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29/169236p.html


河北省涞源县魏金魁、张方再造伪证陷害无辜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捏造证据把河北省涞源县后泉坊村法轮功学员李艳苹非法判刑六年送进石家庄女子监狱后,涞源县公安局国安恶警魏金魁、张方又在想方设法把水云乡法轮功学员侯曼云往监狱里送,这两个恶警这几年专门以迫害好人为业,以将一个个好端端的家庭拆散为乐事。

涞源县水云乡法轮功学员侯曼云于2007年9月被非法抓捕,现被关押在涞源县看守所。魏金魁、张方预谋将侯曼云非法判刑,将案件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到公安局。

可是恶警魏金魁、张方仍不死心不肯放过侯曼云,企图捏造证据以进一步迫害侯曼云。

2007年12月24日,他们把法轮功学员郭玉田(已于2005年被非法判刑)的妻子叫到国保大队,要她承认郭玉田家印制真相资料的复印机是侯曼云给买的,想以此为借口迫害侯曼云。郭妻否认此事,她说复印机是卖掉自家的玉米后买的,与侯曼云无关。即使如此,张方仍在写满字的所谓证词上让不认字的老太太按手印,纸上究竟是不是写的老太太所说的话老太太并不清楚,因为张方已有前科,为将后泉坊村法轮功学员送进监狱,张方自己捏造所谓的证词,连看都不让李艳苹的丈夫看就强迫李艳苹的丈夫签字。(从法律上讲,这是违法行为,不过中共对待法轮功学员从未讲过法律,中共的法律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他们所谓的执法过程不过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场闹剧而已。)

对比一下民主国家与中共的警察执法的区别,不难发现,西方国家警察办案重证据,没有证据就必须将当事人无条件释放。中国的警察即使没有证据也要想方设法弄到让自己满意的所谓证据,用什么办法呢?一是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再一个办法就是象张方一样自己动手捏造证据。坏事丑事让他们做绝了。这就是中共的中国特色。

电话: 师振军(县委书记) 办公室 0312--7311983 手机13503326818 汪树立(县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办公室 0312--7321332 住宅 0312--7727765 手机13703288669
魏金魁(国安股长) 手机13383022388 张方13931222529 马腾13331251007

成文:2007年12月28日  发稿:2007年12月29日  更新:2007年12月29日 02:12:19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7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