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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晋中监狱劫持的大法弟子揭露迫害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我们是被非法关押于晋中监狱十一分监区的法轮功学员。现针对2004年被非法关押于原八分监区法轮功学员刘接运被同监服刑人员殴打致死一案,和针对2005年5月被非法关押于原四分监区法轮功学员康治国长期受同监犯人殴打折磨而非正常死亡一案,特提出控告!要求查处相关的责任人及幕后操纵者。 同时检举:晋中监狱几年来一直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一) 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刚一入监就被关入禁闭室内,甚至被看管犯人殴打,罚站,戴镣铐等手段残酷折磨。 (二) 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刚一入监就被以不“转化”为由,被长期关押于严管室内,关押时间有的甚至长达一年至一年半之久,而且至今一直还在轮流关押法轮功学员,每个严管号也从没间断过,关押期间,一直受看管犯人的侮辱、谩骂甚至殴打,并被戴手铐,罚站等手段折磨。 (三) 凡是本监狱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无论在哪个队都要安排有专人二十四小时跟踪、监视、监听,甚至出现辱骂,侮辱,罚站,殴打,命令和指使等严重的违法行为。 (四) 原四分监区在2005年对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殴打,实施暴力“转化”等违法行为。 以上所反映的事实,导致了2004年原八分监区法轮功学员刘接运被殴打后,当场死亡,2005年5月原四分监区法轮功学员康治国长期受折磨而非正常死亡的严重后果。而八分监区刘接运被打死后,检察机关至今未对参与此事的责任人追究刑事法律制裁。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刑法》规定:“被监管人员不得受到体罚虐待,严重违反此规定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监狱法》也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不得对服刑人员体罚,虐待,刑讯逼供殴打罪犯或纵容他人殴打罪犯。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会受到行政处分。”“对侵害服刑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服刑人员有权向纪检察部门,监狱的管理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对于服刑人员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依法处理或及时传递,不得扣压和打击报复。” 法轮功学员多年来一直被非法关押,被侮辱、谩骂、体罚、虐待及被使用警戒具,致人死亡后一直至今长达一年半时间,行凶者还在逍遥法外。 长期以来,监狱内安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大多手段恶劣,下手极狠。监狱明知他们过去大多动手打过法轮功学员,却有意安排长期担任“看管任务”,我们曾多次向干部反映取消监视看管我们的犯人或撤换那些心狠手辣的犯人,但至今也未能答复。 在监狱造成致人死亡的紧急关头,我们要求检察机关尽快调查此事,必须依法严惩杀人犯!打人凶手!我们特提出控告! 声援呼喊“法轮大法好”的法轮功学员 今天是十一,晋中监狱内举行了“升旗仪式”,原四分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大喊“法轮大法好!”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一些人利用手中权力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长期镇压造成的。 在个别人的迫害下,法轮功学员丧失了最起码的自由和权利,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而又有多少人时时刻刻在监狱里被非法关押、煎熬。在这种不公正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上访过,却被诬陷为“围攻”、“闹事”,信访办变成了抓人办,面对上访群众的是拳打脚踢,手铐、电棍和铁窗。上访无门,投诉无门,甚至连句话都不让人说,说了就是反社会,“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被非法劳教劳改。 政府是应该为人民作主的,现在却被坏人利用着在对人民下毒手,隐瞒真相,欺骗人民。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只能选择向群众讲清真相,让人们知道恶人是怎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能让一些人无法无天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了!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有多高的地位,都不能随便利用权力对人民犯罪啊! 这么镇压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难道不是犯罪吗?这场镇压涉及范围之广,影响之大,远远超出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文革”中颠倒黑白,也仅是国内,而这件事发生在和平年代,涉及世界几十亿人为栽赃诬陷法轮功的拙劣表演在国际上已曝光,为全世界人所唾弃。这场对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的镇压该如何收场,如何向全国人民交待,如何向国际社会交待?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悲剧,每个人都不能不为自己的未来考虑,对自己负责。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抗战胜利60周年,世界各国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反战运动。当年在纳粹集中营,600万犹太人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几乎被消灭殆尽。究其原因,是因为当时国际社会的漠视,国人的漠视造成的。这场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镇压与当年德国纳粹迫害犹太人何等相似!多少法轮功修炼者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被迫害致残致死却得不到清白。整个社会舆论,军,警,特,工,检,法,司被操纵着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罪行,却死死的封锁了消息,同时颠倒黑白造谣栽赃诬陷法轮功,善良的人们被蒙蔽着还以为真是这样。而有的人因为“镇压有功”被评了“先进”,得以晋升,提干,被选为“模范”。如此一个指鹿为马的做法,却很难有人知道真实情况。而有的人明知道是是对人民在犯罪,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冲昏了头脑,昧着良心当一些人手中的棒子,毫无人性的挥向了自己的骨肉同胞,真令人悲哀,叹息! 不能让迫害再继续下去了,继续镇压无辜的结果是彻底丧失民心,同时也让人们看清了一些人真实的面目。不要再对人民犯罪了,停下屠杀的手吧!这么一场迫害,人民是不会坐视的。文革平反时,来自全国各地的一百多个军代表全部被秘密枪决,对人民下黑手的被追究历史责任,其亲人也跟着受了牵连。就是这样向全国人民交待的。 我们作为中国公民,深爱着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但是我们不能容忍有人无法无天的镇压迫害自己的人民,我们必须制止对人民的犯罪!制止这场迫害,反对这场迫害。 那位学员喊“法轮大法好!”没有错,是真正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对自己负责。不是反对谁,攻击谁,打倒谁,喊的内容是在坚持自己的信仰,是在维护自己的清白,是在维护作为人的良知和尊严,是对国家和人民真正负责的表现,是在四处无门的情况下为自己喊冤!所以绝不能再迫害这名学员! 他是无辜的,他在喊“法轮大法好!”时,已经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是否这件事非要把他置于死地并戴上大帽子方可罢休呢?我只想让一些人知道,老百姓在看着你们的表演,乌云虽可遮蔽一时,但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禁闭室里,法轮功学员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却被一些人欺上瞒下隐瞒了真相,我们不希望再发生这样的事。我相信,历史一定会做出公正的裁决,还我们一个清白的!那些真正对大法弟子下黑手的人,我们想告诉它们,历史是不会放过它们的!我们不希望再传出来一个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如果监狱干警真正对人民负责的话,应该将我们的真实情况如实的反映给政府或上级领导,毕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只是极少部份人,人们是能够分辨清楚的。请共同制止这场迫害!从社会道德角度上讲,这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良知甚至最起码的人格,同时也关系到每个人的前途和亲人的未来。 法轮功学员是最好的人,是中国真正的脊梁。正是因为有无数个敢于站出来冒死为民请命直言相谏的人,这个时代因为有他们而伟大,而辉煌!绝不能再这样迫害他们了。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善待大法弟子! 2005年10月1日书 |
成文:2007年01月03日 发稿:2007年01月04日 更新:2007年01月06日 17:5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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