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6/148435p.html |
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实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被开平劳教所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每天都处在残酷的精神折磨及肉体迫害中。 邪恶的管教强迫大法学员反复不停的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光盘;强制性定任务每人每天包装九十包棉棒,用完成了就减期的手段欺骗大法学员来为他们创收(恶警们利用创收的钱去海南旅游)。 此外,劳教所还克扣大法学员每人每月仅有的八十六元标准的伙食费。让大法学员长年累月每天早晚吃生咸菜,连续半年中午就是水煮大白菜,所谓的改善伙食也就是大白菜中有几块豆腐或几片肥肉。卫生状况极差,就餐环境经常是餐桌上方飞鸽子、饭盆里漂苍蝇、地上小狗到处跑,一旁普教还在干活,尘土飞扬。有时馒头又黑又有霉味……。 如此恶劣环境下,大法学员如果染上疾病强迫你去看医生,而给学员吃的药几乎都是过期的,还让普教人员看着吃,不吃就说思想有问题。在所里看不了的病去市、区医院,医药费自己花……。 大法学员陈秀荣因腰疼到男队输液,输到中途所医用注射器在所输液体中又加了一针药水,造成陈休克,遂去开平医院抢救。这完全是医疗事故,而抢救费二百七十元要陈自付。 好几个大法学员高血压(高达二百二十)、心脏病,都属于所方公开规定的短期内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可办理保外就医。但开平劳教所就是不给办。有一学员心脏病很重,输液都输不进去,生命出现了危险不让她保外就医,却让她写什么液输输不进出现问题自负的所谓保证书。 新被绑架来的大法学员都是先关小屋,然后由邪悟人一拨一拨的轮流做“转化”工作,直到写了“三书”方可入班。不写就开始严管:限制上厕所、晚上不让睡觉、罚站,二十四小时由普教执行恶警的命令进行严管,否则就以扣分、加期来威胁普教。有的学员被关在几乎没有暖气的大会议室里长达一个多月。强行“转化”不成功的就被一天一夜的罚站,限制上厕所等。腿、脚都站肿了。 如果大法学员绝食,他们使用的邪恶灌食手段更残忍:把大法学员的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几个人按头从鼻子里插管,再用一个小针管一点点的一边聊天,一边把一小盆黑糊糊的东西灌进去,大约四十分钟灌完。比生一次孩子还痛苦。这还不算,冬天把大法学员放在敞开窗户的屋里,只穿一件毛衣,睡在放在地上的一张冰冷的木板上。 恶警还不择手段的在精神上施压,强制“转化”。有的学员曾被罚站五天五夜。如果实在“转化”不成就放在三楼一人一屋派普教值班,长期与世隔绝,不让任何人接触,外人连窗前都不得靠近。有时在夜深人静时把不“转化”的学员用车拉到外面去让犹大做“转化”工作,趁天亮之前拉回来。还有的就在夜晚偷偷的被送到保定的高阳或石家庄劳教所继续施加更重的迫害。 一名被非法关押的男大法学员,看上去二十多岁,绝食八个多月,被弄到女队让邪悟的人给做“转化”工作,并且用各种好吃的东西诱惑,直到使他“转化”为止。有时恶警还把女队的邪悟者带到男队做“转化”工作。 有个大法学员看师父的经文被值班的普教看到,举报给恶警。恶警趁寝室无人偷翻学员的包,找到了经文后把此大法学员关进小黑屋三天多,不知受到什么样的迫害,回到班里后人瘦了很多,两眼圈发黑。所有被单独关小屋者均被威胁:回班后什么也不许说。 还有一个大法学员被骗邪悟之后恶警们让她去做“转化”别人的工作。不长时间的一天晚上她突然精神失常,见到人就鞠躬,嘴里还不停的说着:“我宁可当魔,也让你们修成佛……”后来在劳教所消失了。 刚被绑架来的一个大法学员被逼迫写“三书”,写完之后精神上承受不了,整天哭哭咧咧但又没有眼泪,嘴里反复叨咕着:“我的元神没了,师父不要我了……”。后来此人也从劳教所消失了。 三楼有个大法学员不知被关了多长时间。四月的一天,她趁值班不注意冲到窗前对着二楼正去饭厅的大法学员高喊:“法轮大法好!同修们别忘了你们的历史使命,你们怕啥?要证实法呀!”这时恶警和值班员拼命捂她的嘴,拉到离开人们的视线。从那天以后有人还听到她喊了几天,以后就再没有消息了。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晚三楼有一个坚定的大法学员,被送到所医务室,由四个恶警、两个普教值班员二十四小时轮流监护,说明迫害严重。 上面来劳教所里搞的所谓“问卷调查”只不过是走走形式。如果谁说了实话还要逐个找到你谈话,直到你写的符合他们的要求才算,稍不符合就对你严管,限制一切自由,甚至剥夺与人说话的权利。 以上只是开平劳教所罪恶中的九牛一毛,更多更大的迫害都是在无声无息的偷着进行的,它们就是杀人不见血!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论你隐藏多深也逃不出天理的惩罚!特别正告开平劳教所的恶警闫红丽、王艳华、王艳、谢爱茹、秦晓艳、陈兆光,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再作恶,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3/2/83142p.html) |
成文:2007年02月05日 发稿:2007年02月06日 更新:2007年02月06日 14: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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