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7/147019p.html |
刘永旺被唐山冀东监狱迫害致生命垂危 |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大法弟子刘永旺因坚持信仰法轮功,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一支队基建大队。刘永旺现被迫害致双腿不能走路、下肢瘫痪,在被野蛮灌食中几度休克,生命垂危,命在旦夕,恶党监狱视人命如草芥。 刘永旺,男,三十四岁,北京市人,原籍河北省曲阳县,毕业于天津大学。因修炼法轮大法,他于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三日在上海遭绑架,先后被非法关押在上海某地看守所和河北省保定市看守所共八十八天。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刘永旺被投入到保定劳教所迫害,在保定劳教所期间,刘永旺遭到了一大队大队长李大勇、恶警刘越胜、刘庆勇及恶医杜宝川等歹徒的残酷迫害。 最后刘永旺被迫害的左腿致残,被转到唐山劳教所继续迫害。到唐山劳教所后,刘永旺的左腿一直未见好转,至二零零三年冬,左腿渐渐恢复部份知觉和机能,但依然无力,同时左腿出现麻木伴有疼痛,并很快蔓延至整条左腿,再就是右脚、小腿、右大腿。肛门麻木以至大便时须用眼观方知是否在排便(尚未失禁),双腿疼痛时彻夜不能入眠。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去唐山工人医院检查后,确诊属“双下肢周围神经源性损害”,一旦恶化就面临下身瘫痪。 刘永旺再次绝食抗议迫害,在家人及各界正义人士的努力下,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中旬保外就医。 回家后,经过修炼法轮大法,刘永旺身体明显好转,双脚疼痛状态明显减轻。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刘永旺再次在单位被北京国安绑架,先是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安全局看守所,后转到河北安全厅看守所,又被非法关押到保定市看守所。九月底双脚开始疼痛,十月二十五日到二五二医院做核磁检查,确定了脊椎病变部位。即使如此,在十一月七日至十三日,所谓的“专案组”还是公然在保定市看守所图书室(一排九号)对他实施了刑讯逼供,将他固定在提审椅上双腿固定,采用电棍、强光手电等,连续七天不让合眼。由于长时间双腿固定,双腿浮肿,加大了病情的隐患。参与这次迫害刘永旺等大法弟子的有国安特务孙立志,他曾数次秘密潜入到刘永旺家中,安装窃听器,偷看刘永旺工作用的手提电脑,为迫害刘永旺罗列罪名,他们做的这些都是见不得人的事,真是卑鄙与无羞耻。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保定市安全局、公安局、新市区检察院、新市区法院联合诬陷、栽赃,对保定刘永旺等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决。刘永旺在上诉期间,抵制无理非法关押与迫害,从五月二十四日开始绝食。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保定市看守所把刘永旺等四位大法弟子分别送到监狱:张荣杰被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支占民被送到保定监狱;刘永旺、魏海武被送到唐山冀东监狱。 自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被送往唐山冀东监狱后,刘永旺的身体一直处于危险状态。唐山冀东监狱一直无理拒绝家属接见,刘永旺的家属经过几次打听消息,才知道刘永旺被非法关押在一支队。七月七日刘永旺的妻子和七岁的女儿千里迢迢的从保定赶到唐山冀东监狱想看一看刘永旺,一支队教育科科长恶警张福良、马长征接见并谈了一个多小时后,不管家属怎么说,孩子怎么哭着要见爸爸,恶警马长征只说是监狱的规定,这段期间刘永旺不适合接见。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刘永旺为了抗议野蛮灌食将管子咬断并吞下,刘永旺已灌不进去任何食物,监狱怕承担责任给刘永旺的家属打电话,让去监狱。目前刘永旺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一支队基木中队,刘永旺自被抓到现在,一直绝食抗议迫害,现在已经绝食七个多月,恶警每天给他强行迫害性灌食,体重仅剩几十斤。刘永旺的生命再一次受到危险迫害,即使这样恶警仍每天强迫他从早晨五点到晚上九点“坐板”,有六人昼夜监视他的一举一动。起初灌食用的管子是细管,现在恶警给刘永旺灌食的管子比大拇指还粗。前一段时间被恶警灌食后,刘永旺出现呕吐,大部份灌进去的东西都吐了出来,身体日益消瘦,极度虚弱,再加上曾被迫害的下肢失去知觉,早已不能行走、站立,野蛮灌食几度出现休克症状,生命危在旦夕! 而恶党冀东监狱却视生命如草芥,说没什么事,教育科长恶警张福良甚至扬言:“死了也不放人!” 在此望善良的人们能伸出援手给予大法弟子刘永旺一家人关注和声援,共同制止这场迫害。 相关电话: 下面是刘永旺在保定劳教所的一段亲身经历: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我被送到保定劳教所一大队,在那里,我经历了全身心的迫害并最终导致左腿致残。现将保定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李大勇及相关人员的犯罪行为公布于世,并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及正义之士尽快调查其中的践踏法律及人权的犯罪事实。 (一)奄奄一息照收不误: 劳教所例行规范条例中明文规定:“对无劳动能力的人不得劳教”,而对于已绝食近三个月,时刻都有生命危险的人,劳教所有关部门和个人置法律于不顾,收容根本无劳动能力的人。 (二)野蛮灌食 刚进所二十来天,我一直被输液,每天两瓶,一瓶葡萄糖,一瓶氯化钠。十二月三十日停输。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上午十点钟恶警突然说要给我灌食,我被两个值班的人(普教犯人)架到队长办公室,到了里边,发现有好几个人,有卫生院的张院长及恶医杜宝川、大队长李大勇等。房子中间放一把椅子,在恶医杜宝川的指挥下,我被按在椅子上,有人按头,有人按住双臂,此时,我全身疼痛,只顾得上喘气。恶警杜宝川一边指挥一边不停的骂“××,让你绝食给我找麻烦,我让你×××绝食。”这样骂声不绝于耳,固定后恶徒用一个铁家伙(类似钢勺把)把我的牙撬开(出了血),用开口钳将我的嘴支的大到极限(上腭出血)后将舌头用什么东西固定住,没有任何活动余地。 恶医命王顺伟灌食,王说“没灌过”,就被恶医骂道:“××,一勺勺往里灌也不会。”此时恶医下令抱头的人捏住我的鼻子,我只能用嘴出气,我正喘气,一勺水直灌进嗓子眼里,只顾喘气的我没有反应就呛了进去,那种感觉如同被按在水里呛了一口水,一种莫名的恐惧笼罩着我,我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我屏住呼吸的时候嘴里又灌进了水,之后知道是奶粉冲开后再放盐,我屏住呼吸不大一会儿,又进去了一口,我拼命挣扎,却被他们按在椅子上动也不能动,我有一种被宰杀的恐惧。事实证明:这些牛奶盐水有相当一部份灌进了肺里,因为食道与呼吸道相连,而在呼吸成问题的时候,人的下意识只顾呼吸而不顾咽食的,所以食物进肺里也就成了很自然的事了。二零零二年一月底,他们就是用这种手段对四十六岁的易县大法弟子冯国光灌食后,冯吐血不止,半个多月后死去。 灌食之后,我全身疼痛,尤其胸部,出了一身冷汗,恶医却狞笑着讽刺道:“刘永旺,我以为你不出汗呢,原来你也发汗。”很显然,他们用这种给人带来致人以死的恐惧手段,是为了恐吓被害者。 (三)休克、大小便失禁 我被架回到禁闭室,胸部异常疼痛,并且喘气不止,呼吸急促、浑身发烧、心跳加速每分钟一百二十次,只能躺在床板上,一旦头抬起来,呼吸几乎喘不过气来,同时胸部疼痛。晚上五、六点钟,一阵痛一阵冷,想大便,他们找来痰盂,我靠着床边下去,刚一下去,胸部一阵难忍疼痛,眼前一黑就死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等醒过来,我躺在床上,屋里有不少人,他们也不告诉我死过去多长时间,只告诉我说,大小便失禁,还指给我被子上已经擦过的大便痕迹,这时呼吸心跳疼痛一直在延续。第二天,有人说东西准备好了,又要给我灌食,我的生死他们根本都不问,对这帮恶人来说我的命什么也不是,我被迫开始进食,他们没有灌第二次。 到一月二日晚上,天刚黑我躺着躺着吐出来一口鲜血,鼻子里也开始流血,一口一口的吐了一地,用电话叫来了卫生院的医生,检查了地上的血,说这不是胃血,叫人用拖布擦了,未做任何处理,值班陈广发现我的两眼通红,叫卫生院的医生来测体温,不久送到二五二医院急救室,输了五瓶液。第二天早上,带回劳教所。 从此我躺在床上只能平躺,头部稍抬高或侧过身即急喘不止,胸部剧痛并吐血,一直到一个月后才好转。 从一月三日晚在禁闭室开始输液,并量体温,每天都是四十二度多,有时超过四十三度。这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迷迷糊糊经常似睡非睡。事后才知道这样的高烧,随时有生命危险。 (四)染上肺结核仍不被释放,左腿致残照样不放 在我吐血前后一段时间里,禁闭室非法关押着一个肺结核晚期接近肺癌的东北人叫张万新,不久前刚从保定所放出,其肺叶与心脏粘连,他关在禁闭室,但可以自由进出外间厕所。一月三日输的液,是退烧的消炎药,同时吃二三种药与维生素C。在劳教所门口一个医院输的液。 第二天,庄院长告诉我换药,一瓶是“盐酸丁酯××”,一瓶“异咽胼”,并亲口告诉我以前的药停了,现在的药是专治你的病的。管教互相谈话也说肺结核有传染性,包括大年三十晚上叫我到值班室看电视,有个队长不让我靠沙发,特叫值班人员给我搬了一个椅子。劳教条例中明确写着“传染病患者不收容”。可他们视国家法律如粪土。 从一月三日起,我一直平躺在床板上,等高烧稍退时,我发现左腿知觉异常,虽然摸上去知道在摸,但却不知道疼,并且不受大脑支配了,右腿跟高烧没什么差异并很快恢复。到九月份去南市区医院检查,医生只告诉“神经损伤”。听一些懂医的人讲,高烧可导致人体机体残废。 至此,我完全可以将恶医杜宝川、一大队队长李大勇告上法庭,他们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48条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而恶医杜宝川同时触犯《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 (五)公开设立刑堂,天天打人无人问津 既然杀人都没有人管,连上级批评都没听说,这(恶警)还有什么担心的呢?故从二零零二年七月起,一大队公开将禁闭室一侧腾空三间单房,设立刑室,昼夜不停的对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进行暴力过堂,在刑室里有的大法学员被电棍电的身上出了一个个大水泡,身上受的其它的伤就更别说了,整个一大队完全笼罩在红色恐怖之中,而这样的刑室一设就是半年、一年却无人管,他们拷打时经常关上门窗,连本室值班人员都被支开,行刑完毕开窗放气,整个刑室都是肉焦味,用拖布拖走地上的血,这都是打脸打出来的,不放弃信仰就被轮番拷打,这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有什么区别呢?有许多被迫妥协的学员重新声明自己在被暴力拷打中写的转化书一律作废,而这样的学员又被拉去拷打。 (六)杀绳 绳进肉里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三日早上,恶警命令四个入所班的新劳教学员把我架到东边一间刑室之后,恶警刘越胜(指导员)与恶警李大勇拿来警绳,恶人拎着我的前胸问:“你说你转化不转化。”我说:“你们要打人是犯法。”他们便动手给我上绳,给我上绳的有恶警刘庆勇,杀绳即所谓的五花大绑。先脱了外衣只剩一件秋衣,从脖子穿过绕到肩头,从腋下往后绕胳膊几圈,绕到背后两头相交,从背后往上提绳。第一次杀绳,恶警刘越胜按住我的头,另两人在背后绑。因杀绳时间过长,双臂会致残,故过一段时间还要松开活动,疏通双臂,第一天共杀绳三次。第二天,杀绳时,他们用了小胶棒、酒瓶往腋下塞,这样使绳子勒的更紧,这样连秋衣一块杀进肉里,至今两肩处还有几厘米疤痕。 (七)皮带抽脸、竹板打嘴、电棍电至全身 杀绳一切就绪后,开始拷打行凶,手段极其凶残,恶警李大勇抡圆了皮带抽打我的脸,抽打身上、背部都不过瘾,就用警绳折叠到一尺来长抡圆了抽打我的脸,我的嘴里马上充满被牙齿硌出的血,至今我的上牙还有一棵松动变黑。我开始喊“打人犯法”、“法轮大法好”、“修炼无罪”,这时恶警刘亮也上来打,用竹板打脸、打嘴、打鼻子,打得鼻子出血。打了一阵后停下,松开绑绳,又把我双手反绑在椅子上,李大勇拿起电棍电我全身,并电那只被他下令折磨致残的左腿、心脏及头顶,脸上露出狰狞面目,如同一个吃人的魔鬼。 由于他们在行凶时我一直在喊“法轮大法好”、“打人犯法”,他们就电我的嘴,直电到电棍没电,把我的嘴电的肿的老高,嘴角流血,卫生院大夫来了都吃了一惊,说了一句话:“哎哟,你干吗上这么大火,何苦呢。”殊不知他们是一伙的。 (八)绑在床上二十一天,背部硌出血 从十月十四日起,他们对我连续拷打了两天,杀了五次绳之后,将我绑在床上二十一天,手脚成“大”字型,把两手两脚紧紧绑在床的四角,丝毫不能动,身下只铺一层褥子,我的背部、臀部被硌成紫黑色,后来成疮、皮破,手摸上去全是血,鲜血淋漓。 (九)十几倍夸大医药费用,以淡化其杀人行凶行为 李大勇在学员中散布说给我花医药费一万多元,可他从不敢在我面前提过,因为我非常清楚所用医药费。四次外出总共不过五百元,算上治疗费也到不了一千元。他们还经常跟其他人说给我用的都是好药,那可以看一下,就在我绝食近三个月时,他们每天给我输的液也只有两瓶,一瓶是葡萄糖,一瓶是氯化钠,液里配的针剂也就是几角钱的VC,包括吐血期间都没用过,只在吐血当天在保定二五二医院急救室输过一瓶。庄院长说这回给你输点好药,原来只是在输液时放一些小药粉,过去每天八支,共输了八天,我撕下了小药瓶的标签,后来一问,那东西叫先锋,每支2.2元,除了输液外,吃的小药片连维生素都算上才五种,都是所里的免费药,以上就是用在我身上的医药费,加起来不到五百元,连外出汽油费、治疗费都算上也到不了一千元。李大勇等造谣说给我花了一万多元,其目地无非是想以花费大,淡化其杀人行凶的行为。在不知情的人面前标榜他们所谓的“人道”。 (十)听听他们恶霸式的表露 “你有种你别吃饭,你绝食呀。”在大法弟子冯国光被灌死之后,李大勇曾两次这样对我讲,那意思是你不服我把你也灌死。 “你告我呀,没用,你没证据。”在拷打行凶后,我质问他们这种行为犯法时,李大勇这样对我说。他们不让人看见,擦干血迹,掩盖证据,整个一个黑社会老大。 在我被绑在床上,指问李大勇这一切行为都犯法,打人甚至犯罪时,他居然厚颜无耻的这样给我讲,那意思是:进入我这一亩三分地就得完全由我来管。这不是恶霸吗? “这是警具、戒具,是国家给我的权力”,在给我杀绳,用绳子拷打行凶、用电棍施暴后,我质问他们打人犯法时,李大勇居然说出这样一句蒙骗小孩子的话,好象国家给他一支枪,他就有权随便杀人,用一根警绳勒死人不犯法似的。当我质问李大勇,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行为犯法时,他还是找不是理由的理由。可见他是明知故犯。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1/24/82002p.html) |
成文:2007年01月16日 发稿:2007年01月17日 更新:2007年01月17日 11:5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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