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Banner
  •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下载中心  
  •  
     
  • 北京女子劳教所可疑的体检和抽血
  • 重庆永川监狱继续隐瞒大法弟子谭学礼的死因(图)
  • 零六年十月,二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得到证实
  • 原甘肃兰州市安宁区第二劳教所女队的罪恶
  • 石家庄大法学员王博绝食近两周,中共拟加重迫害
  • 被非法关押在兰州监狱的一百二十名大法弟子集体绝食
  • 黑龙江省嫩江县陈伟君被迫害生命垂危
  • 长春插播真相的大法弟子雷明生前遭受的种种酷刑(图)
  • 插播真相片的吉林大法弟子雷明被迫害致死
  • 凶徒仍逍遥法外 左志刚父母拒绝火化爱子遗体(图)
  • 六岁稚童两度坐牢为哪般
  • 调查线索:北京朝阳医院肾移植手术最多一天达21台
  • 郝迎强生前控诉:地上墙上到处溅满了我的血(图)
  • 逃避国际追查 辽宁丹东将秘密转移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 谭学礼遗体满身伤痕、发声器官被毁(图)
  •  

    首页 > 大陆消息 > 迫害详情


    大连市孙文香老人被迫害的一段遭遇


    文/辽宁大法弟子
     
      打印版本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辽宁省大连市老年大法弟子孙文香,几年来被邪党不法人员非法抓捕、关押迫害10余次。下面是老人被迫害的一段遭遇。

    2003年10月份,孙文香老人去香炉礁办事,在回家的路上等车时,发现包里有张真相光盘,想顺便送给人看,被一女子举报,遭到香炉礁派出所恶警阎锋非法抓捕。恶警阎锋当时挺高兴,告诉另一姓张的恶警说:“这个案子算咱俩的,我把你的名字也填上了。”好象抓一个炼法轮功的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大功劳”,还当成了人情交易。

    恶警们又到孙文香老人家里非法抄家,非法抄走一本《转法轮》、炼功带和两本周刊。第二天他们把她劫持去看守所。看守所要求检查身体,因她2002年在大连教养院被迫害期间出现的严重皮肤病,一直未好,三院检查心脏也有问题,所以看守所拒收,孙文香被放回家。

    不久后,在2003年12月25日早上6时,香炉礁派出所阎锋等4人突然闯入孙文香老人家,说是10月份的事要核实一下,先把老人绑架到派出所,又劫持到西岗分局,所谓“法制科”的人拿出一张已经写好的劳动教养两年通知书让她签字,孙文香没签。

    恶警们把孙文香拉到看守所。车到看守所后,他们不让孙文香下车,“法制科”的人说:“先和他们商量商量”。法制科的恶人进了看守所,大约1个多小时左右的时间,看守所出来2人,其中一个是小个子(别人称他是所长)。他把孙文香叫下车,问了一下身体情况。孙文香如实的告诉他,并用手指着多处患病的部位,当时的情况比10月份还重,走路非常困难,左腿膝部,上下,左右前后有一尺多的部位没有皮肤,溃烂,出水,胳膊上及右股部等好多处溃烂。

    随后,看守所的那个“所长”让孙文香上另一辆车。老人以为是检查身体去,结果上了车,就两个人,一个手上铐了铐子,才知道是去劳教院的车。

    很明显他们是共同作弊,千方百计的设圈套把老人送进劳教所。就孙文香老人当时的身体情况,也不应该被关押,应该住院治疗。从院外就医证明上已经证明了他们是在违法,他们抓老人的时间是“2003.12.25”,可是院外就医证明上写的是“2003.12.19”,还没等抓人,就已经被劳教一周了,这不可笑吗?天大的笑话,竟有这样的事情出现,他们也想不到这见不得人的事情会暴露出来。

    他们为什么要改时间呢?恶警阎锋说过这样一句话:“必须先到看守所住一段时间,然后才能定教养。”因为他们知道老人的身体情况,看守所会拒收,所以直接定劳教,但这样又不符合手续,所以他们把提前这一周时间,算在看守所的时间。所以他们非法劳教老人后,先拉去姚家看守所,由看守所人把老人送上去劳教教养院的车。邪党人员们为了迫害一个修炼“真善忍”的老太太,真是费尽了心机。

    在劳教院,由于患病处不能及时处理,腿肿加重,大量出水,毛裤都湿透了,拧出好多水,出的水顺着毛裤流到底板上,发出很大的臭味,房间的犯人都受不了,都不敢靠近孙文香老人。老人每天24小时都穿着湿毛裤,一直穿了3个月,还不让她在床上睡觉,怕传染别人。

    3个月孙文香老人被迫一直睡在地板上,就是这样还要每天被强制干14个小时的活,晚上还罚站到12点,有时到凌晨1点。在老人强烈的要求下,才领到市中心医院检查。皮肤科主任说孙文香老人的情况很严重,需要立即住院治疗。恶警们不让住,回来强制照常干活,没得到一点休息。由于过于劳累,卫生条件都很差,使情况逐渐加重,几乎孙文香老人的整条左腿都没有好的皮肤,没有皮。

    由于恶警阎锋等人执法犯法,使孙文香老人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受到很大的伤害,在经济上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从2004年4月份,恶党人员停发她的养老金,直到现在未给。老人多次到街道都不解决问题,他们强调要教养证,老人说判我教养是非法的,我是被迫害的,再说在教养院只待了3个月就出来了,要求是补发养老金。

    作为一个警察,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人民纳税给你们发工资,是让你们维护人民的利益,保护人民的安全,怎么能这样迫害一个无辜的公民,迫害一个按照“真善忍”大法要求自己做好人的老人呢?天网恢恢,善恶有报,所有参与迫害者必将受到历史的惩罚。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7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