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7/167920p.html |
魏明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法轮功学员魏明珍(五十三岁),被恶警绑架毒打,在兴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后,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被非法强判三年,投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十一月二十二日,家人探视时发现魏明珍已是面黄肌瘦、骨瘦如柴,由两个犯人搀扶着出来,右眼下面紫青色的皮肤显然是被暴打后留下的痕迹。 魏明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的事件曝光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下午,魏明珍的儿子接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狱政科打来的电话,说事情已经调查过了,你母亲的伤是与犯人发生口角被犯人踢两脚踢的,并约他明天到监狱来商量。 十二月一日9点,魏明珍的儿子准时到达位于沈阳的女子监狱。在临时会客室,狱政科科长张晓兵,(警号:2105157)向他明确表示:监狱领导已经看了信(指魏明珍儿子写的母亲在监狱被打的事),上下都很重视,并反复声称魏明珍腿上的伤是因为与犯人发生点小口角,被犯人踢两脚造成的,并不严重;眼睛的伤是她眼神不好挂衣服时不小心摔的,那个打人的犯人已将她调离魏的房间,并对她进行了行政处分,给予扣分。张晓兵还声称,魏明珍被打期间,马区长(三监区监区长)出去学习了,代理区长没有工作经验,里面管理人员的素质不一样,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他一会又说本监狱是省文明单位,警察的素质都很好,决不会出现打人的现象,否则上层领导知道是要处分的。 张晓兵一再表示魏明珍的伤不重,已检查过了,没什么大事,只是皮外伤。当被魏明珍儿子问及十一月二十二日见母亲时是被背出来的,张晓兵忙又解释说:是因为你妈身体虚弱,走路慢,离接见室远,为照顾她多接见一会儿才这样做的。 最后,监狱同意让魏明珍儿子看望母亲:“若不相信我们说的,就听听你妈自己是怎么说的,就知道了。”并声称事先没有通知你母亲。 经允许,魏明珍的儿子、姐姐、姑夫一同接见了魏明珍。下面是魏明珍的口述: “十一月八日,初到监狱,就开始被“蹲小号”,由我和两个杀人犯(一个判无期,一个判死缓)组成三人小组。这两个犯人对我进行恐吓,两天两夜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逼我转化,写保证书。其间,我被两犯人打我的头部,把我打晕在地;用两手揪头发(头发被拽掉不少);打眼眶,致使我眼下肿起大包;劈开我的两腿,用脚往我小便处踹,并说要废了我;使劲踢我的膝盖骨;用拳头打肋骨。刚来的几天里,始终对我拳打脚踢,我都记不清被打了多少回,打了多少处地方。那两个犯人还恐吓我说:不许告诉别人,不然还打。 “由于我身上多处淤伤,监狱还对我进行热敷(蒸气治疗)。直到现在(十二月一日),走路时腰还疼痛,只能弯腰,腿无力,膝盖骨不好使,感觉酸麻,声音沙哑,神情恍惚,眼睛看物不清。先是葫芦岛市南票沙锅屯派出所崔月在兴城看守所提审时,打了我十五六个耳光,眼底出血两次,致使我眼睛看不清东西。到监狱后,又被两个犯人用拳头所打,打的眼睛有明显的淤血、起包,直到现在看地都凸凹不平,现在我想起那两个杀人犯还害怕。” 当时在场的狱政科长张晓兵和三监区马区长对魏明珍的口述没有反驳,气的暴跳如雷。 辽宁省女子监狱邮编:110145 区号024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12/31/92802p.html) |
成文:2007年12月06日 发稿:2007年12月07日 更新:2007年12月07日 14: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