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我家住在佳木斯市。我家亲属是炼法轮功的,我九八年在她家看到过李老师照片。亲属经常跟我讲大法真相,我知道大法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是被中共迫害的。所以有时她拿来资料我也和她一起做。2006年12月14日上午,我家煤气罐的胶管被小外孙给扯的只连一点儿,但没掉下来。就在我点火的一瞬间,一个大火球向我扑来,强大的气流把我冲出二米多远,跌倒在地,头发、眉毛都燎焦了,脸和胳膊都燎起了泡。我赶紧爬起来去关阀门,刚起身又一个火球冲出来,把我的脸又燎了一次。
我不顾一切的把煤气阀门关上了,放罐的柜子里装东西的塑料袋都烧没了,地上的地板革都烤焦了;我脚上的袜子被烧了一个大洞,脚却一点没坏,身穿的腈纶绒裤被烧焦,撮在地上都能站住,可是腿一点没坏。被烧伤的地方没有疼痛的感觉,我给家人打电话后他们要送我去医院,我说“不疼、不用去。”家里人不放心,还是把我送到了医院。
亲属告诉我心里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就一直在心里默念,一夜没睡,也不感觉疼。念着念着突然发现窗外特别亮,只见一个大光环从窗户进来,大光环中竟然出现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老师!李老师踩着光走到我的床前,慈祥的看着我,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什么话也想不起来了,李老师站了十多分钟才渐渐隐去,我看表还不到四点。
我的眼睛肿的只有一条缝,可第二天消了许多,胳膊开始发痒,里面有什么东西来回窜,眼睛也能睁开点了,医生都说好的很快,象这样被煤气火烧伤的,我是最轻的。第三天我的眼睛全睁开了,脸部上的药膜脱落下来了,象花蝴蝶一样黑一块、白一块的。等到五、六天后就恢复正常了,只剩鼻尖,嘴唇还有点儿疤没掉。
我发自内心的感谢李老师救了我一命。这是我亲身经历的,没有一句谎话。今后我一定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将来我一定会炼法轮大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