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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法弟子曾爱华面临非法审判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香港大法弟子曾爱华在被非法关押近9个月后,2007年2月12日下午1时半,面临上海市浦东新区恶党法院的非法开庭审判。据说刑期已由上海610内定,将于当天当庭宣判。 曾爱华,女,58岁,会计师,退休前是东北证券上海总部的主管会计。曾爱华从1997年修炼法轮功至今,为人正直善良,工作勤恳出色,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也是亲友同事眼中出了名的好人。她的一身正气使周围的人都看到了与中共造谣媒体宣传截然不同的大法弟子的高尚形象。 曾爱华在2005年移居到香港,成为香港居民。但因为考虑到有更多大陆的民众需要得到大法真相,她在几个月后毅然回到了上海。2006年5月22日深夜,曾爱华在上海浦东五莲路780弄16号302室的住所内被上海浦东新区国保四科科长竺某、张某和浦兴路派出所警察邱麟非法绑架。警方同时抄走了数百张新唐人电视台节目和《九评共产党》的光盘、几十本大法书籍,以及电脑、手机、通讯录等等。 自此以后,曾爱华一直被关押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在看守所中,曾爱华被强制不允许戴眼镜,但却还被强迫进行高强度的需要用眼睛看的劳动。在多次连续提审中,恶警胁迫她讲出其他大法弟子做的讲真相工作的情况,以期作为迫害其他大法弟子的证据。曾爱华坚决否定迫害,不回答邪恶之徒的提问,从未在拘留证、逮捕证和任何口供笔录中签字。为抵制对自己的非法关押,曾爱华还绝食抗议。 与此同时,曾爱华的女儿、澳洲公民陈慕涵在得知母亲被非法关押的消息后展开了积极的营救活动,受到了广泛的支持。澳洲几十位联邦议员都写信给澳洲外交部要求帮助曾爱华;两位参议员和一位市长直接致信中国驻澳大使傅莹表示关注此案;澳洲外交部在2006年7月举行的澳中人权对话中将曾爱华的案子作为澳洲政府关注的人权个案向中方提出;澳洲驻上海总领事馆曾多次向中共当局询问此案情况;虽然中共当局多次以曾爱华不是澳洲公民为由不予回答,澳洲外交部在与陈慕涵的多次通信中都表示澳洲政府非常关注此案,并将继续向中方提出询问,以帮助曾爱华。 2006年7到9月,陈慕涵到香港呼吁营救母亲,曾几乎每天在香港中联办前静坐抗议。在她的呼吁下,香港多位立法会议员、区议员致信中共当局要求释放曾爱华。香港入境处、驻京办也曾多次向上海市公安局、法院转发曾爱华家属的抗议当局违法行为的信件。 2006年12月,澳洲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委员会(CIFPG)在接到请求之后,表示将把曾爱华受迫害的情况作为澳洲人亲属个案予以彻底调查。 从曾爱华被非法绑架开始,对于曾爱华受迫害的情况,澳洲、香港、美国等地的多家媒体都做了详细报道,并密切跟踪其进展。 上海各界在从多种渠道知道此案情况后,也对执意迫害曾爱华的浦东新区公、检、法部门及在背后指使的上海610纷纷表示谴责。 面对海内外的曝光和舆论压力,上海610十分害怕。它们一面威胁曾爱华的家人说海外呼吁将对曾爱华不利,另一面威胁曾爱华说女儿一旦回国也将遭逮捕,妄图用亲人的安危做筹码来阻止对邪恶迫害的曝光和抵制。同时,上海司法局多次通过北京司法局向曾爱华的律师所在的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施压,企图用釜底抽薪的方法,让律师放弃为曾爱华辩护。 在曾爱华和家属都坚决不妥协的情况下,上海610又严密封锁消息,对外隐瞒案件进展和案件承办人情况。除了一再阻止律师会见曾爱华、断绝曾爱华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之外,法院还在立案后两个月才第一次通知曾爱华家属,直到开庭前10天还不让律师查阅案卷。对于这些执法犯法的行为,案件的主审法官石耀辉在接到曾爱华家人的电话质问时,顾左右而言他,后来索性表示自己也做不了主。而浦东新区法院刑庭庭长陆文德则推说此案是法官负责制,即由石耀辉负责,一推了之。该法院的主管部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曾爱华家属的书面投诉后装聋作哑,未予以任何答复。 现在曾爱华面临非法审判。据悉,上海610已经对曾爱华内定刑期,开庭审理将完全是走过场,非法判决的结果将当庭宣布。 对大法弟子曾爱华的审判是一场邪恶对正义的审判,天理不容,所有参与的人员必将遭到历史的谴责与惩罚。在此我们正告所有跟随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上海市610、政法委、公检法的人员:海内外退党大潮正风起云涌,三退人数已经超过1800万,中共暴政解体在即。这是历史的潮流,也是民心所向。在这样的时刻,是选择丧失理智地跟随中共继续迫害,还是清醒地退出中共和它发动的迫害,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关键的选择。请务必三思,人的一念会定下自己的未来。逆天意而行的后果将是可怕的。 上海地区目前对大法的迫害形势比较严峻,几个月来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除了曾爱华外,还有多名大法弟子正面临非法审判。希望海外大法弟子在这段时间内集中向上海地区打电话讲清真相。也希望见到此消息的上海大法弟子借此机会向当地民众揭露邪恶、救度世人。同时在上午11点和每晚8、9、10点齐发正念清除迫害,使非法开庭不能得逞,无条件释放同修。 电话区号:021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总机38794518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浦东新区法院的上级主管单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司法局 浦东新区司法局 021-28282445 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2001号2号楼 邮编200135 浦东新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2/14/82685p.html) |
成文:2007年02月06日 发稿:2007年02月07日 更新:2007年02月09日 19:5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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