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十日】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下午,河北省涞源县后泉坊村法轮功学员李艳萍被涞源县公安局警察白树田、张芳从家中绑架,在涞源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在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涞源县法院又对李艳萍进行了非法开庭审理,过程中:1、只许审判长审问受害人李艳萍所谓的犯罪事实,不许李艳萍叙述魏金魁、白树田、张芳对李艳萍的暴力迫害、刑讯逼供的经过,只说了一句“庭后调查”。2、给受害人李艳萍的丈夫乱编公诉词,还不许受辱者澄清事实。3、对于魏金魁、白树田、张芳的犯罪事实从未做正面答复,并有意开脱。4、对魏金魁、白树田、张芳勒索李艳萍家的财物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庭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解释和答复。
因此,受害人李艳萍的丈夫张艳亮根据以上问题分别给涞源县检察院和法院递交了控告书,两院均不受理此案。于是张艳亮和他的亲人走访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他们建议到市检察院“违纪渎职处”控告。故而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张艳亮到市检察院,门卫不让进,他们说:问题谁也不敢管,你们趁早点回去吧。
经多次交涉门卫接待处找到了一个约四十多岁的处长出来说,说这事不归他管,应该找市公安局纪律检查科,无论怎样,警察打人也不对。
张艳亮当找到市公安局,向他们说明来意:“涞源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打人致伤一事”,门卫接待室的人递出一个小纸条,叫按照纸条上的地址去找市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上访接待站。那里设有:公安局接待处,检察院接待处,法院接待处。
到了那里市公安局接待处的人问:“案子到哪里了”?张艳亮说:“到了法院”,他们又说:“那就找法院”。市法院的接待人说:“这得等到判了以后,你们再上诉。到哪儿警察打人也是不对的,你回去等着吧”。
就这样李艳萍的丈夫张艳亮多方奔走,寻找公理,但是到了哪里也没找到一个讲理、解决问题的地方。因此,呼吁各地有正义有良知之士给予大力声援,扶持人间正义,要求中共涞源县公检法、“六一零”组织立即释放李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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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河北省涞源县法院大部份领导的电话,区号是:(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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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强(办公室) 7312559 7322299 13315268368 辉 7312536 13582289969
杨耀 (主任) 7312533 7322813 13930836666 赵小卫 7312541 7315688 13903366618
以下是河北省涞源县公安局法院部份科室电话
指挥中心7321712 局长7326151 副局长7321980 副局长7321865 政委7321540 副政委7313372
治安股7311613 政治处7311838 经检办7312966 消防科7312463 刑警队7312777 经侦队7314888
汽车站派出所7327521 消防大队7313111 拘留所7323603 看守所7321657 7312716 法院办公室73216497312550 法院刑一庭7312551
法院刑二庭7312552 法院接待室7312564 司法局办公室7325750 公安局政委郭小峰 7322339 郭小峰之妻7312424 公安局白树田7321741
张芳手机:13931222539 家属电话:13931398551 134839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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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永江 7351002 65555 7323022 1393224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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