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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抗议新加坡政府诬告案


    文/德国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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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德国法轮功学员在柏林的新加坡驻德国大使馆前抗议新加坡政府诬告当地六名法轮功学员“无准证集会”,敦促新加坡当局不要充当中共的帮凶。

    在当日递交给新加坡大使馆的抗议信中,德国法轮大法学会正告新加坡政府:“在人类的历史上,当权者利用法律打击异己,维护个人强权的例子比比皆是。然而,滥用法律的人自己在事后遭到法律惩罚,被世人唾弃的例子也不尽其数。”并指出:“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拥有足够的权力左右司法,法庭拥有足够的权力限制和剥夺被告申辩的权利。然而,一旦法庭对这六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有罪宣判,这将不仅仅是对法轮功学员的伤害,同时会对新加坡的社会政体和人民带来更大的伤害。”

    新加坡大使馆的一秘接了信,并表示会把信件转给新加坡驻德国大使和新加坡外交部。

    附件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致新加坡驻德国大使的抗议信:

    致: 新加坡驻德国大使馆
    SELVERAJAH 大使阁下

    尊敬的大使阁下:

    六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因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在新加坡乌节路繁华地段分发资料被控“无准证集会”一案于本周一开庭。法官以座位不够为由,拒绝包括被告家属、亲朋好友以及媒体记者在内的任何人旁听。这种与秘密审讯无异的审理方式遭被控法轮功学员集体抵制,法官于是判她们“藐视法庭罪”,直接入监两天。六名被告的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十四个小时之后被释放。

    据我们所知,在新加坡,即使是开庭审理杀人案,也是允许外界旁听的。因此,一个小小的“无准证集会”案竟然需要闭门审理,的确让人费解。更何况,这六名被告的法轮功学员在开庭前已被剥夺了自选律师的权利和全数传召证人的权利。

    包括王宇一博士在内的六名法轮功学员曾于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在乌节路三三两两分开来分发关于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迫害的资料。据我们所知,新加坡法律并没有严格规定,六个人分散在多大的范围内做同样的事情会被视作集会。因此,当事人并非有意触犯新加坡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在接到警察提示后,马上收起了横幅,听从了警察的命令。我们很难理解,如果没有背后的政治因素,新加坡法庭为什么要抓住一点,不计其余的打击法轮功学员。此外,如果法官坚信新加坡法庭真的是社会公正的代表,那么公开审理这样一个自二零零六年底起即已引起国际关注的案件,不是更能证明新加坡司法的透明度,排除国际社会对新加坡法庭是否能够不受更高权力机构的影响,公正执法,乃至对此案背后的政治动机的质疑吗? [编注:从中可见,新加坡当局是在构陷无辜、作恶心虚。]

    法轮功在过去七年中所遭到的残酷迫害超过了历史上人们所知的罗马当权者对基督徒的迫害。在这样的迫害下,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仅仅是尽自己所能,引起世人对这场迫害的注意,从而尽快结束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这与德国当时反纳粹迫害的“白玫瑰”肖尔兄妹以及反对种族歧视的人权勇士马丁•路德•金又有什么区别呢?

    法律是为了维护道义和公正而存在的。它能够起到维护政权的作用,但维护政权并非建立法律的初衷。在人类的历史上,当权者利用法律打击异己,维护个人强权的例子比比皆是。然而,滥用法律的人自己在事后遭到法律惩罚,被世人唾弃的例子也不尽其数。

    希腊先贤苏格拉底曾经说过:“我想让你们知道,如果你们杀死像我这样人,对你们的伤害会远远超过你们对我的伤害。我不否认你们可能会杀了我,或将我流放,或剥夺我的公民权。…… 但是,无理的夺取他人生命或伤害他人的罪过要远大于被伤害所承受的不公。”

    我们在此想说的也是,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拥有足够的权力左右司法,法庭拥有足够的权力限制和剥夺被告申辩的权利。然而,一旦法庭对这六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有罪宣判,这将不仅仅是对法轮功学员的伤害,同时会对新加坡的社会政体和人民带来更大的伤害。原因有三:

    其一、民主政体不完整、司法不独立的国家很容易变成某个当权者的“家天下”,这对国家与人民将是一场灾难;

    其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在欺上瞒下,动用全部的宣传机器造谣,违背中国广大人民意愿的情况下進行的。现在新加坡某些当权者打击法轮功之举虽然能博得中共政权的好感,然而,一旦中共政权倒台,中国人民将如何看待新加坡政府?中共政权貌似强大,而国内却是危机四伏,政权分崩离析。正如前苏联领导人叶利钦日前所说,中共倒台的速度可能会比前苏联还快。我们相信,这一天指日可待。

    其三、历史的舞台上没有观众。我们相信,世上每个人在历史的重要关头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在摆放自己的位置。每个人,无论他曾经拥有什么样的权势,都有一天要面对历史的审判。法庭今天或许可以通过秘密的闭门审判,避免公众舆论的评说,却无法永久的避免历史的评说。

    因此,我们诚心地希望阁下能理解我们的好意,敬请您将此信转给新加坡政府相关部门。

    致以诚挚的谢意!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1/31/82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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