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3/167052p.html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11/23/07)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曝光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常荣才

  • 邪恶头子周永康向潍坊邪党市委市府施压迫害大法弟子

  • 《齐鲁晚报》污蔑法轮功

  • 陕西韩城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王铎的公、检、法系统部份负责人的电话

  • 合肥新宇宾馆洗脑班610及犹大名单

  • 湖北江汉区洗脑班的罪恶

  • 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恶行

  • 曝光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常荣才

    常荣才,唐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中级法院党委副书记,据法院知情人士透露,此人主管迫害法轮功,目前唐山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都与此人有关,并且邪恶的给无罪的法轮功学员加长刑期。

    办电0315--2527004 宅电0315--2018212 手机 13703158812


    邪恶头子周永康向潍坊邪党市委市府施压迫害大法弟子

    邪党十七大新上任的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近期直接对潍坊作了打压批示。受压之下,邪党市委书记张新启,为了自己的乌纱帽,专门召开打压会议,层层进行部署。

    自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日,在明慧网上报道的在潍坊地区大法弟子遭受邪恶迫害的消息竟然高达一百多条。已有数十名大法弟子遭受邪恶的迫害,在各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遭受折磨,有的已被非法劳教或将要被非法劳教,有的要被非法判刑,给大法弟子本人及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和痛苦。这是邪恶头子周永康及潍坊恶人迫害善良好人所犯下的又一不可饶恕的罪行。

    奉劝潍坊恶人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不要再盲从于权势了,仅仅被人当作工具使,而没有自己的善恶是非观,是可耻可悲的!权势是暂时的,正义是永存的。善恶必有报,只等来早与来迟,文革结束后那些被枪毙的恶人曾经忠实执行上级指示而犯罪的,教训应当记取,否则糊里糊涂的当了替罪羊后悔晚矣!


    《齐鲁晚报》污蔑法轮功

    《齐鲁晚报》11月20日在创刊20周年纪念特刊上发表“九年前的那场较量”,污蔑法轮功,毒害世人。


    陕西韩城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王铎的公、检、法系统部份负责人的电话

    2007年9月28日上午9时左右,由陕西省610,公安厅,渭南地区610,公安局以及渭南市公安局韩城市象山公安分局,韩城市610,公安局共同将陕西省韩城矿务局机电总厂退休职工大法弟子王铎(男,65岁)以及其妻韩城市矿务局建安处退休职工张秀珍(女,57岁)在原矿务局医院老家属区被绑架,并抢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卫星接收器一台,摩托车一辆,手机两部,钱等其它物品有待详查,家中被翻得一片混乱。

    韩城市检察院
    检察长       办 0913-5208988
    副检察长 孙永明  13891387558
    副检察长 吉红灯  13609235598
    副检察长 段芳民  13992327188
    副检察长 韩双成  13110351036
    副检察长 谭建林  13991311308
    反贪局长:王程毅  13892303628

    韩城市法院
    院长  办 0913-5190305
    副院长  薛欣发   13909139614
    副院长  高小鹏   13609238813
    副院长  雷平    13909139955
    副院长  李春荣   13609239581
    副院长  吕仲信   13909139691

    韩城市公安局
    副局长:晋小课   13309132205
    副局长:孙加斌   13335352368


    合肥新宇宾馆洗脑班610及犹大名单

    犹大:蔡韩凤、李卫海(男)、魏开支 0551-2293881、芦道珍 0551-4475044

    610恶人名单:(蜀山区)王璐(女)、李琼(女)、书记戴某

    基本上午休及晚休时间才会有人接电话。


    湖北江汉区洗脑班的罪恶

    法轮功学员蔡子东,湖北十堰人,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被当地610绑架到武汉市、江汉区洗脑班;法轮功学员李铮(释放未放回家)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被黄石市西塞山区610头子周宪军绑架到武汉市江汉区洗脑班。

    目前,江汉区洗脑班关满了从监狱、劳教所释放的法轮功学员,采用各种手段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

    据悉,还有许多外地法轮功学员被秘密绑架到该洗脑班进行迫害,湖南一位站长(女,40多岁)被关在该洗脑班。

    洗脑班黑帮教名单:肖诗爱、孙军、刘发。


    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恶行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近日来,对坚定的大法弟子无故克扣信件,接收邮寄的包裹,必须打报告才能签收,否则扣押不给。

    成文:2007年11月22日  发稿:2007年11月23日  更新:2007年12月01日 09: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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