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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诗狱中传书:从非法抓捕看中共邪恶


文/在抚顺第二监狱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李尚诗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2004年4月20日下午5点多钟,我从亲属家出来,骑自行车沿着辽河北大堤从东向西去魏家村另一亲属家住宿(因邪党迫害有家不能回)。骑到中间时,突然从大堤边上窜出4个青年人,一下子将我扑倒。当时,我完全以为是歹徒抢劫,在挣扎过程中,我一眼瞥见旁边还有一个岁数大的人在指挥。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恶警绑架。于是我大声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们有的捂我嘴,有的将我胳膊拧到背后戴手铐,恶狠狠的将我硬塞进大堤下面的吉普车里。这时几乎没有什么游人。他们一溜烟将我拉到双台子区公安分局,连拖带拽把我拖到二楼,将我脸朝下摔在地上。

大约20分钟后,刚才指挥绑架的恶警王云孝欺骗我说:“我们受省公安厅指派向你了解点情况。”之后,他们又将我拖到吉普车上,说到一个地方去。结果他们把我拉到盘锦市看守所(三所),看守所接收警察一问,什么手续都没有,王云孝说:“给你们补。”于是看守所值班警察也就默许了,把我塞进看守所小号。进号后,主管这个小号的警察张某某说:“什么手续都没有,怎么能接收呢?”中共的法律荒唐到什么程度可见一斑。

进号后第三天傍晚4点多钟,市公安局政保支队派恶警连杰及一名小青年对我进行非法讯问,刚开始时,他们以伪善的面目出现,诱导我。当提到有关法轮功的问题时,看我不配合,便恼羞成怒,左手抓住我头发,右手左右开弓狠劲扇我耳光,然后又用右手攥成拳头猛击我的心窝,将我打倒在地。于是我大声呼喊,恶警连杰方才罢手。我捂着疼痛的心窝被送回小号。

第二天,市公安局又派李国华及另一个小青年继续对我非法讯问,从开始讯问到结束,我只说了一句话:“中共政府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从来没有讲过法律,所以,我拒绝回答一切问题。”同时我将此话亲自写在讯问笔录上。从此以后,公安局再也没有找过我。之后,他们把自己编造的一些材料交给兴隆台区检察院。

隔一段时间后,兴隆台区检察院派一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检察员裴光彦对我再次非法讯问,同样,在我这里一个字也没有得到,灰溜溜的收场了。

直到9月初兴隆台区法院准备对我非法开庭的前一天,法院派一男一女两个律师准备为我所谓的辩护。我问他们:“你们给我辩护是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女律师说:“当然是有罪辩护了。”我说:“没开庭,没调查,你怎么知道我有罪呢?”她说:“政府定的法轮功有罪,那不就是有罪吗。”由此可以看出,开庭是愚弄老百姓的,为了掩人耳目。只要中共当权者想要镇压谁就镇压谁,无数事实证明,中共制定的所有法律条文完全是为了维护他们的私利,并且是为了他们想要打击谁而随时能找到借口而设的所谓法律依据。当然,绝大多数中国的律师也都是中国法律的应声虫。法院为了达到他们欺骗群众的目地,维护中共法律虚假程序。

第二天,开庭前,又派两名律师而被我拒绝。开庭期间,邪恶检察员裴光彦杜撰出一份所谓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起诉书。之后,一直充当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徒审判长马力(女,看守所犯人都叫她马大黑或马大吃,特别能接礼受贿)开始非法讯问我。我说政府对法轮功的宣传全都是造谣、诬陷,马力看我不配合,让法警把我坐的椅子搬走,让我站着。于是我硬坐到旁听席上,他们没有办法,又把椅子搬了回来。这时我还要继续讲,恶徒马力为了早早收场,说什么:孟健(法轮功学员)判13年,你是她的领导,更得重判。说完后宣布休庭,不让我说话。第二天,他们把早已拟好的判决书送到看守所,对我非法判刑14年。

从这些恶警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言行上,充份暴露出中共的法律已经到了荒唐的不能再荒唐的地步。法轮功没有组织、没有领导,他们也都知道,况且法轮功学员孟健是在2003年5月份被恶警绑架的。虽然都是法轮功学员,但互相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只不过是在同一地区修炼,都是大法修炼者。我只不过额外的做一做辅导员工作。法院竟然把辅导员与学员的关系诬陷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从而当成一条法律依据,成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条理由。也许不了解情况的常人会问:“这能是真的吗?”可它确确实实发生在辽宁省盘锦市公、检、法对我非法审判的过程中。开庭前既不通知家属,又不发布公告,开庭时,仅仅找来兴隆台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以恶警张润秋为首的十几个警察旁听,同时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直到我被绑架到监狱后,才和家里取得联系,家人方知我的下落。

为了证实大法,不配合恶警的要求,在看守所期间,我一直没穿号服,不剃光头,每天犯人坐板时或什么上级到看守所检查工作时,我一直在一边躺着。看守所要求犯人背监规、照像、滚手纹等,被我一概拒绝。从进看守所到非法判刑5个月的时间里,除绝食期间外,每天早晨都打坐炼功。

2004年9月28日,我与葫芦岛另两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抚顺二监狱(青台子监狱)遭受迫害。到目前为止,在抚顺二监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共有10名,除大连一名学员王洪伟所谓“转化”外,其余9人基本上都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有的法轮功学员在全监服刑人员大会上喊出心声,有的法轮功学员不配合点名;有的法轮功学员用书面形式揭露中共邪恶,同时阐述修炼法轮大法对人身体以及净化心灵的神奇作用;有的法轮功学员打坐炼功。9名法轮功学员一概拒绝参加劳役、各种考试、政治学习、文体活动、背监规、照像以及其它活动等。在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讲清真相、揭露邪恶中,一些干警和大多数犯人都能正确的认识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同时能基本认清中共的真实面目,明白了中共对法轮功的宣传都是造谣、诬陷。只有极个别的干警对法轮功学员表现出一些邪恶行为来,但是在法轮功学员正念足时,邪恶都表现的很弱。最可喜的是,法轮功学员在讲真相中,有的犯人得法后开始修炼,被干警发现后,对其进行围攻,并逼问“经文”的来源,该学员坦然自若,不为其所动,最后以干警妥协告终。


李尚诗在狱中写的诗:

盼归

正月十五月儿圆,
合家盼归人未还。
身陷牢笼百苦降,
真、善、忍存意志坚。

零五年正月十五于抚顺二监狱

回家

人生虽短五有八,
万古奇缘得大法。
身受迫害遭巨难,
一觉醒来已回家。

零五年正月十五于抚顺二监狱


附抚顺二监狱四监区干警名单

邹俊 监区长 法人
魏春光 教导员 主管迫害法轮功,比较邪恶
谢庭宝 副监区长 主管改造
孙玉华 管教
刘岩 副监区长 主管生产
李洪臣 中队长
李长水 中队长
丛殿伟中队长
办公室电话:0413—6110683
此监区有三名法轮功学员:沈阳法轮功学员崔健,盘锦法轮功学员李尚诗,葫芦岛法轮功学员胡永利。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1/13/93223p.html)

成文:2006年08月18日  发稿:2007年12月17日  更新:2007年12月17日 13: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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