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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与“师父”的区别


    文/东北大法弟子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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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同修在一起谈修炼体会时,多称李洪志师父为“师父”,可是还有一些同修、甚至是有的学法十多年的老同修竟然还称师父为“老师”,听后感觉为这种称呼而遗憾、不是滋味。——如果是我们面对常人交谈时,担心常人不理解,我们称师父为“老师”尚可。同修之间还称师父为“老师”,是不是我们得悟一悟了?

    师父在讲法时说:“我把学员都当作弟子”“大家知道吗?我做了一件什么事情啊?我把所有的学员都当作弟子来带,包括自学能真正修炼的人。”“所以不把你当作弟子带,根本就不行的。”(《转法轮》)

    师父把学员(我们)都当作弟子来带,可我们(学员)有的人还把师父当作“老师”对待,是不是就是这么个关系呢?大家都清楚,“学员”与“弟子”是不一样的,那么“老师”与“师父”的份量也是有别的。是不是我们应该在此称谓上查找一下自己对师父和法的领悟?也可能是有的同修没有意识到此问题,提个醒。个人体会,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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