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在看完《就给上香问题与山东部份同修交流》文章后,发现我们地区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据说那个学法点的学员都烧香,包括所谓的站长,而且是烧十八炷香,家里都摆着“请”来的宝鼎(香炉),一个香炉就好几十元。这部份同修的说法是:烧香后,老师给演化功等等,而且还四处的劝其他学员也烧香。我完全赞同上文作者的认识,即:我们并不是反对给师父敬香,目前师尊让我们做的是“三件事”,“精進实修”做好我们应该做的,才是最大的敬师。大法不重形式只看人心,师尊领我们走的是大道无形的路。我想,只要参与此类烧香而不是敬香的同修,多学学法一定会认识到的。因为师父早就讲过:“不套旧礼规,弃其表面只见人心,如不实修拜师何用乎?”(《拜师》)
希望这些烧香的同修冷静下来在一起好好学学法,尤其是多跟能上明慧网的同修交流一下,法中什么都有,为什么还在向外求呢?
一点认识如有不对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