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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州市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五)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46、赵连叶,涿州市大法学员。赵连叶在修炼法轮功前,全身都是病,医院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吃药也不管事。赵连叶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不知不觉中病不翼而飞,真是神奇;同时心理也发生了大的变化,在和单位同事发生矛盾时学会了宽容对方,找自己的不足。

在大法遭到恶意攻击后,赵连叶于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去北京证实大法,说句真话,在天安门被抓,后被送往保定驻京办事处,被涿州市公安局和单位来领人,第二天涿州市公安局二警察与赵连叶所在单位的保卫处处长在办事处一起开会,到晚上决定,不将赵连叶去北京之事上报到省里,要私下解决,当时他们给了保定驻北京办事处负责人一千五百元(事后才知道)。当晚返回涿州,将赵连叶关入涿州市拘留所,第二天赵连叶爱人到拘留所,他们问:私了?公了?罚款?如果要发票罚款三万元,不要发票罚款八千元保证金。赵连叶的爱人怕恶警在拘留所打亲人,就交了八千元,又交了他们去北京的车费、出差费共计二千元,再加上保定驻京办事处“私了”的一千五百元;赵连叶爱人为了让赵连叶快点离开拘留所,又送涿州市公安局那科长五百元,共计被勒索一万二千元。

单位停止了赵连叶的工作,赵连叶只好和爱人一道到北京打工,在一家大厦做晚班保洁,结果被恶人告发是炼法轮功的,又被开除。二零零五年赵连叶退休,工厂应该发给赵连叶退休工龄补贴,却借口其炼功之事不给了。这几年邪恶给赵连叶的家庭带来很多痛苦。

47、刘爱娟,河北省涿州市二街居民,法轮功学员。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刘爱娟经常被双塔办事处、二街道班素珍等不法人员骚扰、非法抄家,二零零零年,刘爱娟被公安局谢玉宝和六一零之徒强行绑架到公安局,非法拘留二十二天,恶警勒索其娘家父母一万元,还威胁要拆房,使刘爱娟父母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父亲病倒了。最后恶警将刘爱娟又劫持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迫害。

48、周玉梅,女,五十九岁,涿州市林屯乡林屯村村民,曾经患肝腹水、大小便失禁、头痛、腰腿痛,拄着拐杖走路。周玉梅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身上所有疾病不翼而飞。

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周玉梅去北京证实法,被北京前门派出所恶警绑架,当天被送往涿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谢玉宝、王爱国、李保平及林屯乡副书记李振宇,司法所所长郑建民、冯书全等二十几个打手对一群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谢玉宝强迫周玉梅跪在地上、双臂平举,胳膊上架住铁锹把,支撑不住落在地上就打,李振宇、郑建民等人揪住周玉梅的头发打她嘴巴,跌倒后,起来再接着打。恶警非法拘留周玉梅十五天,勒索一千元钱才把放她回家。在这期间大队书记徐广昌来周玉梅家把她户口本拿走并吊销。此后,李振宇、郑建民等人经常上门骚扰。

二零零零年正月,恶徒把周玉梅关入敬老院,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半夜翻墙闯入敬老院对周玉梅进行骚扰、谩骂,迫害了十天。

二零零一年四月郑建民、冯书全把周玉梅绑架到南马洗脑班進行迫害,每天逼写保证书,每顿饭只有一个小馒头。稍后恶徒将周玉梅关入涿州市看守所,那里每天早饭是一碗稀面茶、中午两个发霉的小窝头,晚上不到一两的小馒头,九个月,周玉梅被非法劳教三年,给关入保定八里庄劳教所,每天被逼做高强度劳役高达十四个小时,冬天只有凉水洗澡,去厕所都要请示值班员,不让说话。

49、卢秀云,女,四十六岁,涿州市林屯乡三家店村村民。卢秀云修炼法轮功前,身体有多种疾病,瘦成皮包骨,整天吃药。卢秀云九八年春天修炼法轮功,不久多种疾病不治自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日,卢秀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抓到前门派出所,当晚被转入顺义看守所,第二天被转关到方官派出所,一副书记打她嘴巴,派出所一副所长用书抽她的脸,她被铐在床上,之后还被拉到高碑店打靶场。方官镇恶徒勒索八千元现金,二十天后才放卢秀云回家。

二零零一年冬天,林屯乡派出所郑建民等两人闯到卢秀云家勒索了六百元钱,此后恶警经常来卢秀云家骚扰。

50、王彦红,男,四十二岁,涿州市码头镇码头村人。镇政府不法人员因王彦红坚持修炼法轮功,曾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将他劫持到涿州南马洗脑班進行迫害,后勒索他五百元,三天后放回家。

51、郭素云,女,四十四岁,涿州市码头镇码头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警察绑架,拉回码头镇,关在码头中学,被勒索一百元,一周后放回家。回家后被陈丽杰勒索两条烟。

52、吴玉华,男,六十九岁,涿州市码头镇浮洛营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警察绑架,拉回码头镇,关在码头中学,被勒索一百元,一周后放回家。

53、李淑林,女,六十三岁,涿州市码头镇浮洛营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警察绑架,拉回码头镇,关在码头中学,被勒索一百元,一周后放回家。

54、冯兰,女,四十三岁,涿州市码头镇郎庄儿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警察绑架,拉回码头镇,关在码头中学,被勒索一百元,一周后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冬天,镇司法所所长林宝同到冯兰家,发现她炼功,当时就把她绑架到镇政府非法关押一天,强迫她看诽谤大法的录像。

二零零二年春天,镇司法所所长乔某、王秀光等四恶警闯到冯兰家,逼冯兰骂大法师父,遭冯兰拒绝。王秀光就叫冯兰的丈夫开始打冯兰嘴巴,并把冯兰绑架到镇政府非法关押一天。期间乔某再逼冯兰骂大法师父,冯兰再次拒绝,乔某就打冯兰嘴巴,后勒索冯兰一百元。

55、杨亚芬,女,四十五岁,涿州市码头镇码头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后被拉回码头镇,关在码头中学一周,被勒索一百元,回家后被恶人陈丽杰勒索两条烟。

二零零二年春天,公安局政保科长谢玉宝、张伟强,码头镇派出所付忠等七人,闯到杨亚芬家抄家,抄走大法师父法像,把杨亚芬绑架到公安局,被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三年夏天,国保大队的杨玉刚和当地派出所三人,把杨亚芬绑架到公安局,在非法审讯时,杨玉刚、李保平对杨亚芬拳打脚踢,打她脸踢她腿,当天晚上放回家。

56、曹德馨,男,八十岁,涿州市码头镇北西瓜村人。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当地派出所因曹德馨坚持继续修炼法轮功,将他绑架到码头中学非法关押,勒索六十元。二零零一年五月初一,乡政府不法之徒发现曹德馨保有大法经文,把他绑架到乡政府非法关押四天,期间,码头镇北港村的王某用条帚打曹德馨,把条帚都打飞了。

57、许淑香,女,七十八岁,涿州市码头镇北西瓜村人。许淑香曾患有心肌梗、甲状腺等病症,浑身痛。九六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很快疾病痊愈。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许淑香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到码头中学非法关押三天、勒索六十元。

58、刘增金,女,六十二岁,涿州市码头镇北西瓜村人,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到码头中学,勒索六十元,三天后放回家。

59、张景忠,男,六十一岁,涿州市码头镇北园子村人,曾患糖尿病,四个加号,胆结石每天折磨他疼痛难忍,九七年正月十七,张景忠有缘得法,疾病不治而愈。二零零零年十月,码头镇派出所警察李凤斋、叶树河等四个人,把张景忠绑架到当地派出所。涿州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谢玉保等三人对他施酷刑,电棍电,打嘴巴,拳打脚踢,打了一天,打的张景忠眼睛看不清东西,脸部变形。后恶警勒索一千元,才放人。以后每到敏感日,码头镇政府就派人到张景忠家骚扰。

60、曹茂玉,男,六十岁,涿州市码头镇郎庄儿村人。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镇政府司法所王秀光等三人闯到曹茂玉家,将他绑架到镇政府,逼他擦玻璃、扫院子,干了五天,还勒索三百元,才让回家。

61、孙少艳,女,五十岁,涿州市码头镇郎庄儿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抓回码头镇,非法关在码头中学一周,勒索一百元。后来每到敏感日,码头镇司法所王秀光经常上门骚扰。

62、郭素芬,女,五十岁,涿州市码头镇塔西瓜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回码头镇,非法关在码头中学一周,勒索一百元。

63、阎德强,男,五十三岁,涿州市码头镇塔西瓜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回码头镇,非法关在码头中学一周,勒索六十元。

64、商振辉,男,五十岁,涿州市码头镇郎庄儿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回码头镇,非法关在码头中学一周,勒索一百元。

65、郝淑云,女,五十四岁,涿州市码头镇徐肖街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回码头镇,非法关在码头中学一周,勒索一百元。

66、刘树芹,女,五十八岁,涿州市码头镇南芦村人,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证实法,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回码头镇,非法关在码头中学一周,勒索一百元。

67、杨春梅,女,六十七岁,涿州市林屯乡林屯村人,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因人举报,被林屯乡派出所勒索一千元现金。

68、姜乃荣,女,四十六岁,涿州市林屯乡林屯村人,得法前曾患有严重的头疼、气管炎等疾病,姜乃荣于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道德回升。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姜乃荣去北京证实法,被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后转到保定驻京办,第二天被当地派出所抓回林屯乡政府,派出所两个恶警打姜乃荣耳光,把她鼻子打出血才停手。派出所所长还把姜乃荣兜里仅剩的二百多元钱全部掏走,又勒索家属一千三百元钱才放人。

二零零二年夏天,南皋店派出所所长和林屯村委会刘江,林屯乡冯书全等人闯到姜乃荣家非法抄家,勒索一千四百元钱才算罢休。之后每到敏感日,恶警就到姜乃荣家骚扰。

69、葛志军,涿州市松林店镇凌云厂职工,二零零一年七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八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四监狱。

九九年“七二零”后,葛志军去北京证实法被绑架,被劫持回当地公安局。凌云厂保卫科长杨广文、王志强及国保大队以谢玉宝为首的恶徒,用粗木棍殴打葛志军,打得他浑身青紫,恶徒还逼葛志军在走廊跪了三个小时,当晚上关入拘留所,后转至看守所,“六一零”恶徒勒索了一万零一百元后,才放人。随后,谢玉宝又勒索二千元。此后,凌云厂保卫科长杨广文、王志强、王振合、杨建立、殷佳信经常上门骚扰、殴打、跟踪葛志军。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葛志军在北京被恶徒绑架,转押到涿州公安局,恶警杨玉刚从他身上翻走两部手机,还要勒索二万元,因当时其父母拿不出,牵连其两个出嫁的姐姐,单位强迫两个姐姐下岗,扣发工资。葛志军父亲的退休金也被扣。当时葛志军的父母亲实在无法生活,就到单位找领导,没人理睬,葛志军的父母在凌云大院要饭,厂职工有给钱的,给馒头的。单位头目竟叫凌丰派出所恶警把葛志军的母亲、大姐抓起来,恶警用电棍电葛志军母亲的小腹以下,用手铐把手腕都铐出血,随后关入拘留所。直至葛志军的母亲高血压、心脏病突发,恶警勒索一百八十元,三天后放回家。

葛志军的母亲因思念儿子,加上恶警对她的身心折磨,含冤离世,仅五十多岁。葛的母亲去世后,家人要求石家庄第四监狱让葛志军回家见母亲最后一面,监狱不但不让回来,从那时起就再没让家人和葛志军见面。

今年年初,葛志军托人往家捎过一封信,信中说他病情严重,已无法承受奴役,进食量明显减少,身体日渐消瘦。石家庄第四监狱却一直阻挠家人接见。葛志军从被迫害开始到现在共被勒索四万多元现金。

成文:2007年11月19日  发稿:2007年11月20日  更新:2007年11月20日 12: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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