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大法弟子崔鑫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呼兰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恶警绑架,最近被邪党呼兰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据了解,此案是呼兰法院审理,哈尔滨中级法院的某院长定案判决的。崔鑫被绑架是哈尔滨市公安局和六一零办公室的直接授意的。恶警在崔鑫家里拉走打印机一台及法轮功真相传单几百至上千份。邪党呼兰区法院据此作为非法判刑依据。
崔鑫被抓后一直被关押在哈尔滨公安医院的后院。不法人员不允许家人见面,除了给家人一个逮捕书外,其它一切程序都是秘密操作,包括审判。前几天家里打电话到呼兰法院,办案人才告诉已经判刑七年,并在五天前已把判决书给予本人。
家人及亲属至今还未见到崔鑫。家人想找律师上诉,但办案人员讲:即使你上诉,材料仍由原判的哈尔滨中级法院来审查,原判不可能被推翻。显然,邪党法院对待法轮功学员是根本不讲法律程序的。
崔鑫于1994年起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曾于2002年在上发文感慨是师父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文中谴责邪党践踏宪法及人权的罪行,同时奉劝参与迫害的人员能及时醒悟并为自己的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