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前一段时间在明慧网上看到大法弟子的无罪辩护内容,觉的还是用邪党制定的所谓法律来为自己辩护,还是没有超出人。师父在经文《用正念看问题》中说:“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我们经过这风风雨雨的许多年,的确看到了这一点,也证实了这个法!所以我觉的是不是我们在法庭上应该堂堂正正的去讲真相呢?就是象神那样正念正行去慈悲救度当时在现场的世人呢?
是不是在法庭上可以这样说:“我是一个法轮大法修炼人,是向善的,是不求人世间的得失的。这个共产邪党近一百年来,用骗人的谎言和血腥的暴力夺取政权并维持这个非法政权。把权力看的比人的生命都重要,直接和间接杀害了八千多万中国人。特别是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来,又直接和间接害死了三千多名法轮功修炼者,使人神共愤!天灭中共邪党的日子不会太远了,真心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够认清这个邪党的真实面目,用真名或者化名退党、退团、退队,不再与邪恶为伍,为真正的自己和自己的亲朋好友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如果真能这样做了,可能就会发生你想不到的变化,因为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想自己。更加重要的是,你走出了“我这样说,会不会说我反党啊”这个人的认识,基本达到了一个修炼人的标准,那么旧势力就没有再迫害你的借口了,正神就要起作用了啊。
我们很多同修被迫害,包括邪悟,就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够走出人的各种认识,总是想用人的理来保护自己。正法已经走到现在了,我们不能再被迫害了,不能再用人的各种认识来障碍自己提高了。
个人认识,不一定对,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