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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大法弟子召开交流会一定要慎重


文/云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十月初昆明有三十多个学员在某公园后山交流时被非法带走,据悉大部份人违心签字后已回到家中。此事件导致二、三个资料点被破坏,听说被抄走的资料、设备装了两卡车,给当地证实大法的工作带来极大损失,在同修中也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大部份同修认为,这么多人在户外聚集是极不理智的行为。还有同修认为,是因为在去目地地的途中,一同修给出租车司机讲真相并送资料,可能暴露了身份而导致的。这部份同修赞成经常开法会,但不赞成在开法会途中讲真相的行为。(因条件所阻,了解的情况不全面,请知情者补充、完善。)

在此谈谈个人看法,有不妥的地方请慈悲指正。

法会是师父教给我们的重要交流形式,但在大陆当前特殊的环境下,召开法会一定要慎重。当一定范围内出现了紧急事件或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时候,应该及时召开法会交流。但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一定要周密考虑。人员一多,会带来各种复杂因素,组织者一定要考虑好安全问题,为同修负责,为大法负责。如果不是有特殊事情,没有必要经常特意的组织十人以上的交流切磋。其实大家平时经常接触的同修之间也时常在一起交流。

听说,昆明各种范围大大小小的法会一直在开,但很多法会没有针对性,目地性不强,有许多人心掺杂其中,比如,在师父生日时组织大家分吃蛋糕;交流时谈一些常人话题,临走恋恋不舍,抢着付钱。这些行为暴露出一个浓重的“人情”。我们对师父感恩,我们珍惜同修之缘,但修炼人不要人中之情。师父说“师徒不讲情 佛恩化天地”(《洪吟二》〈师徒恩〉)。我们应把这种人中之情升华为对证实法的责任感和神圣感,而不是追求形式上的轰轰烈烈。

成文:2007年11月24日  发稿:2007年11月26日  更新:2007年11月26日 0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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