初次审讯,极力保全其名节,大家都以为您得了妇人的钱,有意袒护她。我有愧得到你的厚爱,也知您素来廉正,不忍看到您被下面吏役所蒙蔽,而蒙受不洁之名,所以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您!”

县令被他言辞所感,立即召集双方,把前所断决之案,全部推翻,判决将妇人休回娘家,并命族人为之另立继承人。族人遂把家财全部瓜分,并另送余生一千金。余生动身起程之时,寡妇回去自缢而死。

余生一路来到衢州,州知府也是余生舅父的同年学友,很器重余生,也为他在外谋一教师之席。

该郡有一富家之妇,新近守寡。有遗腹子,族人诬蔑是她抱养外姓之儿,控告到县上,尚未判决,族人又说她乱了宗脉,提出控告。郡守不大听信族人的指控。余生又收受了族人的贿赂,而巧言粉饰,面呈郡守,郡守也被他迷惑,判决废除妇人儿子的继承权,以族人之子为继承人。

余生两次得逞,获大笔赂金,颇觉得意。考试完毕,竟榜上无名。

回到家里,更加肆无忌惮,专门从事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刀笔生涯,构思既巧妙,文章又雄辩,随意起灭,遭他祸害的人很多。而每次科试,次次落榜。到了四十岁,还只是一秀才。后来舅父下任回家,听说余生恶行,非常生气,把他关在家里,不准外出。

一夜,舅父梦游城隍庙,见二位差吏坐在廊下。一吏说:“那姓余的,二十年来,屡次科考,屡次除名,是为什么?”另一人笑着说:“今科考试,又因某事被除名了!幸亏他舅父代他办了那件事,还能活命。”舅父感到很惊讶,上前打了一躬,问其中原委。

那差吏就把一本簿子递过来,他翻开一看,第一页上就是余生的姓名,所列官品也和老太爷以前所见相同,只是下面开列了恶行条款,累累难数,几乎把前列福禄,抵消殆尽。还剩一项好事,又见注明,已被清明日所作之恶事削去,大概是他清明节扫墓时所为。余生的寿命,也像差吏所说。

舅父醒来,急忙把余生叫到床前,把他所做恶事,一件件数落出来,并把梦中所见告诉他。余生涕泣服罪,从此收敛。二十多年后,仍以秀才命终。相士都说此人天生福相,不是秀才之命。

余生天资聪慧,长大后又善于学习,如果他能自爱自重,扶持正义,那梦中神明所说的事,怎么会不兑现呢?但是他却肆意搬弄是非,编造谎言,笔下生花,颠倒黑白。毁人名节,福禄被削除殆尽。若非其舅父教诲改过,性命难保。

一个人应该珍惜天赐福荫,多做善事,扬正义之举,他的福份才会往更长来延续。如果不善用自己的才华,为一时名利而多行不义,必遭天谴,结果是自己毁了自己。正是:人生福祸皆天理,报应昭彰善恶间。

成文:2007年04月20日  发稿:2007年04月28日  更新:2007年04月28日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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