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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致死的上海大法学员的名单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首恶江××发起的镇压“法轮功”八年以来,上海非法组织“六一零”积极配合其主子命令,直接指挥上海的公检法司、军警特务、新闻媒体、各机构团体、精神病院、各地区和单位党政工团、妇联、居委会、保安,对善良的法轮功弟子进行全方位的迫害,干尽了丧尽天良的事,几十名善良的大法学员被迫害致死,而被迫害致残、致伤,被迫失业的,导致家庭破裂、流离失所的,老人和子女遭受严重精神打击的,使家人在痛苦中病情严重恶化的,甚至过早离开人间的更多更多,难以一一统计,已经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描述大法学员和家人所承受的痛苦。但是历史在不久的将来会还善良的人以公正,而所有参与迫害的恶人,不仅会受到人间的正义审判,而且其生命将在无尽的痛苦中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我们统计出部份被迫害致死的上海大法学员共十二名,他们是:

一. 陆幸国,男,四十五岁,家住浦东新区唐镇王港红一村,被非法关押于青浦第三劳教所,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在劳教所里面的警察中队长项建中的唆使下,十名吸毒犯在一个小时内把他活活打死,死时面目全非。

二. 李玮红,女,四十三岁。曾在上海南京西路商场任营业员,家住上海闸北区沪太路。二零零零年底被浙江温州警察强行插管灌辣椒水,痛得她在地上打滚,导致她食道、肝、肠胃等器官严重受伤。李玮红后来被非法判刑一年,保外就医,在上海静安区中心医院住院,医生开刀后发现她肠胃都烂了。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李玮红死亡

三. 杨学勤,男,三十六岁,上海大法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上访被抓回后被无理送进了精神病院。二零零零年初再次进京被拘捕。二月十八日在拘留所受迫害后,被发现“跳楼”,脑部摔伤,被送医院后约九天后死亡。

四. 马新星,男,四十岁左右。家住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附近。一九九九年下半年,马新星被徐汇区警察关入精神病院达三月之久,强迫服食对身体具危害的精神类药物,二千下半年再度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恶警害怕担责任,叫家人接回,于十二月十四日含冤去世。

五. 李建斌,男,二十三岁,上海交通大学一九九九年计算机系毕业,家住上海华东理工大学教师新村。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李建斌从五楼的窗户爬出躲避警察的跟踪和迫害,后坠地身亡。

六. 李白帆,男,上海华师大讲师,终年四十岁。从二零零零年八月间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江苏大丰农场。因拒绝配合邪恶势力的反宣传和转化,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四日死于洗脑班,警察对外宣称他是自杀。死后,警察阻止其家属检查遗体。

七. 李丽茂,女,年龄未知,家住卢湾区淮海中路,瑞金警署对面。二零零四年十月讲大法真相时,被恶人举报,遂被卢湾瑞金警署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判劳教一年。二零零五年四、五月份期间,因肝区疼痛,保外就医。据见到她的人讲,看上去气色还可以。后来,李丽茂被不法警察强行送入医院,不知给注射了何种药物,只有几天时间就被迫害致死。

八. 曹金仙,女,四十八岁,家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蔡路乡蔡路村王队,始终坚持修炼,数次遭上海公安部门迫害,被非法劳教折磨、保外就医。二零零五年初又被迫流离失所,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八日含冤离世。

九. 黄巧兰,女,五十八岁,家住上海宝山区。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黄巧兰在居民楼发真相资料时被联防队的不法人员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宝山区罗店看守所,遭受迫害一年。家人为救她出狱,被非法勒索,包括请吃饭,花完了近五万元的血汗钱,才被非法判了三年监外执行(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期满)。回家后,不断的遭到当地六一零、派出所、居委会的恐吓、骚扰、威胁,二次被大场六一零里的恶徒刘冰等不法人员绑架到所谓的学习班遭受洗脑迫害。黄巧兰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后,医院检查为肺癌晚期,于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含冤去世。大法学员黄巧兰致死仍在邪恶的非法执行期限内。

十. 葛文新,女,年龄未知,葛文新在松江女子监狱遭受非人的折磨以至奄奄一息,当局为了推卸迫害责任于约在二零零五年六月将其保外就医。葛文新出狱后不久,由于身体极度虚弱,约一周后死亡。

十一. 陈军,男,二十八岁,家住湖南,因在提篮桥监狱服刑期间被大法学员的善良所感动,于是也学炼法轮功,被狱警和劳改犯残酷折磨,毒打成奄奄一息。回家一个月后,于二零零六年二月含冤而死。

十二. 丁由牧,65岁,因坚信大法,坚持修炼,2001年6月初,被非法劳教2年,于2002年9月获得释放。回家后,不法人员一直没有停止对他的精神迫害和生活干扰,致使得了脑肿瘤并恶变,于2004年12月18日被迫害去世。

另有二十名可查实姓名者,有的在这场迫害中抑郁而死,有的在放弃大法修炼后因病而死,有的死因复杂,有的死因待查。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2/6/82429p.html)

成文:2007年01月27日  发稿:2007年01月29日  更新:2007年01月29日 02: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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