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几年来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这些人往往是贪官污吏、贪图便宜、心术不正的邪党恶徒。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区长付丰志,任职以来,一直主管迫害法轮功,此人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下旬,因贪污巨款,被北京来人直接从区长办公室带走送进监狱,并在其家中搜出巨款,存折近亿元。零六年十一月中旬,呼兰区在付丰志与公安分局局长于涛的指使下,对大法弟子进行了新一轮迫害。主要参与者有: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国保大队长:陈兆林,王可达,陆文学。永兴派出所所长:刘富强,林立刚,警员:徐卫东,张明亚,高越,姓郑的和姓王的。还有几个不知姓名的恶警。
呼兰区财政局局长周浩是迫害大法弟子李敏的元凶,积极参与恶警与“六一零”对本单位修炼法轮功的职工进行迫害,并把他送入监狱。监狱方面在李敏对他进行讲真相的过程中,明白了真机,并明确表示只要他单位领导表达就放人的情况下,周浩表示不接收,同时李敏的妹妹和他通电话时,其人口出恶言并把电话摔到地上。
周浩由于贪污下岗工资与低保工资还有几项公款,终于在二千零六年十月被逮捕,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公安分局副局长姜继民是呼兰前任县长的弟弟,其哥在二千年迫害法轮功遭到恶报。姜继民当时就是靠哥哥的权势由派出所所长当上了副局长,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必将在不久的将来也会遭到恶报的。公安分局局长于涛据了解此人是从哈市七处调到呼兰来的,在七处就积极参与迫害弟子的。
永兴派出所的副所长林立刚,不知用了多少钱,买通的人际关系由农村调到永兴派出所的,在这次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他非法抄家,非法蹲坑,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等。
多行不义必自毙。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如不悔改,停止迫害,必将遭到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