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5/153416p.html |
就王博事件,谈如何看待和做好项目工作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王博案件将在四月二十七日开庭,届时六位律师中将有数位到场辩护。作为一个此项工作的局外人,当我了解到为王博一家三口辩护事件过程的部份情况后,感到作为大法弟子如何看待,如何认识,如何配合做好此次事件,在此和同修交流。 在和相关同修交流中,同修深感大法弟子在做证实法工作中,遇到问题向内找,不断摆正基点后,工作也不断推進。如把请律师的过程作为讲真相的过程,邀请他们参与到反迫害中来,如,面对被邪党监控的很多律师,同修能堂堂正正该做什么做什么,如当律师受邪党威胁等类似干扰中,同修能及时找出内心不自觉的把律师的辩护看重了,虽然不能说“指望”,但还是心理上有种偏移和倾斜。但同修不断深入去做的过程中,就是这样不断摆正,纯正心态,使工作得以往前推动,很多事情出乎意料的展现,如律师说“你们给我们讲清了真相,我们就有底了,我们就不怕了。”能够从他们的角度在理论上深入暴露邪党在立法、司法、执法等更深层面的不合法,能够意识到这是事关律师界的大事,能够主动要求再增加律师,形成六位律师的群体辩护,收费也不断降低。这都是超出预料的。 当然过程中还是有干扰和困难,安排的事情阴差阳错拖延,等等,而我在交流中,感到一种局限的状态:由于在做王博事件中,我们把它当作影响大的事件,当作我们本地的大事,我们形成了一种心态:希望过程中的一切要配合我们,一切相左的情况就会觉的是干扰,就会不自觉的执著到事情当中,把此事当作自己的事,把彼事当作别人的事。我发现当我与同修交流别的类似重要事件的时候,他没有感觉,不能够认为这些事是一样重要的,只是现在此事正在运行中,需要考虑多些。 所以我觉的还有个基点要摆正,出发点要纯正。正法中我们无论做什么都是开创未来,给未来留下参照,做什么都不是单纯的一件事情,也不光是对一件事情的影响。 由于邪党对法律界的施压,多年来有多少大法弟子(包括家庭成员)无辜被非法迫害致死,致残,致伤,致其职业、财物、名誉被非法侵害,却上告无门,无声无息,使邪恶之徒逍遥法外,有恃无恐。也使法律界,律师界的世人本来可以了解真相的,却失去机会。在全世界大法弟子充份利用法律方式讲真相,反迫害的形势下,大陆大法弟子推动此事却极为艰难,甚至没有律师敢接案,也造成同修在此问题上正信不足,无路向前,营救同修力度不够,在世间形式中这种最正常的形式却难以起步。 从王博案中律师的正义之声,我们感到正法到今天,世人在邪恶大面积被清除的大环境下,越来越清醒,真为他们高兴。为更大范围的讲清真相救度世人,我们要利用人类的一切可用的形式来反迫害。人世间一切不是给邪恶准备的,一切艺术形式,生存方式,媒体方式,信仰道德,法律科学,包括政治形式(师父讲“其实人类的“政治”,不是为迫害者准备的。”),这些虽然曾经被邪党所利用,但最终决不是给邪党破坏正法、毁灭众生所用而准备的,而是为正法救度众生所要选用而准备的,所以我们要根据正法的需要,正用,善用,不断开创大陆用法律形式讲真相救众生反迫害的形式。 从以上对大法弟子做每件事对人类,对将来的意义,从对大陆反迫害的艰难情势,和人类各种存在形式都在等待大法弟子的正用善用的认识上,我们想想,王博事件中大法弟子做的好,它的意义会只局限在此事件本身的影响吗?肯定不是。我们应该在此事件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从整体正法形势中看待大陆反迫害的整体需要,开创出更多的途径来,并且要开创的更好,认识上更加成熟,能够推动大陆各地区的营救同修、讲真相、反迫害的新形势。 从法理角度上,我们还有这样一个认识,正法中许许多多的因素都是来配合正法需要的,可是如果我们的出发点,基点太局限和狭窄,不够纯正,那么更多的,或更广大的正的因素就无法为我们所用。如果我们不断以更大的整体角度,更长远的去考虑,那么我们就和更多的正的因素一致,协同起来。师父在《在音乐创作会讲法》中讲:“你们记住我说的话,人类是围绕大法转的,大法弟子今天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人类。那天我给他们专门画画的开了个会,讲了一些为什么要走正统美术的路。以前他们去找场地,要搞美展,很难找到。我讲完人类要走回正统艺术路上去以后,感觉世人态度就不一样了,神要为法开路。但是你们要做的不好也会有阻碍,因为大法弟子干什么都与修炼分不开。其实人类是围绕着大法在转的。”那么如果项目工作中的同修都认识不到这些,相对来讲干扰因素就多,促成的因素就弱,是我们的局限,阻碍了这一切。那么如果我们去交流的时候,我们的认识和感情陷在我们自己做的工作中(尽管其意义重大),工作过程中又会把此事件自身的得失看的过重,目地局限在希望更多同修全力支持配合“我们”的时候,而不是把王博事件摆在整体正法形势中,大家共同探讨怎么样把它做的更好来推动本地以致其它地区的反迫害,包括借此救度法律界、律师界的一个契机,那我想就是没有最大限度的去运用此事件中赋予我们的全部因素与条件,我们就没有最大限度的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在这里请大家关注并正念支持王博事件,也希望大法弟子都能从中借鉴经验教训,让我们更快的救度更多的可贵的中国人。 因为王博事件较急,成文仓促,不足之处,请進一步切磋。 |
成文:2007年04月23日 发稿:2007年04月25日 更新:2007年04月25日 13: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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