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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连白云街派出所于世富所长的一封信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孙景欢全家因修炼大法,七年来长期受到中共恶警的骚扰和迫害,孩子刚刚出世不久,全家便被迫四处漂泊。孙景欢2001年6月被非法关押劳教,在大连教养院遭受迫害三年,被迫害的皮包骨头。

2007 年1月19日,孙景欢岳母被白云街派出所非法抓捕,孙景欢去派出所要人,被非法扣押审讯,于20日回到家中。2月2日,白云街派出所以取回所扣押物品为由让孙景欢去派出所,孙景欢被三个市国保大队的人带走。当天晚上人没有回家,其妻子给派出所打电话要人,对方推脱说不清楚此事。2月3日,其妻子领着孩子再次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和市国保之间互相推诿,最后白云街派出所不得已才告知家属,孙景欢已被刑事拘留。

下面是孙景欢妻子致大连白云街派出所于世富所长的一封信。

致大连白云街派出所于世富所长的一封信

于所长:你好!

上次去找你,由于你要去开会,我们的谈话匆匆就结束了。但你说的一句话却让我想了很久。

你说,你有你的信仰,我有我的信仰,你不想改变我,让我也别去改变你。过后,我问自己,为什么会让你产生这样的想法?后来我明白了,那天我始终把你当作我丈夫被抓、被关的决定者和执行者──我的对立面看待,所以我们的谈话才充满了争论的味道,所以才造成了许多的误解。

回来后,我明白了你在这个过程中被动扮演的无奈角色,虽然我丈夫的事多少也有一些有你主动参与的因素,但你这种姿态也是目前这种社会大背景造成的,因此,在我眼里,你仍然是无辜的。我丈夫的承受只是一生一时的,而参与迫害他的人将来面临的要可怕的多。纳粹老兵、文革“造反派”的凄惨晚境,也必将在这段迫害“法轮功”的历史过去后再次上演,而且迫害佛法修炼人所面临的报应可能是更大的痛苦。我不愿看到那样的悲剧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佛家是讲缘份的,我相信,我们的相识是历史上的缘份促成的,不管是善缘还是恶缘,在浩荡佛恩之下、在今天都应该善解。这就是我今天写这封信的初衷。

今天,我仅仅是以一个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身份写给同为人子、人夫和人父的你,我相信你也会理解我为了维护自己的亲人和家庭所做出的一切努力。

我的母亲快60岁了,在修炼法轮功以前身患十几种疾病,后又患直肠癌动手术,手术后引起多种并发症,生不如死。药没少吃,针没少打,遭了不少罪,花了不少钱也没有什么疗效。后来在单位领导的推荐下开始修炼法轮功。就在那时,我们全家见证了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母亲再没吃过药,去过医院。99年7.20以后,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母亲在巨大的压力下出现精神障碍,不再修炼。没多久,她的老毛病全都回来了,严重时连床都下不了。我与丈夫要照顾年幼的孩子,还要经常请假在家照顾母亲,加上昂贵的医疗费用,我想只要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都能理解我们的艰辛。就在这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母亲从新开始炼功,现在她不仅能照顾自己、照顾孩子,连家务事都全包了。你可以想象,我们全家对法轮功及师父的感激。你也见过我的母亲,你相信她是个快60岁的老太太吗?相信她曾经重病在身吗?

知道我母亲遭遇的人都表示同情,但也有不明白的人问:“好就在家炼,为什么要出去宣传呢?”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像她这样饱受病痛折磨,自己都不抱任何希望的人,如果哪个医生治好了她的病,她这一辈子都会感恩戴德的。如果谁说那个医生是骗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别人那个医生是被冤枉的。古人云: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想,这是做人最起码的良知吧!相反,如果她不作任何解释,任由好医生被人冤枉,我想谁都会说这个人太忘恩负义了。至于说贴不干胶,完全是因为她上访无门。如果随便碰到一个人就告诉他“法轮功”是被冤枉的,人家会觉得她很奇怪,而且她不擅言辞,所以那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由于这次被人举报,母亲的精神受到很大刺激,我也很担心她,担心她会象以前那样承受不住而又精神恍惚。那样,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说真是雪上加霜了。

2月2日,我的丈夫孙景欢去派出所领取被扣押的物品,去了之后就没回来了。景欢从小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1996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因其优异的学习成绩被分配到大连。他是个气功爱好者,认定“真善忍”是正道,并亲身体验到佛法修炼的神奇,从而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就是因为他有信仰,相信这种信仰对人道德的巨大的约束力和提升力,相信在这个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社会环境中他对婚姻和家庭的责任感、及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才选择和他共度此生。事实也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他孝敬长辈,体贴妻子,爱护孩子,善待朋友、同事,只要和他接触过的人,没有不说他好的。他在单位是负责人,因为他的失踪,使得单位业务陷入瘫痪。就是这样一个好人,从哪方面讲,他都不应该和看守所有任何联系。你说拘留他是因为从我们家搜出的物品,经分析怀疑他和明慧网有联系。这个理由实在让我不能接受。我丈夫在单位就是负责ERP(企业管理软件)销售的,他持有这些物品就象音乐家家里有钢琴或其它乐器一样正常。而且,从法律的角度讲,他持有的物品也没有一样是法律禁止公民持有的,也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能上明慧网呀!

于所长,不知道你的身边是否有大法弟子,是否收到过大法弟子给你写的信,如果有,你会发现我们都是想用自己或亲朋好友的亲身受益告诉世人法轮功的真相,澄清世人对佛法的误解。我们没有任何诉求,只要一个信仰自由,而这些也是最基本的人权。到今天,这场迫害已经持续了第八个年头了,在多少大法弟子遭到被关押、酷刑折磨、虐杀甚至活体摘取器官的邪恶迫害下,大法弟子仍以大善大忍之心,仍以最平和的方式向世人讲述着真相。海外媒体报导法轮功学员的遭遇曾说过这样的话“追求美好的代价不应如此沉重”。

其实,我们这些修炼者都是社会中普通的一员,每天正常的工作、生活,有时间看看大法书,早晚炼功,遇事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在99年迫害开始之前,那就是我们的全部修炼内容。是因为这场迫害,我们才不得不讲真相,澄清世人对佛法的误解,而这些,也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说真话,不伤害任何人,一切都没有超出“喊冤”和“澄清事实”的范畴,这是最基本的人权,我们没有任何诉求,只要一个信仰自由。天赋人权是任何人都无权剥夺的,因为这个大脑是上天给的,不是哪个政府或组织给的,上天给了我们大脑,同时就给了我们思考的权利、给我们拥有独立思想的权利,与中共的价值观不同就被污蔑为“邪教”予以取缔,这是荒唐的。

谈到法律,作为一个执法者,你也许比我更清楚,如果法律不能体现公正、不能体现惩恶扬善的功能的话,这对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悲哀。因为它不仅伤害的是某个个体,某个人,某个家庭,从长远来看,它摧毁的是维系整个社会安定祥和的道德体系。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它对执行者与被执行者都是一种伤害。就象文革、纳粹时代,很多人“上派下行”的参与了对一些无辜者的迫害。有主动为之的,有被动为之的;有明明白白为之的,也有糊里糊涂为之的;其中不乏善良之辈。谁也没有预见这对自己的未来意味着什么,但当“四人帮”倒台、希特勒丧命,历史还一切以公道之时,那些人无一例外的遭遇了清算。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幸的。

我曾看过一篇名为《乱世中自保的方法》的文章,讲了这么两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是作者的父亲因为大跃进时当监工,认真的执行命令,举报那些为保命而偷食物的人导致那些人遭受酷刑折磨乃至丧命,因而在晚年患恶疾遭恶报,死的很凄惨;另一个是在日本侵华时被迫做了翻译官的爷爷因为善念利用工作之便救了一个人一命,在后来的肃反中很巧合的落在了那个人的手里,而得以保命。同样是做工作,结果就是如此不同。其实,救“爷爷”命的并不是那个人,而是爷爷当年悲天悯人的善心善举带来的必然善果;害了“父亲”的也不是疾病本身,而是他当年对缺乏人道德政策的盲目追随及对生命的漠视,无意中行恶种下的恶果。

写到这,我又想起这么一个故事,说是在俄国,一个农妇对一个自称是“无神论”的教授说:“教授,我信仰基督教,我按照教义要求自己,每天活得快乐而充实,等我死的时候,就算没有上帝,我失去了什么呢?相反,你不信上帝,等你死的时候,如果上帝真的存在,那你面临的又是什么呢?”那个俄国教授除了惊叹农妇的智慧外,哑口无言。

其实,我无意于通过这封信让你为我丈夫做什么,因为处在你的位置,很多事情你也是无法决定的。我是真心希望你能在这件事中明白真相,从心理上站在一个正确的立场上,不给自己的未来留下遗憾。警察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在办案时,即便因为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作出相似的决定,但也可以持有不同心态。而且一样事情有百样做法,人的立场、是非观念、善恶表现就在其中。

当今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历史上强大的古罗马帝国遭遇四次大瘟疫后灭亡与当年残害基督教徒有关。在最后一次大瘟疫降临时,街上到处都是尸体。有的人因为不能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抱着亲人的尸体希望染上瘟疫随亲人一起去了,可这个人却平安无事;也有的人采取各种办法预防,却仍免不了染上瘟疫死去。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他们在基督徒被迫害时不同的思想及行为反应给自己带来的不同结果。

古人说:“明史鉴今”,就是告诫我们通过了解历史,吸取历史的教训,而对当今发生的事情作出正确的判断。如果什么事情都要亲身经历才相信,那就太晚了!

其实,那么多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告诉世人真相,就是为了让那些被谎言宣传蒙蔽的人在将来免遭不幸,而别无所求。很多人不理解,你们图什么?其实真的不图什么的,因为佛家修炼讲的是一个慈悲,完全为别人好。怎么才是对人好?能眼看人们被谎言蒙蔽,被挑动的仇视佛法,即将面临那样的危险和不幸而无动于衷吗?

谢谢你能耐心的看完我的信。如果过去有什么言语过激的地方,还请你谅解。

最后真心祝您和您的家人都能结善缘,得福报,拥有一个真正美好的未来!


孙景欢的妻子
2007年2月

成文:2007年02月26日  发稿:2007年02月27日  更新:2007年02月27日 13: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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