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2007年2月26日下午1点,锦州市古塔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判了大法弟子张立凤(男),审判长是李洪斌。3月6日该法院作出了判决,非法判处张立凤有期徒刑4年。张的家属对开庭、审判的整个过程一无所知,直到3月7日去法院打听才知道此事。家属想上诉,但审判长李洪斌不给家属看判决书,家属去查看卷宗,李洪斌不让家属详细阅读,说:“我给你们念念。”李洪斌还不让家人接见张立凤,他推脱责任说:与派出所协商吧。家属到了派出所,派出所又说:此案已经交给法院了,不归我们管了。据了解张立凤的一只眼睛已失去视力,另一只假眼睛在这次迫害中被恶警打丢了,身体极度虚弱,2月26日下午他是被两个人搀进法庭的。
审判长李洪斌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4款和第152条的规定,即:“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这是在执法犯法,侵犯人权。参与迫害张立凤的其他相关人员是:古塔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鲁志强、北街派出所韩建伟和田实华。
大法弟子张立凤是于2006年10月25日被非法绑架的。那天晚8点左右,锦州市古塔区北街派出所一群警察无故闯入张立凤家中,将张立凤和去他家的大法弟子刘光、屈凯、张波、鞠小梅、蒋艳一同绑架到北街派出所。在无任何法律程序情况下于26日将张立凤送到市第一看守所,将其他五人送到拘留所。同时还抄走张立凤家一台手提电脑、复读机和大法书籍等资料。
相关人员电话:锦州区号:0416
锦州市古塔区法院审判长李洪斌:办公室:2395316
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亚洲:13897886666
锦州古塔分局局长:李维民:13704065888
锦州古塔分局副局长:李庆余:13504060966,办公室:2323176
古塔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鲁志强 办公室:2322469
锦州市北街派出所:2363869
锦州市北街派出所所长:韩建伟:13904160110
副所长:孟维东 :13841692588
锦州市北街派出所警员:田实华(张立凤的公诉人)13941656817 宅电:4332877
锦州市看守所梁所长:办公室:458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