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4/168364p.html |
一位法庭庭长的遭遇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大法弟子孙灵华,女,是义县法院原经济庭庭长,她在义县地区以至上边政法界中都“小有名气”。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再加上她有一定的影响,当然的成了中共邪党转化欺骗利用的重点对象,那时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就是她的转化承包人,拿她作典型,上中共央视台,甚至上国际媒体发表演说,诽谤大法。就这样她在不知中,曾一度走了一段弯路。但是在慈悲的师父的呵护下,孙灵华幡然醒悟,她知道自己是被中共邪党利用,这样做不仅是毁自己,也是毁众生,更是对大法犯罪,她痛悔万分,悲痛欲绝,于是发表严正声明,从而又坚定的回到大法中来。 这下邪党操控的各级恶官可不干了,这不是工作白做了吗?自己打自己的脸吗?“政绩”也没了?于是露出了邪党“假、恶、斗”的暴政本性。立即把她打成重点的迫害对象,先让单位开除你的公职,停发你的工资,在经济上迫害你搞垮你。过了一段时间,一看没有奏效,那就来点厉害的,对你绑架,看你还炼不炼?一次不行,就再来第二次,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她先后被县“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检察院和她多年工作过的单位(法院)绑架了五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还不行那就升级让你非法劳教。第一次劳教,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份。第二次劳教,在二零零二年,当恶警从县看守所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时,她出现严重的病态,马三家教养院拒收送回家。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孙灵华竟被辽宁省锦州市“六一零”李协江和锦州市国安局恶警直接绑架。 这次也不履行什么法律程序了,也不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了,非法判重刑七年半,直接送进了沈阳监狱城(辽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进行残酷迫害。现在恶警连家人探视都不让。据以前探视回来的人说:“人被迫害的只有七十几斤了。”到现在孙灵华被扣发的工资,有人给初步统计一下,最少也得八万余元。 |
成文:2007年12月13日 发稿:2007年12月14日 更新:2007年12月14日 10:3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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