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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蒙阴县邪党村书记迫害大法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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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山东省蒙阴县邪党村书记迫害大法遭恶报

  • 湖南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迫害大法弟子 又因贪污被判死缓

  • 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东窗事发

  • 山东省蒙阴县邪党村书记迫害大法遭恶报

    1.杨吉武,山东省蒙阴县常路镇小张台村原邪党书记。二零零一年春天,杨吉武伙同当时的邪党书记杨传启共同参与迫害大法学员,积极配合常路镇六一零把本村的十多位大法学员劫持到常路镇政府大院非法关押,使这些大法学员受到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并被非法勒索钱财。

    杨吉武在迫害大法学员不长时间后,骑自行车赶常路镇集时与另一辆自行车相撞,大腿胯骨摔骨折。住医院治疗时,摔碎的骨头被取出,换上了塑料管的,柱上了双拐。

    二零零七年六月份杨吉武突感身体不适,经县医院检查已是胰腺癌后期,医院拒绝给他治疗,一点针药也没给开,就让他回家了。九月份杨吉武死亡。因其在村里作恶多端,他死后有的村民放爆竹以示庆贺。

    2.杨传启,村书记,本想借打压法轮功捞取好处,但事与愿违,在二零零二年因其弟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杨传启村书记职位被罢免,正应了善恶有报的真言。


    湖南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迫害大法弟子 又因贪污被判死缓

    53岁的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在“2006年十大最臭名昭著的贪官”黑名榜上排行第六。在他担任郴州永兴县县委书记期间,为了实施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把多个大法学员挂牌游街示众,重现“文革”时共产邪党“斗天、斗地、斗人”的狂妄之势。

    雷渊利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永兴县县委书记和郴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在安排工作,承揽工程,解决优惠政策,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721万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贪污18万7千多元。2006年9月5日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他在一封“忏悔”信中说,“人家背后议论我是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三玩’干部,我认为名副其实。”与他公开长期保持暧昧关系的女人就有9个,他为了满足一姘妇的要求,特为私生子成立“贝贝基金”已达300万。如今一切都成了泡影,真是红朝噩梦啊!

    因果循环,善恶报应,毫厘不差。愿雷渊利之类的幡然醒悟,善待大法,为自己赎回未来。


    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东窗事发

    李大伦乃湖南桃源县人,1950年10月出生。曾任湘西自治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州委书记,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长、省农办主任。1999年2月开始任中共郴州市委书记。2006年5月23日晚,李大伦被警察悄悄地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原来他涉嫌巨额受贿、卖官、其它经济犯罪等,从他家搜出不计其数的财物。

    就在李大伦淘空心思榨取百姓钱财的时候,他也在跟随中共和江××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学员。他多次在各级党政会议上发表讲话,还亲自下令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七年中,经初步了解(有些没办法统计),单单郴州市内(不包括县城)被迫害的大法学员经济损失总计达300万元,人均近万元,个人最多的现金损失达7万之多,家庭最多的现金损失达10万元。这些罚款很多没有票据,被610办和公安等恶人私吞,多人被开除、下岗、降级降薪或停发退休养老金。

    在人身权利方面,被非法抓捕,拘留的人次至少350人次;强迫洗脑的至少达450人次;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20人;被非法劳教的至少有70 人;被迫流离失所的至少15人;造成家庭离婚的至少有15家;至少有2人被迫害致死。

    李大伦一直标榜自己以《爱莲说》为座右铭,出污泥而不染。然而一旦揭开面纱,竟是如此货色,这就是中共培养的“高级官员”。难怪有超过千百万明白真相的民众声明退出党团队。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行贿被李大伦提拔的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在李大伦被“双规”后,马上指使市委宣传部下发了一个“三不准”文件:即不准给外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准接待外来媒体记者;不准与外来媒体记者联系、合作等。下发对象包括郴州市直属单位、新闻机构及各县区机关。人算不如天算。两个多月后,自己也因巨额行贿随李大伦走向末路。

    不知坐在囚牢中的樊甲生是否想过?对祸国殃民的特大贪污腐败案竟如此胆大妄为的隐瞒,而对教人向善的“法轮功”事件,郴州媒体宣传的却全是栽赃、抹黑。难道任凭你们这样黑手遮天吗?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终会有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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