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六日】十一国殇日,在这一天是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指定的武汉市大法弟子石磊可以接见亲人的日子,石磊的父母六十多岁带着孙子、儿媳早上五、六点钟就出来乘车,坐了三个多小时的车才到达沙洋范家台监狱。警号4204350的沈建军出来接待石磊的家属,说:“石磊不想接见,在昨天送邮包的时候,我还问了他的,他说不见。”石磊的家属说:“我们不信,除非石磊亲口说;为什么别的人出来接见可以不穿囚服?”沈建军回答说:“不行,别人我没看到。”并指着墙上贴的通告说:“根据《监狱法》四十八条证明,不穿囚服,是不能出来接见的。”石磊的家属说:“四十八条是什么,你背出来听听。”沈建军回答:“我才不跟你说呢,没这个义务。”当石磊的家属质问这一规定来自于何处,因此规定并没有署名和盖有公章,并不能说明有效,是谁贴的?沈建军说:”我哪知道,并反问家属,《监狱法》第一条规定必须承认自己是罪犯,你们说石磊是不是罪犯,石磊不承认自己是罪犯。那哪能按照《监狱法》执行。石磊的家属说:“那好,既然不是罪犯,那我们是来接他回去的,你放人吧!”
接下来石磊的家属跟他交涉的一个多小时,得到的回答是:“石磊不穿囚服,你们来一百次,都没用,永远都不可能接见。”说完就要离开,石磊的家属跟着他走,他就飞快的带着这些年老体弱的老人和年幼的孩子,在沙洋镇来回走来了近两个小时,最后丢下这些家属仓惶逃离。
然而就是在这个“歌舞升平”的日子,却发生着这样践踏人权的事情,在这里我们呼吁那些善良的民众,请关注这些普通的老百姓的疾苦,只为了坚持信仰,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属却饱受着折磨,这种连死囚都拥有的权利却被无辜的剥夺了。
正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恶人们,不要再继续你那残酷的迫害,紧跟邪党的下场从来都没有好的结果,善恶有报是天理,清算的日子已经不远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醒吧,为了你们的将来,为了你们的亲人,善待你们所有接触的修炼者,愿你们拥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