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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一名大法女弟子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她终于走出了监狱的大门回到了久别四年的家。家中家徒四壁,满目凄凉。孩子在她被恶警抓走的那天晚上,在院子里独自走了一夜盼妈妈回家(父亲在外地打工),不敢睡觉,身心受到了强烈的刺激,至今心有余悸。

她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个普通的法轮功学员。在九八年九月份,因为身体不好,经人介绍,她开始习炼法轮功。自炼功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幸福,丈夫很支持她,孩子也一起炼功。

从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起,不法警察总是上门或派人来监视她行踪,严重干扰了全家人的正常生活。在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把她抓入看守所,医生检查后拒收,佳木斯市六一零成员陈万友连夜赶到看守所强制收下。

后来因身体虚弱,生命垂危,她被送往医院急救。陈万友到医院看其病危,怕担责任让家属抬回家。

回家后三天,派出所派人让家属去交钱,家人没有去。郊区内保科的李万义因没收到钱,在后来的几个月中不断地抓这名大法弟子。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恶警夜里把她带走。当时家中只有孩子一人在家,她的丈夫在外地打工,孩子不让警察带走妈妈,他们欺骗孩子说一会儿就送回来。

这一去,孩子再也没有见到妈妈。恶警们直接把她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这名大法弟子对他们说:“我的孩子只有14岁,独自一人在家会害怕,别把孩子吓着,你们不也有家吗?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

可邪党的警察们却说:“算你倒霉吧,抓你们只是凑数,我们可管不了那么多。”

她在看守所一直被非法关押至同年十一月二日,在郊区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那儿她才知道,当年的四月份她已被非法劳教二年。多荒唐可笑的一件事,人在家里,未经过任何手续,就会被判刑,在中国,法律可以任意践踏,警察是怎么为了人民的利益,法警肩上的天平并不平。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她被送往哈尔滨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检查身体后拒收。在返回佳木斯的途中,看守所的崔所长和管教张艳丽打电话让呼兰监狱的狱长给哈尔滨女监的褚狱长打电话要求送入病号监区。在病号住了十五天返回到集训监区。

从入看守所到监狱,家属并未接到任何通知。九月二十日哈监干警牛翠淞、邹南方把她带到一间值班室强制写四书转化,她不写。干警说,我们写你签字,不签,她们威胁说要通知她的丈夫和她离婚,不允许任何人见她,把她送去禁闭一直到刑期结束,再不转化就再加刑一直到把牢底坐穿。她还是不写、不签。这时的牛翠淞脸变得很难看,象疯了一样冲到她的面前抽耳光,打了很久才止住手,她的眼底被打充血,脸颊黑紫色,她们才把她放回教室。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这名大法弟子被劫持到五监区,在这里实行所谓的“五联保制度”迫害大法弟子。其实所谓的“五联保”就是让五个人一组互相牵制的一种连作形式。如一人有错,其他人也将同样受惩罚。每个大法弟子被编入五个犯人之中,让犯人监控她们。

十一月末,恶警们强制把大法弟子们赶下楼,带到监舍西北角的路边,迎风站立,开始体罚。近十二月天气,滴水成冰,强制大法弟子站在风口处,不许戴手套、帽子,给剪“鬼头”,手必须伸在外面,男干警用皮鞋踢大法弟子的手,有的手指被踢弯曲致残,冻僵的手、脸被竹条抽得血流不止。

几天后不许穿棉衣、毛衣,更有甚者把五、六十岁的老人扔到雪地里,其人性全无,令人发指。

狱长刘志强在全体犯人大会公开宣布不允许强迫法轮功转化、不准体罚、殴打、谩骂、人身攻击,不许诱导法轮功转化,这些冠冕堂皇的话甚至印在了监狱报上,可是这只不过是欲盖弥彰、欺骗宣传,他们做的却是另一样。监狱干警指使犯人把大法弟子关到空屋子里去,把人打的死去活来,什么时候打到转化什么时候为止。堂堂的警察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却明火执仗的去对付手无寸铁的百姓,这就是所谓的人权的体现吗?!

再说十四岁的孩子,从她被恶警从家里绑架那天起一直不敢睡觉,不能承受这致命的打击,孩子原来在班上学习是前两名,在此后无心学习甚至想到轻生。

这名大法弟子的丈夫所在厂倒闭,失业后,只能给别人做零工维持生计,冬季活难找,父子俩的温饱都得不到保障。孩子的愿望是一直去上学,可是妈妈被警察绑架关押后,继续学业是一种奢望,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无奈的孩子中考的题只答了几道,其余都全空白交卷。他已无法承受任何打击,回家闭门不出,不见任何人,并把家中带字的教材的书付之一炬,孩子怕看到书就会想上学,自己会痛苦,绝望的认为这一生毁了,没有希望了。可他毕竟是孩子,想最后见母亲一面。四年过去了,孩子仍不能忘却那一切从这阴影中走出。

以上是中国大陆一名大法弟子的经历,还有多少家庭在遭受这样的痛苦。这一场迫害不仅给大法弟子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而且使大法弟子的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的迫害,给他们心灵造成的创伤无法愈合。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4/27/84950p.html)

成文:2007年03月28日  发稿:2007年03月29日  更新:2007年03月30日 16: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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