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6/166660p.html |
就恶党法院开庭一事与辽宁葫芦岛同修切磋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欲开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张占安、李秀珍、岳鹏一事,原订十一月十三日开庭。在此前一天十一月十二日,卜利民(庭长)告诉王律师说:上边说不审了。只有一句话,以后如何没有说。这件事以前由于李秀珍身体状况原因,已经几次拖延(表面原因)。我们凭悟认为这与正法洪势不断向前推進,大家协调一致做事,大量解体邪恶因素,争取有足够的时间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讲真相、救度他们有直接关系。因为一旦开庭就已经使许多警察(众生)的犯罪行为成为事实,再想救他们就更难了。 那么这一而再,再而三的延长时间,是不是提示我们一定要在众生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犯罪,还没造成既成事实的时候就把他们救了呢。过去在向连山区分局,连山检察院讲真相时,我们有没做到位的地方。比如,面对面讲真相做的少,使“案子”一直到法院。而我们虽然向法院做了很多讲真相的事(如写信、打电话、发正念等等)但是面对面讲真相还是做的少,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漏洞。最近有同修在梦中看到他的一个亲人掉進泥塘里去了,他虽然也下去救人,但是第一次捞上来的是一根树根。第二次捞上来的是一把乱草。第三次再去把人捞上来的时候,人也已经不行了(此事如何大家自悟)。 我认为不管法院如何,我们三件事都不能松懈,不能再有漏洞。除了以前做的应该继续加大力度做下去。面对面跟公、检、法人员讲真相,已经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了。 十一月十三日早八点,葫芦岛连山区法院公开了图谋对岳鹏、张占安、李秀珍在十一月十三日上午九时在法院一庭公开审判的信息。常人案子好几个都登的是开庭“审理”,可对岳鹏等登出的是“公开审判”。 |
成文:2007年11月15日 发稿:2007年11月16日 更新:2007年11月16日 0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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