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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扬子晚报》记者的公开信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前言: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江苏《扬子晚报》A4刊登了一篇署名薄佳写的文章,该文以海外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去世为由谩骂大法,并制造可笑的谣言。我们地区的大法弟子写了这封公开信寄给《扬子晚报》的每个职员以及其本人。

薄佳:

看了你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扬子晚报》上登载的那篇关于法轮功的文章,觉得很可笑、可悲又可怜。可笑的是你根本不了解法轮功是什么,却断章取义地片面评价法轮功,沦为中共打击好人的棍子,骂人的喉舌,执政党的工具;可悲的是你身为搞文字工作的人,不能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能实事求是向人们传播真实的情况,启发人的善念与良知,却帮着强权助纣为虐;可怜的是你不知人类道德败坏,天灾人祸频发,毁灭性的大灾难即将来临,却在此为了自己的名利、一己之私而谤佛谤法,毒害着众生,充当着杀人政府的帮凶。

法轮功教人做善事,做好人,使人们道德回升,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你却为什么总盯着那个别人的事例而来全盘否定法轮功呢?(咱们暂且不论这个别的事例也包括中共控制下的喉舌媒体的捏造诬陷)。

佛教是二千五百年前由释迦牟尼佛创立的,历史上确有其人,他在世传法度人四十九年,后涅槃(就是肉身死亡,元神上了天国)。释迦的弟子无数,佛教一直流传至今。释迦的弟子最后也都涅槃了。信佛教的人就不死了吗?信基督的就不死了吗?只能说你对修炼一无所知。老子说“朝闻道夕可死”,修炼不是求得在世长生不老,而是恰恰因为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生命的真正意义,没有了常人一样的对死亡的恐惧。你把《转法轮》通篇看下来,哪有说修炼法轮功是为了在人世间不死呢?自古人生谁无死,可是死与死的概念意义也不一样,修炼人与常人在百年后的去处也不同。修炼的人百年之后是去天堂,而不修炼又不行善的人是死后下地狱;迫害佛法,诽谤佛法的人是去那可怕的万劫不复之地,下无生之门。还必须加倍偿还自己所做坏事欠下的债,在生不如死中烟消云散形神全灭。清醒吧,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把自己推向那万劫不复之门!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七年之久,可强压改变不了人心。真正邪恶的是中共。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悠久。可江山依旧在,朝代如流水,哪个君王能“万岁”?朝朝代代有奸人,都在演绎着善恶之战,正邪较量,但邪终不压正,奸人只能落个千古骂名。

中华五千年的神传文化,奠定着人类的道德基础。人们相信有神明,善恶有报,才维持了人类的道德至今。如不是人们信仰神佛,信善恶有报,人类可能早就道德沦丧而导致毁灭了。俗话说:“人不治天治”,你可知道那消失了的庞贝古城,曾经繁华昌盛至极,可那里的人们追求金钱物质不择手段,道德沦丧,生活糜烂,最后火山爆发,被淹没在火山灰下,所有的昌盛繁荣在一刹那间就埋葬了。

人不能与天斗,人永远也胜不了天。全世界只有共产党讲“无神论”,害怕人们有信仰。“无神论”“绝对的唯物主义”导致人们不再相信佛法,不再相信善恶有报,从而导致失去了心法约束的人们为了眼前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不择手段,杀人放火,贪污腐败,为所欲为,人类的道德一日千里的向下滑落着。你作为一个干文字工作的人,应该客观一点看问题,全面衡量事物,为挽救人类的道德做一点贡献。不能为了某种利益或为博取当权者的好感,而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在公众报刊上发表如此苍白空乏可笑的论述,毒害着无辜的本应该被救度的众生。当然如此无知的论调根本骗不了真正的明白真相的人,也欺骗不了有一点分析头脑的人,只能招来人们的鄙视。

自古迫害佛法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那些为了自己眼前利益而出卖良心的人,甘愿做强权的走卒的人也同样要得到报应。佛法无边,不过是佛主慈悲于人,在灾难来临之前一直给人悔悟的机会,可人悟与不悟,只能靠自己呀!快快醒悟吧,大法是慈悲的,可机会却越来越少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如果你是为了一己之私,那请你赶快放下这谋权谋利的肮脏思想,认真的看看《转法轮》吧;如果你是被蒙蔽而不知真相,也请你认真看看《转法轮》,看看真相资料吧!法轮大法——宇宙的真理,难道如你想的那样简单?用你真正的思想去考虑一下,大法在世界各地获得一千三百多个嘉奖,包括一九九九年之前在中国获得的六个奖,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老师四次被诺贝尔和平奖提名。为何全世界八十多个国家不反对大法,惟独在中国遭迫害?为什么全国一亿多人在严酷的迫害下却依然不放弃自己的信仰?为何大法洪传全世界八十个国家与地区,早已超越了国界、种族、语言,超越了人类的生死概念!

只要你用心去了解,你一定会明白真相的。时机不多了,等着你的醒悟,只要你能明白真相,神佛会原谅你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眼前利益而错过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缘。希望你能走向光明,不要再与魔鬼为伍了,那只能下地狱,下无生之门!

愿你明白真相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法轮大法修炼者
2006年8月31日

成文:2006年08月31日  发稿:2006年09月06日  更新:2006年09月06日 17: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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