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31/151876p.html |
李晓艳被“严管”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剥夺家属探视权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大法弟子李晓艳七十岁的母亲三月二十二日上午,第三次来到位于济南郊区的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探视亲人,劳教所一大队孙大队长(可能是孙群丽,请知情者核实)告知:李晓艳没转化、很顽固、在“严管”,不让见。家属给李晓艳带了春装和鞋,孙队长说“不需要,我们会给她配备”,后来家属通过存衣物的渠道将衣物送入。 家属问队长孙某 “严管”是什么意思,孙拒绝回答。家属置疑“不转化不让见”的规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队长孙某扬言:你们愿意哪告就哪告去。 家属来到山东省劳教管理委员会和山东省劳教局询问复议申诉及探视等问题。劳教管理委员会称没有收到,并说探视等问题归劳教局管。事实上,家属是在年前用特快专递(EMS)邮寄的,不可能寄不到。 家属又来到劳教局,管理科的关生和另一名(高个子、微胖)工作人员告诉家属:不转化不让见这是个保密文件,不能给任何人看。家属要求知道文件的签发单位和签发责任人,得到的答复是“山东省六一零、全国六一零”。 二十二日下午家属再次来到劳教所,要求让李晓艳给复议申诉书签字,队长孙某以“复议是本人的事、而且复议期已过”为由拒绝,家属提出上诉,需要李晓艳给家属写一个委托书,孙队长说“委托书的事也得律师才能办”,并说,不转化不让见这是劳教所自己规定的,是保密文件,不能公开。 二十三日下午,家属第三次来到劳教所给一大队队长和劳教所所长送信(见《李晓艳家属致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负责人的信》),要求探视并等待答复。接待人员以“队长、所长正在开会”为由让家属等。 二十四日家属第四次去劳教所,门卫一听说是李晓艳家属,连忙说:领导说了,李晓艳家属不让進。在劳教所大门外家属碰到了队长孙某,向她询问处理意见,孙队长说:“我没看到信,我刚下班,李晓艳生命和安全都没有危险。”此言显然是看到信之后的表白,随后孙队长不顾家属的询问赶忙钻进车里。 三月二十八和二十九日,李晓艳母亲又两次来到劳教所等候所长队长的答复,劳教所均以“所长不在”为由不予答复。 大法弟子李晓艳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在火车上与锦州大法弟子王莹伟、葫芦岛南票区大法弟子李光(又名李梦婷)、绥中大法弟子周迎春被锦州铁路警察绑架到济南铁路看守所。李晓艳于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以下是以前明慧网上没登过的相关电话和寄信地址: 山东省劳教局: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2号 邮编:250014 区号:0531 以下是以前明慧刊登过的劳教所警察名单和电话: (查自2005-12-21):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电话: 8855-5040-080170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4/13/84521p.html) |
成文:2007年03月30日 发稿:2007年03月31日 更新:2007年03月30日 21:3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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