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6/137192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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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遭不公对待 新加坡律师吁联合国介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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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新加坡法轮功学员中领馆前抗议案的辩护律师拉维,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在新加坡富丽华酒店召开公开听证会,详述法轮功学员在法庭遭受的种种不公正待遇。 拉维认为法庭没有给予他的两位当事人一个公平的审讯。他将把公开听证会的录像寄给联合国,希望联合国能介入,要求新加坡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据了解,这是新加坡律师首度召开此类的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共列出三个议项: 一、法庭程序的歧视 八月三十日和三十一日上午,来自七个国家的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進入新加坡高庭听审时,被入口处的保安将包括《转法轮》在内的所有有关法轮功的书籍、资料都扣留,并要求登记所有学员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联络电话等个人资料。 拉维律师说,高庭扣留法轮功学员的书籍,就如同扣留基督徒的圣经,这是严重的歧视。 多名来自各国的法轮功学员到各自国家驻新加坡的大使馆、领事馆讲真相,希望各国给予关注。 二、新加坡媒体的误导报道 法轮功学员指出“海峡时报”和“联合早报”在报道该案件时出现的严重错误。 法轮功学员表示,两家报纸都错误报道在中领馆外展示的横幅内容。他们指出,“联合早报”廿九日报道中写道:“布条上写着‘7.20绝食抗议中国灭绝忍心的迫害法轮功学员/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 ,把“中共”写成“中国”,“灭绝人性”写成“灭绝忍心”。 无独有偶,“海峡时报”廿九日的报道中,把横幅上的“stop persecution” (停止迫害)写成“stop prosecution ”(停止起诉)。 法轮功学员说,本案的焦点在于横幅上关于法轮功受迫害是否是事实。该横幅作为控方的证据,当天在法庭上近距离向所有媒体展示了两次,因此不该出现错误报道,误导读者。 据了解,法轮功学员找到海峡时报记者,要求更正关键词错误,记者同意在隔天报道中更正。但是,九月一日海峡时报的报道仍用“prosecution”(起诉)代替“persecution”(迫害)。 三、非法对待无辜者 听证会上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培育讲述了她被驱逐出境前后,所遭受的不公平的待遇。陈培育告诉记者,中共向新加坡政府施压,打压法轮功,致使积极派发真相资料的她成了新加坡政府下手的目标。 拉维律师说,他将举办多次听证会,新加坡只是第一站,他接下来会去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尼等国家。他说做一轮不够,就做两轮。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9/7/77747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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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6年09月05日 发稿:2006年09月06日 更新:2006年09月06日 17:09: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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